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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對應“當前制度實質并不鼓勵生育,需要系統性改革”。
中國生育問題的嚴峻性不必多說了。
雖然可以講隨著科技進步、農民進一步市民化以及勞動效率提升,可以極大地減少對勞動力的需求;也可以講未來至少20年,面對的是勞動力供過于求的挑戰。
但人口的重要性絕不僅僅是生產,而是關系全局;更嚴峻的是,一旦新生兒持續下降,隨著一代人對生育的態度和生活習慣發生根本變化,再想提升就難了。
未來中國人口越多越好,新生兒數量越早提振越好,但不能盲目引進外部人口,必須以中國人自己生養作為絕對主體。中華民族是幾千年風風雨雨磨煉而成的統一體,絕非移民國家,對境外人才,要始終堅持以我為主、精挑細選,引進人才而非接收移民。
當前國家也在調整政策,從過去對補貼存在道德顧慮,到現在開始對3歲以下新生兒提供直接的現金補貼;針對;一些地方還推出了具有本地特點的生育支持政策,比如無痛分娩也開始納入醫保報銷。法律方面也在進行改善對生育的保護。
但還遠遠不夠,仍停留“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表層,沒有抓住病根,目前的各種補貼和支持政策,更像是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
支持的是本就想生孩子的,對猶豫到底要不要生、不想生的關鍵群體,缺乏吸引力。
補貼想生孩子的群體,這當然是好事,但說的敞亮點,就算不補貼、不支持,這些群體難道就不生了嗎?看看放開生育限制之后的新生兒情況吧,目前每年新生兒中,二胎和三胎合計占比已經接近50%,在促生問題上,更尖銳、最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是:
為什么愿意生一胎的這么少?
需要梳理下基本邏輯。
從大方面講,想要促進生育不能直接刺激生育,而是要解決一系列影響生育的基礎因素。比如就業、民生保障、閑暇、未來預期、生育保障、托兒育兒、教育壓力以及越來越嚴重的適齡男女生殖健康問題等等,這些問題不是一時半會可以解決的。所以小鎮之前說,想要促進生育不能急、急不得,得先把前置基礎問題解決好,后顧之憂少了,自然就會愿意生。
打個比方,如果一對夫妻身體健康,不擔心因為生育丟了工作,也不擔心耽誤職業發展,工作保障每周40小時、雙休、法定假期,擁有完整的法定社會保障,有車有房、不缺人照顧孩子,家庭年收入達到當地平均收入的五倍以上。
試問這樣的家庭,有多少選擇不生孩子?恐怕生兩個才是更普遍的情況。對此也有一些調研從側面證明,比如體制內等勞動保障好的地方,女性生育二孩的比例顯著高于全國平均。
太多問題亟待解決,但一時半會解決不了,勞動保障、就業收入等問題不多說了,就說兩個:
一是適齡男女生殖健康問題。
現在不孕不育率都達到什么比例了?多久沒公布了?
再疊加普遍晚婚晚育,無論是男性少精、無精、弱精、死精,還是女性內分泌失調、子宮或輸卵管異常等等,都到了很驚人的地步,這跟工作強度太大、生活作息不規律、長期熬夜、缺乏鍛煉、普遍超重肥胖等高度相關,國家提出“體重管理年”,一個作用就是應對不孕不育問題。
二是最基本的“無痛分娩”,根本做不到普及化。
這不光是錢的問題,不過才1千多元,就算不納入醫保報銷又能如何?現在最核心的短板是麻醉師嚴重不足,2018年國家衛健委開展分娩鎮痛試點,在全國選定了900多家醫院作為第一批試點醫院。
2018年還是新生兒數量比較多的年份,產科關閉合并潮還沒開始,當時全國僅三甲醫院和地市級婦幼醫院就超過2千家,開設產科的醫院就更多了,這900家應該是條件最好的。到2022年,第一批試點醫院分娩鎮痛率才達到60.2%,當然比2015年的27.5%高多了。
但這種提升背后,是更多醫院更加缺乏麻醉師,是產科合并集中。目前中國麻醉師約10萬人,缺口高達30萬人,有限的麻醉師必須優先保障對麻醉有剛需的外科等手術,分娩陣痛看上去就可有可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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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問題,不一一列舉了,真要細細說下去,分娩鎮痛這一級別以上影響生育的大小問題,小鎮能說出來幾十個,講一天都說不完。
先解決基礎問題,才能有效促進生育,這是客觀約束決定的,不能脫離實際,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
但制度設計層面,理應先行,也完全有能力先行。起碼先開展調研、試點,總結經驗、搭建政策框架,把促進生育的具體工作部署下去,建立相應的監督考核機制,這才能隨著客觀基礎問題的不斷解決,順理成章的帶動生育。
如果不抓緊調整政策,未來很可能再次發生政策成了生育卡點,類似的錯誤不能犯第二次。政策卡點長期得不到解決,必然會影響整個社會的習慣和認知,生育是拖不得的,當前和未來“一人家庭”占比正在快速提升,一旦習慣了單身、無孩的群體占比達到一定程度,整個社會的風向就變了,再想促進生育,可就難了。
別到最后真的只能指望“人工子宮”技術,克隆技術都沒用了,根據2026年《自然·通訊》發表的研究,對小鼠進行連續58代克隆后,所有后代均無法存活或出生后一天內死亡,這意味著遺傳損傷會持續積累,最終達到不可逆的閾值,導致胚胎發育失敗或出生即死。
如果這一研究得到更廣泛的驗證,很可能意味著哺乳動物無法通過無性克隆實現無限復制,有性生殖仍然是哺乳動物維持繁衍的唯一路徑,參考小鼠的58代換算成人類,哪怕25年一代,也不過才一千多年。
發散太多了,加速轉入正題。
新生兒數量少,前置問題是愿意生育的少,而愿意生育的前置問題是愿意結婚的少。
不要提未婚或單身生育的,在中國這是絕對少數。
從全球來看,非婚生子女正在成為新生兒的主體,OECD成員國2020年非婚生子女占比平均超過40%,其中法國超過60%,而北歐國家在20世紀90年代就超過50%,墨西哥、智利等拉美國家非婚生比例普遍超過70%。
但東正教、伊斯蘭教以及東亞儒家文化圈是例外,中日韓尤其低。2020年日本是2.4%、韓國是2.5%,中國目前不到2%。
中國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逆向變化,全世界包括中低收入國家、發達國家在內,普遍出現非婚生子女占比持續上升,但中國卻呈下降趨勢。比如根據2017年全國生育狀態抽樣調查,1957年到2002年未婚生育比例平均為8.96%,然而根據2010—2016年四期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推算,未婚生育比例不高于1.2%。
這背后的原因很復雜,一個關鍵因素是:生育壓力巨大,結婚背靠家庭,日益成為中國生育的基本前提。伴隨而來的,是越來越高的墮胎。
先不說實際難題,就說當前政策,支持結婚嗎?
不說太多,就說正在進行的個稅申報,目前個稅政策,就利好單身、利空婚姻,是真金白銀的不支持結婚,沒有結婚何來生育?
比如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是單身,每人都享受獨立的每年1.2萬元扣除額度,但如果結婚了,夫妻兩個人名下各有一套房,那對不起,就從結婚前兩個人分別扣除1.2萬元,變成了兩個人分1.2萬元。
有類似情況的家庭,有沒有因此產生過矛盾呢?有沒有對政策的抱怨呢?不說高收入群體,就說個稅稅率10%檔,大概就是月入1萬元,僅因為結婚導致的個稅損失就達到1200元,相當于目前3歲以下育兒補貼的三分之一。
租房專項扣除,目前也規定,如果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在主要工作城市無房的,也只能扣除一方。但現實中有沒有夫妻兩個人在同一個城市,但因為種種原因,需要工作日分開租房的呢?比如一家人共同租一套適合家庭居住的,盡可能靠近其中一人,另一人租一套便宜但方便上班的房子。
無論占比有多低,總得承認有吧?即將踏入婚姻的情侶,如果知道個稅扣除,有沒有可能會算一算呢?
個稅扣除這項政策的調整很難嗎?
促進生育是系統工程,需要全國上上下下共同努力,僅稅務系統調整下扣除方法、調整下系統,就可以立刻解決一個影響結婚和生育的障礙,帶來的稅收損失又非常小,為什么不做呢?
個稅專項扣除這項政策,跟住房公積金一樣,也是從國外學來的,為什么不干脆照搬呢?非得扣扣搜搜?如果真的這么在意個稅收入,那也應該抓大放小啊,抓一抓巨富群體所謂的“合理避稅”,堵住“1元錢工資”的漏洞,抓幾個典型增加的個稅,就足夠替代了。
個稅扣除這方面,相信制定政策時肯定全球調研過,像美國、法國、德國等都有家庭合并計稅的規定,尤其法國還用個稅扣除來鼓勵生育,為什么不學呢?
當初征稅、計稅能力不足,可以理解,已經2026年了,能不能把家庭合并計稅改革納入日程呢?
小鎮看每年兩會,總有一大幫人呼吁提高個稅起征點,這是典型的無效甚至負面建議提案。個稅必須普遍普適,要考慮到2025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還不到6萬元,目前個稅體系下,年收入低于12萬元幾乎不用交個稅,還不夠嗎?
個稅體系當然要改革,關鍵不是簡單粗暴的提高起征點,而是要允許家庭合并計稅,作為一個可選項,這也有利于促進結婚,而結婚多了,生育才能高。
中國家庭普遍存在夫妻雙方收入差距,先不討論到底哪一方普遍更高,家庭年收入一樣的情況下,按照目前個稅體系,有時按個人分開計稅交的少、有時以家庭合并計稅加得少。
比如兩對夫妻家庭年收入都是30萬,一對兩人都是年收入15萬元,一對是一人收入30萬另一人居家,如果不考慮專項扣除,剔除法定比例的五險一金后,后者比前者一年多交1萬多元個稅。
就應該給家庭提供一個自主選擇權,允許家庭自愿選擇分開計稅還是家庭合并計稅,還要提供非常便利的匯算支持,甚至要直接提醒一個家庭以何種方式計稅更省錢。
共產主義認為家庭是最低的社會單元,恩格斯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也深刻剖析了家庭對人類的重要性,允許以家庭為單位,這也體現了公平性。
單說下法國,除了目前傳統的專項扣除,法國還針對家庭設置了一個個稅系數。也就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個稅時,要先用家庭總收入除以系數,然后再去匹配對應的稅率,再回過頭來乘以系數,就是家庭最終需要繳納的個稅。
家庭合并計稅后,無孩夫妻雙方合并系數為2,看上去跟單身兩個人系數一樣,但正如前面所說,因為夫妻收入差距問題,所以同樣的收入,有時候以家庭計稅,交稅更少。
還根據一個家庭孩子的數量設置了一個累加系數。
2個孩子以內每多一個孩子系數加0.5,為鼓勵生育,生第三個孩子及以上,每多一個系數加1;個稅系數也起到了社會公平調節的作用,比如有殘疾孩子,也享受額外的0.5系數加成。
假設一對夫妻生了2個孩子,家庭個稅總系數是3,家庭總收入除以3,再去匹配對應的個稅稅率,用匹配到的稅率計算的個稅,再乘以3,這才是家庭應該繳納的稅率。
如果是3個孩子,家庭系數就是4,如果其中有一個孩子是殘疾,那么就是4.5,等等,沒有上限。
如果把法國的這套體系照搬到中國。
為方便理解,接下來咱們假設已經剔除五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只計算應稅收入。
假設一個家庭年應稅收入30萬元,一方犧牲職業發展居家帶孩子,由一個人賺錢。
分開計稅的時候,這個家庭需繳納個稅43080元;只需要引入家庭合并計稅,按照夫妻平分,合并交稅就降到26160元。
進一步引入法國個數系數,這對夫妻有1個孩子,系數為2.5,也就是按照應稅收入12萬元匹配稅率,合并交稅降到23700元;有2個孩子,系數為3,按照應稅收入10萬元匹配稅率,合并交稅降到22440元。
僅僅家庭合并計稅、修改下系數,非常簡單的政策調整,就可以為一個孕育下一代的家庭節省大量個稅,為什么不做呢?
這一政策對高收入人群特別有效,正好跟育兒補貼形成搭配。
假設某個家庭,還是只有一人賺錢,另一人居家照看孩子,應稅年收入100萬元,這在一線城市并不少見。
只需要結婚就可以每年少交73920元個稅,生1個孩子少交97880元,生2個孩子少交114090元,生3個孩子少交135760元。
少交的稅,就是非常明確的居家帶孩子的人作出的貢獻之一啊。
與其琢磨這么多補貼,到處騰挪資金,不如簡單干脆引入法國的個稅扣除機制,信不信,立刻就能促進結婚、帶動生育。
說的直白點,也請女性朋友不要誤會小鎮歧視女性。
如果一個高收入家庭,丈夫年收入超過100萬元,女方年收入12萬元,婚后女方回歸家庭。僅效仿法國個稅方式,只需要生2個孩子,替丈夫節省的個稅,就接近工作時年收入。
當然可以調整下政策,比如還是在每年個稅退稅時根據系數退回,鼓勵家庭選擇將個稅退給居家照顧孩子的一方,選擇這么做可以額外獲得一筆補貼,或者其他有利于家庭、男方的優待,行不行?
這不就順理成章的,承認了家庭勞動、育兒的價值,真正成為一份專業的工作,由此就可以帶動很多的就業。
這還僅僅只是一項很容易調整的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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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5000字了,剩下的先點到為止。
生育的前置問題是結婚,而結婚的前置問題是談戀愛。
當前社會對談戀愛也非常不鼓勵,存在眾多障礙。比如年輕人缺乏彼此認識的機會,這方面能不能做做工作呢?
體制內長期有檔案管理和鵲橋相親的機制,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還推出了“央務鵲橋”,還系統性培養各單位紅娘,就是要通過組織力量幫助解決職工單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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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做法能不能推廣到全社會呢?
雖然有一些拿不到桌面的陰暗需求,但正常交友相親需求更為火爆,如探探、陌陌、soul、青藤之戀、世紀佳緣以及眾多中小相親機構何其多,交友成本已經成為年輕人一項不菲的支出。
能不能推出一個國家平臺,全國推廣,歡迎單身群體自愿申請加入,結合體制內檔案管理,發揮官方平臺優勢,要求加入者填寫相關信息,并授權官方平臺核實。比如查實婚姻狀態、年齡、學歷等是否造假,甚至還可以有更多豐富的內容,由個人選擇自愿填報,填報越多,真實性評價越高,自然更受青睞。
工會、婦聯、共青團發揮全國網絡的作用,積極組織各地年輕人活動,在這個平臺上按地區、興趣、活動方式發布消息,還可以設置不同的條件,自愿報名、費用自理,就算談不成戀愛,也可以讓年輕人多接觸現實、多交朋友,能夠極大地緩解移動媒體時代,特別缺少的意義感。
還可以把志愿者納入、引入外部贊助。對活動組織者引入評分機制,標注在其努力下,已經有多少對成功走到一起,又生育了多少孩子,這多有意義啊,很簡單就實現了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共同促進生育。
這種調整很難嗎?建這樣一個平臺,就算把灰的白的損耗考慮在內,100億能不能搞起來?也給工會、婦聯、共青團等一個特別有意義、關系國家未來的社會工作,是不是大有可為呢?
問題是客觀的,打開思維,辦法總比問題多。
不要問有沒有效果、效果多大,只要覺得這件事有利于改善生育,那就先做起來。
至少,能不能在全國范圍選幾個城市,先做做試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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