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特朗普是美國總統,但他的決策也得有法理依據——不然民主黨能把他往死里懟。之前他貿然發動關稅戰,就因為沒法理依據被最高法判非法,最后只能找別的條款圓場,還引發了市場波動和退稅問題。現在對伊朗,他又碰到了同樣的坎兒。
根據《戰爭權力法》,沒國會授權的話,特朗普對外發動軍事行動只能維持60天。從美軍動手的2月28日算,4月29日就到期限了;就算從通知國會的3月2日算,5月1日也是最后一天。要么撤軍,要么找國會授權,他只有這兩條路。
尋求國會授權?基本不可能。民主黨本來就反對他對伊朗動武,現在美軍進退維谷沒拿到預期效果,更不會支持。就連共和黨內部都有不少反對聲——那些曾經的鐵桿極端保守派,現在強烈反對美軍對外干涉。最典型的就是副總統萬斯,他可是特朗普內閣里職位最高、最反對打伊朗的人。要是真提交國會投票,不僅通不過,還得被伊朗看笑話,特朗普可丟不起這個臉。
但這解釋也太牽強了吧?如果他真這么干,《戰爭權力法》的存在意義就大打折扣了。可特朗普哪管這些,先把眼前的麻煩糊弄過去再說。
按照巴基斯坦官員的說法,美伊短期內很難達成正式停火協議,大概率會陷入長期拉鋸。雙方維持停火是脆弱的共識——因為都打不下去了,但關鍵議題上分歧太大,沒法結束敵對狀態。
那他們到底想要啥才肯簽字?其實答案很清楚:
對伊朗來說,無非是內外安全。對內要維持政權穩定,沖突結束后內部矛盾會暴露,尤其是經濟問題,所以得要經濟好處——比如美國或海灣國家給戰爭賠償、美歐解除制裁、解凍海外資產。對外要安全的地緣環境,要么美以承諾不打,找大國擔保;要么美國直接撤出海灣駐軍,這樣就沒能力大規模動武了。伊朗革命衛隊4月30日的聲明就強調,波斯灣安全不需要外部勢力介入,這就是明晃晃的暗示。
對美國來說,核心是核問題。伊朗光說不擁核還不夠,必須在濃縮鈾問題上答應美方要求,特朗普才能給國內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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