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淘天集團發布《2025-2026年知識產權保護年度報告》。這是淘天連續第十年發布同主題年報。一家互聯網平臺就知識產權保護持續做年度公開陳述,這個行為本身值得留意——它說明這項工作已被納入需要對外交代、接受逐年比較的常規軌道。
報告中最引人注目的數據,是權利人投訴量同比下降69.5%,消費者舉報量同比減少20.9%。超過84萬權利人入駐,1055個品牌共建25000條防控特征,AI大模型全平臺主動巡檢——這些投入在規模上構建了一套遠超傳統電商平臺"等投訴再處理"模式的治理體系。
但如果只盯著下降的投訴數字,看到的就不完整。投訴量下降,不等于侵權現象消失了;攔截成功率提高,不等于治理不存在未覆蓋的區域。更值得追問的是,當治理環節從交易完成后前移到商品上架前,平臺的角色正在從侵權糾紛的受理者,轉變為平臺準入標準的制定者。相應的,外界衡量這套體系的標準也需要調整——不再只看"攔截了多少",還要看"攔錯了多少""規則由誰參與制定""糾錯機制有沒有實際運轉"。
一、三個方向上的實質推進
客觀地說,這份報告呈現的治理升級在三個方向上有實質內容。
防控節點前移。報告明確提出從"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范式轉移。技術實現上,平臺將多年積累的假貨鑒別和侵權判定經驗轉化為大模型提示詞,由AI對全平臺商品進行自動掃描,對漏防數據做深度回溯分析,形成"防御體系的自我進化"。品牌方也參與了規則共建——1055個品牌與平臺共享了超過25000條治理知識,形成覆蓋13個高危行業的定制化方案。活力28品牌保護負責人在報告中提到,共建后平臺針對該品牌的抽檢準確度已超過60%。
這個數據的意義不在于60%這個數字本身,而在于它揭示了一種新的治理分工:品牌方貢獻行業知識,平臺貢獻算力和執行能力。兩者結合后的識別精度遠高于平臺單方面依靠技術巡檢的水平。防控前移的本質,是把"識別假貨"這件事從平臺獨自承擔,變成了一個可以吸納品牌方專業知識的開放系統。
原創保護形成閉環。原創保護平臺累計惠及超103萬原創商家,2025年推出的"新品保護機制"和"平臺首發"標簽,把確權環節嵌入平臺運營——商家首發新品可申請認證,通過后商品頁面展示"平臺首發"標識,獲得流量反哺。AI生成合成內容的首發備案機制也在同一邏輯下運行:商家備案后,系統記錄生成過程,形成"不可篡改的數字證據鏈"。2026年3月,中國技術經濟學會發布了淘天參與制定的團體標準《電子商務 人工智能生成內容保護和應用指南》,為這套機制提供了標準化框架。
這套組合拳的商業邏輯比其技術細節更值得關注。傳統的原創保護思路是"防抄襲"——被侵權后刪除仿品。淘天現在的做法是往前走了一步:在確權環節就介入,用"平臺首發"標簽幫原創商品獲得流量曝光。這意味著原創保護不再只是一個防御性工具,而是嵌入了平臺的流量分配機制,成為商家能否被看見的因素之一。從保護到認證,從認證到流量,從流量到標準——四個環節串聯起來,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商業閉環。這個閉環越完整,"平臺認證"的商業價值就越大,商家對平臺的黏性也就越強。
線下追責形成打擊能力。品牌抽檢分盟成立后,平臺與超1400家品牌合作開展抽檢鑒定,覆蓋超95%的參與品牌。利潔時公司通過鑒定分盟推動多起刑事案件落地,涉案金額超1000萬元,主要嫌疑人被判處最高3年6個月有期徒刑。假冒ELLE女鞋案涉案金額超3000萬元、抓獲22人,假冒五糧液案協同河南信陽公安實現收網。
這些案件有一個共同特點:平臺的角色已經從"提供侵權鏈接供執法機關核查"變成了"完成從線索發現到證據固定再到執法對接的全鏈路配合"。這不再是執法機關主導、平臺配合的傳統模式,而是平臺主動完成前期取證和研判,把成案線索交到執法機關手里。這種模式的門檻在于,它要求平臺具備不亞于執法機關的案件研判能力。報告披露的案例表明,淘天在這方面已經積累了相當經驗。
二、幾個沒有被充分回答的問題
成績和案例在報告中得到了清晰呈現。但通讀下來,有幾個指標和問題,報告提供的信息還不夠充分。
第一,主動攔截的誤判率沒有披露。報告詳細描述了AI大模型如何精準抓取風險商品、如何對漏防數據進行歸因推演,但沒有給出被主動攔截的商品中有多大比例最終被認定為誤判,被攔截商家有多少通過了申訴,申訴平均處理時長是多久。對于一個將大量攔截決策交給算法執行的體系,誤判率和申訴通過率不是可有可無的補充數據,而是衡量治理質量的基礎參數。它們回答的是同一個問題:平臺的權力有沒有自我糾錯機制。
還有一個結構性問題值得留意。當1055個品牌參與共建防控特征,這些特征被寫入算法規則后,不參與規則制定的中小商家實際上處在一個被動接受的位置。一個中小商家如果被系統判定為"近似商標"或"特征相似",商品上架被駁回,他有沒有足夠資源和能力去自證?平臺上注冊的權利人總數是84萬,參與共建的品牌在其中占比極低。在攔截效率與中小商家的程序保障之間,報告沒有展示出明確的平衡機制。提出這個問題不是為了否定主動防控的價值,而是說攔截做得越靠前,糾錯通道就應該設計得越通暢。
第二,首發備案的法律效力尚不明確。商家在平臺上完成首發備案并獲得"平臺首發"認證,可以生成數字證據鏈。但這份數字證據在《著作權法》《專利法》等法律框架下具有什么樣的證明力,報告沒有展開。平臺認證和法律確權之間還有一段距離。商家如果誤以為"平臺首發"等同于法律上的權利確認,可能產生虛假的安全感。而當這種認證成為平臺內的一種"權利外觀",它在侵權糾紛中應該被賦予多大分量,目前還沒有制度層面的明確說法。
這個問題在服裝款式保護上更明顯。服裝設計在中國現行法律框架下受保護的條件和范圍本身就存在爭議。平臺聯合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等機構推動"標準共建",實際上是在法律尚未給出明確邊界的領域,建立一套平臺層面的判定準則。這個方向有探索價值,但平臺在這套準則制定中同時承擔了規則設計者和糾紛裁判者兩個角色。兩重身份之間需要什么樣的制衡安排,報告目前沒有展開討論。
第三,共治體系的資源分布存在明顯傾斜。報告提到品牌抽檢分盟與超1400家品牌建立合作,但84萬權利人里,1400家的占比約為0.17%。絕大多數權利人不在這套高效協同的機制內,仍然依靠傳統投訴流程維權。報告也提到新用戶首注護航、萬象AI智能咨詢、智能維權助理等功能,意在降低普通權利人的使用門檻。但基礎工具的提供和深度參與治理機制之間,不是同一回事。前者解決的是"能用",后者涉及的是"能被納入重點保護范圍"。
中小權利人的維權效果很難通過單個案件的大案值來體現。他們的特點往往是單品侵權、小額損失、分散發生。如果用一個為大品牌設計的共治框架去覆蓋中小權利人的需求,中間會出現適配上的缺口。報告中各項線下打擊案例成果突出,但基本集中在知名度較高的品牌。中小權利人的維權情況,可以更有針對性地單獨呈現。
第四,標準制定的參與度和透明度需要進一步說明。報告提到,淘天的原創保護實踐已被國際商學院收錄為教學案例,與多所高校合作的研究成果發表于核心期刊,平臺法務團隊也在多家高校開設了實務課程。與此同時,淘天與多個國際協會和海外機構建立了定期對話機制。這些動作都指向同一個方向:把淘天的治理實踐轉化為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的正式發布,說明平臺的治理經驗正在從內部規則向公共知識轉化。但標準制定涉及企業、中小商家、消費者等多方利益,這些群體在標準起草和討論中的參與方式和參與程度,報告沒有具體說明。
三、下一個十年,看什么
這份報告已經足以說明,淘天在知識產權保護上處于行業前列。
但也正因為走到了前列,它需要回答的問題正在發生變化。過去,平臺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回答的是:侵權鏈接能不能被發現,投訴能不能被處理,假貨能不能被打掉。現在,當AI大模型、品牌共建、原創首發、抽檢分盟和團體標準共同構成一套前置治理體系時,平臺已經不只是“刪鏈接”的執行者,而正在成為數字商業秩序的規則制定者。
這正是淘天知識產權報告的“下一問”。
保護知識產權,當然是在保護創新。但在平臺治理進入深水區后,能夠檢驗治理質量的,不能只是不再發生多少投訴、打掉多少案件、協同多少品牌,還應包括誤判、申訴、復核、參與和透明度這些更“內在”的指標。
第一個十年,淘天證明了平臺可以把知識產權保護做成一種能力。
下一個十年,更重要的是證明:當平臺從“刪鏈接”走向“定規則”,這套規則本身也能夠被解釋、被校準、被糾錯,并最終被市場各方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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