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公安廳、市場監督管理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實施黃河寧夏段休漁期制度的通告》,自2026年起,黃河寧夏段正式實施新調整的休漁期制度,休漁時間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較此前規定進一步延長管控周期,為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再添剛性約束。
根據通告,本次休漁范圍覆蓋黃河干流寧夏段、清水河全流域,以及沙湖特有魚類、西吉震湖特有魚類兩處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休漁期間,僅允許“一人一桿一鉤”休閑垂釣,禁止所有生產性捕撈作業及違規垂釣;同時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運輸、加工、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從源頭到終端切斷非法捕撈利益鏈。
新規要求各市、縣(區)政府承擔屬地主體責任,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執法,市場監管部門嚴查流通環節,公安部門強化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行為依法嚴懲。此外,各地可在自治區規定基礎上制定更嚴格管控措施,此前2022年版黃河寧夏段禁漁期通告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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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興慶區提前啟動休漁籌備工作,據興慶區農水局介紹,2025年以來該局堅持“宣傳+聯動+執法”三位一體推進禁漁,累計在黃河沿線設置宣傳標識8處、懸掛條幅26條,發放宣傳資料330余份,依托執法檢查開展“邊執法邊普法”,公開咨詢渠道回應群眾關心問題;建立跨區域、跨部門協同機制,與永寧縣、平羅縣共享線索,聯合公安部門開展執法行動6次,通報違法線索1條;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全年出動執法人員150余人次,清理地籠網15條、可視錨鉤1個,辦理非法捕撈案件1起,罰款5000元,沒收漁獲物21.25公斤、漁網6條。
銀川市興慶區辦結的馬某某非法捕撈案,成為新休漁制度實施前的典型警示案例。2025年12月16日,興慶區農水局執法大隊聯合公安機關在黃河巡查時,當場查獲馬某某在未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駕駛自制鐵船在黃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現場查扣漁獲物21.25公斤、三層刺網等漁具若干。鑒于涉案水域屬于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相關規定,執法部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捕撈、沒收漁獲物與漁具、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捕獲魚類經查驗存活后全部放歸黃河。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黃河寧夏段于2008年獲批設立“黃河衛寧段蘭州鯰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與“黃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干流基本實現國家級保護區全域覆蓋,是我國首批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此次休漁期恰逢黃河魚類繁殖關鍵期,對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維護水域生態平衡意義重大,下一步將指導各地做好休漁期政策解讀、執法巡查和應急處置,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共同守護黃河流域生物多樣性,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
來源:銀川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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