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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狂人日記》里用了標點符號,這事兒大家都知道。
但你們知道魯迅第一次用標點的時候有多慫嗎?
1918年,魯迅寫《狂人日記》,決定用一種新式標點——逗號、句號、分號、引號,這些都是從西方傳過來的,當時中國傳統的文章只用“圈”和“點”。
魯迅寫完,自己心虛了,拿著稿子去找錢玄同。
錢玄同當時是《新青年》的編輯,也是魯迅在日本留學時的老朋友。
魯迅說:“玄同,你幫我看看這篇文章。里面的標點,我是照外國書上的樣子畫的。不知道對不對,你幫我斟酌一下。”
錢玄同看了,說:“挺好的啊,有什么問題?”
魯迅說:“我那個引號,不知道用對了沒有。還有那個分號,我一直不太會用。要不你幫我都改成句號和逗號吧,分號我怕讀者看不懂。”
錢玄同笑了:“你一個大文豪,還怕這個?”
魯迅說:“不是怕。是覺得這些東西太新了,怕別人看了笑話。說我‘畫虎不成反類犬’。”
錢玄同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你放心。誰敢笑你,我第一個站出來罵他。”
后來《狂人日記》發表了,果然有人笑話。說魯迅的文章寫得亂七八糟,中間還夾著些“洋鬼子”的符號,不成體統。
魯迅看到這些評論,也沒生氣,寫了一篇文章回應,說:“標點符號就像修馬路上的欄桿。沒有欄桿,路也能走,但有了欄桿,走起來更穩當。”
你看,魯迅這種猛人,也有不自信的時候。
這恰恰是他最可愛的地方。一個真正的大師,不是不犯怵,而是犯怵了之后還敢往前走。
注意,這個時代最大的陷阱,是所有人都裝得很自信。你不自信,你就輸了。但魯迅告訴你,不自信不可怕,可怕的是因為不自信就不敢嘗試。
所以,慫一下怎么了?慫完了繼續干,你就是下一個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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