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有個案子,5 月 6 號晚上出了大事。一個姓殷的男的喝酒騎個電動車,跟私家車碰了一下。本來只是蹭點漆賠點錢了事,結果后面操作太猛了,最后直接進了派出所,這下徹底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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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6 日晚上在云南昆明,有個叫殷某的男子喝了酒,騎著電動車出門。他不小心跟一輛私家車發生了刮擦,車皮有點破損。雙方原本可以協商修車賠償,畢竟這是民事糾紛,也不算大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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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這么想,直接伸手搶走了車主的手機,死活不讓打電話。這招是想掩蓋自己酒駕的事實,不想讓警察知道。這時候事情性質就變了,不僅僅是賠錢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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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接到報警馬上趕來現場安撫處置,誰知道他又發飆了。對著民警和輔警又是罵人,又是動手打人。甚至把人臉抓破了,還有人腹部被踢傷,血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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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暴力抗法的行為,性質就徹底變成了刑事案件。不是賠點錢能解決的問題,而是涉嫌妨害公務了。民警呼叫增援把他制服帶回去調查,他得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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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大家覺得電動車不算機動車,但經過鑒定的話可能就不同了。如果血液酒精濃度達到標準,光醉駕就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這一條罪加上去,刑期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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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那邊看到醉駕記錄,商業第三者險通常是不予賠付。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可能賠,超出部分全部由他個人承擔。修車錢、醫療費、誤工費,加起來也不是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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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麻煩的是那個襲警罪,這是專門針對警察的獨立罪名。暴力襲擊正在執法的警察,三年以下都可能要判。致傷更重的話處罰會更重,沒有商量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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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喝了酒就能膽大妄為,法律可不會因為酒精就講情面。醉酒免責是謬論,主觀故意非常明顯,沒有從輕情節。
一旦留下刑事案底,以后考公、參軍、子女政審都可能受影響。哪怕出來以后,征信和信用評價也會受損。這代價遠不止坐牢那么簡單。
很多人覺得坐完牢就算兩清了,其實影響還在身上。社會信用體系越來越嚴,違法成本真的越來越高。不要為了面子逞兇斗狠,最后害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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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遇到什么事故,配合調查才是底線,別跟警察硬剛。自由的前提是守法,別拿自己的前途去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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