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娛經紀公司的水有多深,樂華娛樂這次可是被吳宣儀解約風波給扒得底朝天,
苛刻管理,霸王合同,真的是把藝人最后一點尊嚴和價值都榨干了,而發生的每一件事都讓人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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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宣儀在10年前簽約樂華,到今年的二月份她與公司之間的合作關系就結束了,而她之前就明確表示到期不再續約。
這流程合規,態度也到位了,可樂華卻直接強硬拒絕,而被曝出的同里的霸王條款更是讓人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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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藝人哪怕合約到期,只要公司不放人,這輩子都別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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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體面解約,吳宣儀家人多次和樂華溝通,全被無視,情急之下,她的母親親自登門,想和公司負責人當面好好談。
結果對方毫無誠意,態度還相當的惡劣,最后直接叫上人把這么一大把年紀的老人給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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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輿論炸鍋,這哪里是經紀公司,簡直就是土皇帝,對連藝人家人的基本尊重都沒有,囂張到骨子里了。
而更離譜的是,樂華還被曝出在公司干了十年還不讓看合同,就算是頂流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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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工作全是“盲簽”,報酬多少、分成比例、工作限制,全由公司單方面說了算,完全沒有標準。
這不就是把藝人當成免費的打工仔嗎,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被剝奪,純純的成了一個撈金工具。
都說紅了就有話語權,可這在樂華根本不存在,王一博作為樂華頂流,撐起公司大半營收,照樣被合同捆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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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合同也會在今年下半年就到期,真不知道那時候他的結局會不會和現在的吳宣儀一樣。
這些年,內娛資本瘋狂壓榨藝人早已是圈內公開的秘密,把藝人的青春與價值榨干后,再隨手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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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別忘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個人的價值,從來不是資本單方面定義的,觀眾的認可,才是立足的根本。
而面對公司的強硬與不公,吳宣儀也并沒有妥協,合約到期后,她堅決不續約,轉頭去演音樂劇,用行動硬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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