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一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判決。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國家花了大力氣建起來的反詐大數據平臺,在江西上高縣,被幾個穿警服的當成了提款機。
一個福建來的無業游民王某甲,揣著境外聊天軟件,大搖大擺走進上高縣公安局,找到負責人晏某,開口就是:幫我查查這些銀行賬戶凍沒凍、錢還能不能轉,查一條,一千塊。
晏某答應了。不僅答應了,還拉來了副所長陳某,情報中隊長左某甲,白天黑夜輪班倒,盜用同事的公安數字證書登錄平臺,兩個月查了180多條,還順手幫人家凍結了27個賬戶。晏某個人揣走13萬,陳某分了3萬,左某甲拿了65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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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是公安局,這分明是信息中介公司。
詐騙團伙花一千塊買這個,到底買到了什么?
買到了你的賬戶狀態——銀行卡是不是被公安凍結了、什么時候凍的、哪個公安局凍的、涉案金額多少。
想象一下當一個騙子打電話給你:“我是市公安局的,你涉嫌洗錢,賬戶已經被凍結了。”
你說:“你騙子吧,我賬戶好好的。”
騙子報出你的姓名、身份證號,再說:“你工行尾號8876的賬戶,5月8日被**市公安局凍結了,涉案金額12萬。”
你一查,果然凍了。這時候你慌不慌?還信不信他是真警察?
這就是他們花一千塊買的東西,讓騙子冒充公檢法時,能精準報出你的賬戶狀態,瞬間擊潰你的心理防線。
洗錢團伙更黑,靠這個知道哪些賬戶被盯上了,趕緊轉移贓款,或者故意凍結賬戶來干擾警察追查。
反詐平臺,反成了詐騙的幫兇。這劇本,編劇都不敢這么寫。
可它就這么發生了,而且不是孤例。近三年,至少22名警務人員因同類行為獲刑。福建有民警9個月賣了近5000條個人信息,平均一條才10塊錢;山西有民警查了141條銀行卡信息,獲利14萬。數字證書借來借去,操作日志形同虛設,異常查詢沒人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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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哪?出在權限監管成了紙糊的。國家級平臺的大門就這么敞著,誰想進誰進。更荒唐的是,整個交易靠境外聊天軟件維系,老百姓翻墻用個軟件可能被請喝茶,執法者卻用它倒賣公民信息,這算哪門子規矩?
最后王某甲這個主犯,三年三個月,罰金十萬。晏某、陳某、左某甲另案處理,刑期至今未公開。可參照同類案件,福建那位賣了近5000條信息的民警,才判了一年八個月;山西那位獲利14萬的,兩年六個月。而山西一個非公職人員,販賣了3億條信息獲利2000塊,判了三年九個月。
數字一對比,公眾的問號就大了:公職人員監守自盜,處罰是不是太溫柔了?這種“內鬼”不從嚴懲處,執法公信力拿什么修?
技術層面,動態驗證、人臉識別、第三方獨立審計,喊了多少年,落實了多少?制度層面,事后追責再嚴厲,也擋不住信息已經流進黑產鏈條。司法層面,對公職人員的震懾力夠不夠,公眾心里自有一桿秤。
最讓人心寒的是什么?是老百姓接到反詐電話時,本來應該感到安心,現在卻要犯嘀咕:我的信息,是不是也是從某個公安局的辦公電腦上,一千塊錢一條賣出去的?
如果連守護信息的人都在倒賣信息,那我們建再多的平臺、打再多的電話、裝再多的APP,也不過是給黑產多鋪了幾條財路。
晏某們已經進去了,但下一個王某甲,會在哪個縣的公安局找到他的“合作伙伴”?
這出黑色幽默,沒人笑得出來。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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