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人都是披著道德的外衣,做著千方百計謀求自己利益的事。
——坤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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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第一章(2)
原文:
但一切由對反所演生的事物例皆出于某一底層;
那么諸對反必得在某處涵有此底層。
解釋:
但是,一切由對立面(比如冷和熱、干和濕、多和少)所產生或演化出來的事物,
都必然是從某個底層的東西中產生出來的,
也就是說,對立面不能自己獨立變化或產生新東西;
比如:冷變成熱,并非單純的冷消失了、熱冒出來了,而是同一個東西(比如一杯水)從冷變熱;
少變成多,也是同一堆東西的數量增加了;
這個“同一個東西”就是底層。
所以,那些對立面本身必定在某個地方包含著這個底層的東西。
如果你把對立面(比如冷和熱)當作世界的第一原理,
那么,就必須承認,這些原理其實不能單位存在,它們必須附著在某個更根本的東西上。
比如:不能說冷和熱是萬物之源,而應該問冷和熱是在什么東西上發生的?
而這個什么東西才是更根本的。
亞里士多德通過這句話指出,任何以對立面為第一原理的理論都是不完整的,
因為對立面必須預設一個載體,這個載體才是更根本的實體。
而他所認為的這個底層的東西,就是質料或具體的個體事物,
這再次表明了他“具體事物優先于抽象屬性”的哲學立場。
原文:
本體并無對反,這不僅事實昭然,理知的思考也可加以證實。
解釋:
實體并沒有什么對立面,因為實體是具體的、獨立存在的東西,
比如:你,請問,你的對立面是什么?是非你嗎?
那是否定,不是真正的對立。
是一只貓嗎?不對,貓和人是不同種類,不是相反的性質。
真正的對立是屬性之間的對立,而實體不是屬性,它是擁有屬性的那個東西本身。
所以,沒有一個東西可以和“你”這個個體構成冷與熱那樣的對立關系。
我們可以從事實中找例子,比如:將一個蘋果放在桌子上,蘋果的紅的對立可以是黑,甜的對立可以是酸,但蘋果本身呢?
我們能找到一個非蘋果作為它的對立面嗎?
不能!
因為非蘋果是世上所有其他東西的集合,不是一個與之相反的具體實體,
所以,從日常經驗看,個體事物沒有對立面。
這個也可以從理性的邏輯推導中得出:
任何對立都是相互依存的,比如:大只有在與小比較時才存在,
但實體(比如:這只貓)的存在不依賴于任何與之相反的東西,
馬就是馬,貓就是貓,它們不需要非馬、非貓來定義自己。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實體有對立面,那么這個對立面也應該是實體,但兩個不同的實體之間并沒有相反的關系,比如人和馬不是相反的。
所以,理性思考后我們也只能得到:實體這個概念本身就不包含對立性。
亞里士多德告訴我們,不要將實體和性質搞混,性質可以有對立面,但承載這些性質的具體事物,比如:冰塊、這張紙等并沒有對立面,這就是他實體學說的一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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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所以一切對反不能嚴格地稱為第一原理;
第一原理當異乎諸對反。
解釋:
所以,所有的對立面(比如冷熱、多少、大小、善惡等)不能真正、嚴格地被稱為第一原理;
因為對立面必須有一個底層來承載它們,對立面只是這個底層在某一時刻呈現出的狀態或屬性,
它們本身是會變化的、相互轉化的,因此不具備第一原理應有的那種根本性、不可再追溯性,
所以,它們不配稱為第一原理。
真正的第一原理,應當是不同于這些對立面本身的東西,不能是任何一個對立面。
因為對立面是相對的、成對出現的,一個離不開另一個。
而真正的第一原理必須是絕對的、自足的、不依賴于任何其他東西的存在,
而它應該能夠承載所有對立變化、但自身不變的東西,
在亞里士多德的體系中,這個東西就是具體的實體,或者說,是形式和質料的結合體,乃至最終的不動的動者。
正如有人說,推動秋千擺動的根本力量是高和低,但是,高和低只不過是秋千擺動過程中的兩個相反位置,
真正讓秋千運動的原因是推秋千的人,而不是高或低本身。
對此正確的觀點是,真正的第一原理,是那個能讓秋千產生高低變化的那個某物,比如:推秋千的人或地球引力。
在此,亞里士多德直接否定了米利都學派以來許多哲學家將冷熱、干濕、有限無限等對立面當作世界本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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