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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視有關車企鎖電的報道引發熱議。
據央視網此前消息,2026年3月,全國12315平臺關于車企OTA鎖電的相關投訴在1個月內超過1.2萬件,同比上漲273%,最終監管介入,8家車企被約談。有報道還公布了8家車企的“推測名單”,5月9日有消息稱,8家車企全部發文辟謠被約談。媒體記者9日從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了解到,網傳“新能源車企因鎖電問題被約談、立案”為不實信息。即使如此,電動汽車行業的“鎖電”問題,依然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據央視報道,張先生2023年買了輛純電動轎車,宣稱續航510公里。2025年12月的一天啟動車輛后,中控屏彈出“系統已完成優化升級”(以下簡稱OTA更新)的提示,后車輛自動“OTA更新”。之后,張先生覺得車子開始“不太對勁”。續航變短、充電速度也變慢,與家人出游,充滿電后車輛僅行駛到60公里時,電量顯示只剩50%。中途充電補能,原來充電40分鐘,車輛顯示充滿要一小時十分鐘。 “電機輸出也被明顯限制,動力差了很多,掉電也變得忽快忽慢,剩余續航變得無法預判”。對此,4S店工作人員一口咬定“車輛沒有問題”“是冬季低溫影響”。然而,直到同款車型的車友聊天發現了同樣的遭遇,大家才發覺被“鎖電”了。
所謂“鎖電”,指的是車企未經過消費者同意,通過OTA遠程升級或到店軟件更新,修改電池管理系統參數,人為限制電池可用容量、充電功率與動力輸出的操作。那么車企為何要偷偷“鎖電”?專業人士指出,核心原因是部分車型出廠時就存在電池一致性差、熱管理設計缺陷、電芯質量不穩定等問題,后續使用中故障、自燃風險較高。如果啟動大規模召回,車企要承擔巨額成本,而“鎖電”相當于以接近零成本的方式降低風險,對外還可以包裝成“系統優化”——打著升級體驗的旗號,未經消費者同意修改車輛參數,本質是掩蓋車輛固有缺陷、逃避質量責任、降低維修成本,將本應由企業承擔的風險和損失全部轉嫁給消費者。
工信部曾發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明確要求“OTA升級必須充分告知、用戶同意”。然而,現實中,車企掌握新能源車的核心技術與后臺控制權,完全可以繞過車主擅自完成OTA操作。在技術、數據和操作權限上,車企具有絕對的控制權和主動權,消費者根本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空間和機會,權益受損后往往難以舉證、維權無門。
車企的“鎖電”行為,不僅損害車主財產權益——花足額費用購買的續航、動力被無故削減,還會提升出行安全風險:不可預判的續航縮水可能導致車輛半路拋錨,動力限制也可能在超車、應急場景下引發事故,本質是讓消費者為車企的質量問題買單。這類漠視消費者權益的違規操作必須得到糾治,監管部門不能任由亂象蔓延。
遏制“鎖電”亂象,首先要把現有規則落到實處。目前“鎖電”并非偶發,而被視為行業“慣例”,根源是企業違規成本太低,僅靠原則性的規范要求沒有震懾力,監管部門應當加大抽查與處罰力度,對查實的違規鎖電行為按頂格標準處罰,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另外,立法層面要完善。“鎖電”涉及多方利益和車輛風險等問題,可以從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尋求突破,明確車企偷偷“鎖電”的法律責任,讓消費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維權。
總之,治理“鎖電”亂象,監管不能“雷聲大雨點小”,更不能總讓消費者吃啞巴虧。只有規則明確、執法到位、維權渠道暢通,讓消費者有底氣“硬剛”違規操作,才能倒逼車企守住合規底線,不敢亂來。
現代快報/現代+評論員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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