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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正式發布《云南省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全省啟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最關鍵的一點:這筆錢,司機個人一分不用出,全部由平臺企業繳納。買了這個之后,網約車司機出現工傷就有保障了。
首批納入試點的平臺共25家,出行行業11家: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花小豬出行、陽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時用車、風韻出行、首汽約車、美團打車。
很多師傅會問:買了這個,真出了事到底有啥用?
文件中透露,新就業形態人員因職業傷害發生的下列費用,由職業傷害發生地經辦機構負責審核發放。其中包括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因職業傷害死亡的,其近親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職業傷害死亡補助金;一級至十級傷殘人員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人員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五級、六級傷殘人員的一次性津貼。
此外,職業傷害人員需要暫停工作接受職業傷害醫療救治的,在治療職業傷害期內可享受生活保障費,生活保障費由平臺企業承擔。生活不能自理的職業傷害人員在治療職業傷害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平臺企業負責。
其他城市其實已經有成熟的案例。
2023年6月,北京外賣騎手孫力送餐途中遭遇車禍,造成開放性顱腦損傷、四肢癱瘓,被認定為一級傷殘。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社局認定其為職業傷害后,為其報銷了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
更關鍵的是,后續孫力向肇事方及保險公司索賠65萬余元,法院明確判決:職業傷害保障是社會保險性質,與向侵權方索賠不沖突,兩者可以兼得。
根據試點辦法,以下六類情形可確認為職業傷害:
執行平臺訂單任務期間,因履行服務受到事故傷害或暴力意外傷害,或事故下落不明;
前去接受平臺管理或執行訂單返回居所的合理路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執行訂單任務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
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致殘,取得殘疾軍人證后在平臺就業期間舊傷復發;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確認為職業傷害的其他情形。
辦法要求,平臺企業要在司機端App里設置**“一鍵報案”**功能,出事后司機可直接上報。傷情較重無法自行報案的,平臺也要通過技術手段識別異常訂單,主動核實上報。平臺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人社部門提出待遇給付申請。
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自2022年7月啟動,據人社部新聞發布會披露,截至目前累計參保已超2700萬人。2026年,試點將覆蓋全國31個省份,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同城貨運司機,都在保障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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