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庭就韓國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操縱德意志汽車公司股票、操縱明泰均民調以及收受統一教會錢財等指控進行上訴量刑聽證,判處其四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00萬韓元(23.16萬人民幣),沒收財產2094萬韓元(9.7萬人民幣)。
此前,一審法院宣判金建希三項主要指控中的兩項罪名不成立:操縱股票(違反《資本市場法》)和未經指控獲取民意調查結果(違反《政治資金法》);僅認定其接受統一教會金錢(調解賄賂)的部分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并處罰金1281.5萬韓元(5.93萬人民幣)。
顯然二審金建希是被重判重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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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量刑增加的原因在于,此前一審判決金建希無罪的操縱股票指控以及在2022年4月(前總統尹錫悅就職前)收受香奈兒包的指控均被改判為有罪。
上訴法院認定她與前德意志汽車公司董事長權五洙等人存在共謀關系。這意味著她不僅委托大量資金和賬戶供市場操縱勢力使用并分配利潤,而且還直接參與了虛假交易。
2010年10月22日,金建希在權五洙的推薦下,向黑珍珠投資公司提供了一個總額為20億韓元(926.3萬人民幣)的證券賬戶。法院認為,如果沒有一定的盈利保障,她不可能委托如此巨額的資金。
上訴法院指出,“黑珍珠投資公司利用金建希提供的證券賬戶進行市場操縱,并似乎對德意志汽車公司股價的上漲產生了重大影響”,并補充說,“金建希作為共同犯罪者的責任已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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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法院隨后裁定,“雖然被告于2011年1月13日退出共謀,并結算了利潤,但其他同謀的市場操縱行為一直持續到2012年12月5日”,并補充說,“由于這構成了一項綜合犯罪,被告作為同謀,也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與一審不同,上訴法院還裁定,金建希于2022年4月從統一教會世界總部前負責人處收受香奈兒包一事,構成受賄調解罪。當時,尹錫悅是候任總統,尚未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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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上訴法院指出:“在總統就職典禮前一個月交換價值超過800萬韓元(3.71萬人民幣)的高價值物品,很難將其視為僅僅是祝賀當選的禮物。”法院認為,即使在收受包時沒有明確的索要,也可以預見到曾協助總統選舉的統一教會將會要求補償。
至于一審認定金女士于2022年7月收受香奈兒包和格拉夫項鏈的指控,法院維持了原判。
至于違反《政治資金法》,上訴法院裁定:“沒有證據表明被告在2021年6月18日首次與明先生會面時委托進行民意調查或與其進行過任何磋商。很難認定被告及其夫人承諾以提名金英善參加補選為條件,換取明泰均進行民意調查。”
法院還對金建希進行了嚴厲訓誡。法院指出:“盡管她參與了市場操縱,卻拒不認罪,并一再找借口。公眾要求總統配偶具備與總統同等的正直品德;然而,被告濫用職權從事賄賂活動。這不僅損害了公眾對國家事務透明度和政策公正執行的信任,也辜負了公眾對總統配偶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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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希全程戴著口罩,在眾人的攙扶下進入法庭。宣判時,她起身離開座位,低著頭,一動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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