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孫楊工作室@孫楊工作室 正式發(fā)布聲明,確認已就近期大規(guī)模網(wǎng)絡暴力和造謠誹謗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獲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
記者從上海理振律師事務所的李振武律師處了解,孫楊工作室聲明中的文件為“行政立案通知書”,不是之前大家常見的“報案回執(zhí)”。
很多網(wǎng)友問:平時看別人維權,警察給的好像都是“報案回執(zhí)”,那這個“立案告知書”有啥區(qū)別?
李振武律師表示,“報案回執(zhí)”類似于“您的快遞已簽收”,為公安機關出具的接收憑證,“證明警方知道有這么個事兒了,至于查不查、能不能立上案,還是個未知數(shù)。很多時候,它可能僅僅代表你的投訴‘已被登記’。”
而“立案告知書”則表示:警察已開局,這意味著警方在審查材料后,認為確實存在違法事實,且達到了行政處罰的標準。拿到這張紙,代表著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警方必須依法開展偵查、取證等一系列實質(zhì)性工作。
那么,既然已“立案”,后續(xù)會有什么程序?
行政案件一旦正式立案,就不是刪帖道歉那么簡單了。等待造謠者和惡意傳播者的,將是真金白銀的處罰:警方會依法調(diào)取后臺數(shù)據(jù),鎖定造謠賬號的真實身份信息(IP、實名認證等),這比起我們娛樂法律師常做的告黑民事訴訟拿到實名信息要快得多。
然后,辦案民警就可以直接傳喚違法嫌疑人到公安機關接受調(diào)查,如果最終認定,輕則罰款、警告;重則面臨行政拘留(比如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而且,一旦留下行政處罰記錄,雖不是刑事案底,但對個人考公、政審等都會產(chǎn)生極大的負面影響。
更重要的是,如果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造謠行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甚至可能觸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或“誹謗罪”,案件性質(zhì)還將面臨從“行政”向“刑事”的跨越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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