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4月14日報道,河南信陽的王先生找到記者爆料,說他15歲的女兒被54歲的班主任帶到賓館開房了。女兒遭到了猥褻后,患上了抑郁癥,曾自殺過。幸好發現及時,給孩子洗了胃,避免了悲劇的發生。
他們也向女兒了解了詳細情況,這不是女兒第一次被他猥褻了。
他們的意思是想要嚴懲該班主任,可以,只被拘留了10天,就沒有下文了。認為這個懲罰太輕,而且他還是照常在學校上班,似乎不受影響。
如今他就想曝光一下,為何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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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學生開房,被拘留10天
根據筆錄顯示,事發2025年11月7日下午,54歲班主任是光山縣某中學的劉某某,他先后在餐廳隔間和賓館,對15歲女學生進行猥褻。
賓館開房這一次,他還強行摟抱女孩,讓學生坐到他腿上。被學生拒絕后,他還說今晚要抱著你睡覺,撫摸女學生的大腿,還壓在女學生身上,預謀實施性侵。
這個猥褻行為,導致女孩患了重度抑郁,情緒一點都不穩定,經常焦慮,患得患失,甚至還輕生過,認為將孩子的人生給毀了。而班主任劉某某,只是被拘留了10天。
這個處罰是不是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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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0天給出的原因,是因為大腿,腰部不屬于敏感部位,未采取強制手段,趴在身體為懸空狀態,所以不構成強制猥褻罪。
只處罰了他10天。
對于女孩的家長來說,這個處罰太輕了。他們找到學校要說法,發現劉某某還在學校,沒有被開除。學校回應說,已經將他調到后勤工作了。
這種道德敗壞的人,直接威脅未成年女孩,難道不應該嚴懲嗎?學校教書育人的地方,若一個老師連最起碼的道德觀都沒有,能教給學生什么?學校竟然沒開除這種敗類。是想造成更嚴重的后果,才會被引起重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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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對于這個處罰,多少也是有點感到不可思議,畢竟是猥褻未成年呀,記者聯系了涉事中學校長和光山縣公安局負責人,他們表示拒絕采訪。
為何拒絕采訪呢?
有什么不能說的?若是依照法律規定,對劉某某進行嚴懲的,沒必要藏著掖著,大大方方接受采訪就行了。
逃避是為何什么?
難道是偏袒了劉某某?還是別的原因,希望能夠給出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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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講述事發經過
也有人想要了解,女孩為何跟著班主任去開房?關于這件事女孩也有說,起初說因為班里同學有矛盾,老師中午叫她,說要請她吃飯。
她以為老師讓她當情報員,給老師通報班里的情況。
中午飯老師帶她吃了牛排,還一直夸她漂亮,說一會要帶她去賓館。她是跟著老師一起出來的,返回學校也要讓老師帶著回去。
沒想過老師會有別的想法,她就跟著老師到了賓館,進去賓館房間后,她才知道老師要對她圖謀不軌。她反問老師你有老婆和孩子,你這樣做對得起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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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說沒事,一直夸贊她漂亮,還是想要對她進行猥褻,摟著她的腰,摸她的大腿。她進行了激烈的反抗,老師還試圖將她壓倒身下。她本以為老師帶她來賓館,是讓她一個人休息一下。
沒想到老師是想要抱著她睡覺,還看了計生用品。她拒絕了老師后,老師叮囑她,不要把這件事告訴家長。但是,她還是在整個經過中,被老師嚇到了。她回到家后,就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父母。
她遭到這種侵犯,整個人心里也發生了變化,父母不得不給她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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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事發的大致過程,現在他們就想要嚴懲班主任劉某某,認為學校不能留這種害群之馬?這種人不配當老師。今天他對這個女生起邪念,明天好了傷痛忘了疤,還有可能對別的學生起邪念。
必須要嚴懲,才能讓其長教訓。
帶著一個15歲的女孩,開房。不管有沒有猥褻,是不是強制猥褻,都已經觸犯了法律,所以還是希望能夠嚴懲這個敗類,唯獨學校不能有這種敗類,發現一個懲治一個。
希望結果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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