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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提問:
張律師,我哥因職務犯罪被判刑,已經在監獄服刑了。最近查出得了癌癥,監獄會怎么處理?能不能申請保外就醫?
張智勇律師解答:
這個問題問得很實際,也是很多家屬在親人入獄后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不光是職務犯罪,貪污受賄、經濟犯罪、詐騙、網絡賭博,只要人進了監獄,家屬都會想:有沒有可能辦個保外就醫?我得跟你講清楚,這條路現在不好走,而且跟很多人想象的不太一樣。
先說一個必須糾正的誤解。很多人一聽說“保外就醫”,就以為跟法院判前的“取保候審”差不多,甚至有人跟我說“我親戚以前剛進去沒多久就保出來了”。這里我必須明確告訴你:保外就醫,一定是在判決生效、人已經交付監獄服刑之后,因病申請的一種暫予監外執行措施。你在電視上看到的、或者聽說的“法院階段就辦了的”,那叫取保候審,是審判前的強制措施,跟保外就醫是兩碼事。至于“剛進去沒多久就保出來”,現實中極少發生,因為監獄需要對病情做鑒定、走審批流程,不可能幾天就辦完。如果有人這樣跟你說,大概率是把不同程序搞混了。
說回正題。在八九十年代或者零幾年的時候,保外就醫的管理確實比現在寬松不少,申請成功的案例也相對多。但那是過去的事了,現在的政策已經越來越嚴格。
現在的法律規定是什么樣的?
根據《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因病申請保外就醫,核心條件有兩個,滿足其中一個就可以申請:
· 第一,所患疾病屬于法定嚴重疾病范圍,并且短期內存在生命危險;
· 第二,所患疾病導致生活不能自理。
這兩個條件是“或者”的關系,不是“并且”。很多人誤以為既要“有生命危險”又要“生活不能自理”,其實不是這樣。但反過來也要注意:光有疾病還不夠。像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這類慢性病,如果經過診斷短期內沒有生命危險,而且生活上還能自理,那就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
那癌癥算不算?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具體類型、分期、治療情況和預后評估。比如某些早期癌癥,手術切除后預后良好,沒有生命危險,生活也能自理,那就很難批下來。而如果是晚期、轉移、病情快速惡化、醫生判斷短期內可能危及生命,那就有申請的基礎。但最終能不能批,不是哪個醫生說了算,必須是指定醫院出具鑒定意見,還要經過監獄、檢察院、法院層層審查、復核、備案。
特別要強調的是:根據規定,職務犯罪、金融詐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罪犯,申請保外就醫的,應當從嚴審批。這意味著同樣的病情,一個普通罪犯和一個職務罪犯,后者的審批難度要大得多。這不是我個人看法,而是《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第六條明確寫的。
另外,法律還明確規定了不得保外就醫的情形。比如:
· 保外就醫后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
· 有自傷自殘行為的;
· 拒絕配合治療的。
這些情況一律不得辦理。
有一個常見的誤區我必須提醒你:
有人覺得,只要托關系、找人打招呼,病不重也能辦出來。這種想法很危險。現在的審批是多部門交叉審查,還要上網公示、備案監督,弄虛作假的后果非常嚴重——一旦被查出,不僅保外資格會被撤銷,還可能被追究新的法律責任,甚至加刑。我見過有當事人因為申請材料作假,被收監后連減刑資格都丟了。
還有一個關于“舉報”的澄清:
有些人擔心,就算保外成功了,如果被人舉報出現在單位或公共場所,會不會被收監?這里必須講清楚:合法的保外就醫期間,當事人是處于社區矯正監管之下的,并不是必須天天躺在家里的。只要嚴格遵守監管規定,比如按時報到、不離開居住地、不違法犯罪,正常出門、生活都是允許的。被人舉報本身不會導致收監。真正會導致收監的是:違反監管規定、病情好轉不再符合保外條件、或者當初申請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所以,保外之后要做的不是“躲著人”,而是依法配合監管,老老實實治病。
最后給你幾點實在的建議:
第一,查出癌癥后,家屬第一時間要做的不是急著問“能不能保外”,而是督促監獄安排規范治療。監獄有義務保障在押人員的醫療權利,該手術手術,該化療化療。
第二,如果確實病情嚴重、符合條件,可以請專業律師介入。律師幫你梳理病歷材料、判斷是否符合保外就醫的醫學標準、協助按照法定程序向監獄提出申請、跟進審批進度。
第三,做好心理準備:職務犯罪保外就醫現在很難批,即使符合條件,也可能要等比較久。不要聽信任何“包辦”“快辦”的中介,那基本都是騙錢的。
總而言之,監獄里查出癌癥,確實有可能申請保外就醫,但絕不是“得了癌就能出來”。政策從嚴、程序嚴格、審批復雜,是現在的常態。最重要的是依法行事,而不是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如果你家人正面臨這個情況,建議盡早帶著病歷材料找專業刑辯律師做一次具體評估,看看到底有沒有申請的基礎,以及該怎么走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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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并率先在全國范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并屢獲殊榮,先后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張智勇律師繼獲評重慶市“2013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后,又于2015年再次獲評重慶市“2014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并重”,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余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污、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余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借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于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持,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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