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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務犯罪案件的辯護實踐中,有一個問題常常被提起,也常常讓家屬感到困惑甚至焦慮:作為當事人的家屬,我們到底有沒有權利了解案件的一定情況?律師的辯護方案、辯護思路,以及具體的辯護意見,究竟要不要告訴家屬?
對此,我的觀點非常明確: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討論。為什么?因為家屬是委托律師的主體。如果連基本的案件進展、辯護方向都不清楚,家屬的知情權又從何保障?信任又從何建立?
張智勇律師之前接到了好幾起的職務案件,家屬都會向我傾訴同樣的苦惱。他們說,之前聘請的是當地的律師,但律師顧慮重重。有的律師從頭到尾都不肯告訴家屬辦案單位到底指控了哪些內容,也不說案件中有多少筆受賄事實,甚至連總金額中排第一位、第二位的關鍵事實都不肯透露。家屬一問,就推說“有規定,我們不能告訴家屬”。
每次聽到這里,我都會直接反問:哪來的規定?律師行業的職業規范,還是《刑事訴訟法》哪一條寫著“律師不能告訴家屬基本案情”?人家請了你,你什么都不講,家屬怎么知道你在認真辦案?怎么相信你在為當事人努力辯護?
我們必須承認,律師行業確實有職業規范和保密義務。比如,律師不能把案件的卷宗材料給家屬看。但這絕不意味著律師可以對家屬“一問三不知”。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基本的涉案金額、關鍵的證據矛盾、律師準備采用的辯護策略和方案——這些內容,如果不告訴家屬,家屬如何配合?如何幫助當事人做好庭前準備?如何在整個辯護過程中形成合力?
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我,一個成功的職務犯罪辯護,絕不是律師一個人的事。它需要三方緊密配合:第一是律師,負責專業判斷和策略制定;第二是家屬,負責收集信息、提供案外背景、給予當事人精神支持;第三是當事人本人,也就是被羈押的職務犯罪嫌疑人。這三方就像一個三角形,任何一方缺失或信息不通,整個辯護結構都可能崩塌。
因此,我不僅會把辯護思路和方案詳細地告訴家屬,還會反復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和他逐項核對證據材料。我會讓他清楚地知道:案件里有哪些證據對他極其不利,哪些證據存在瑕疵或矛盾,他在法庭上應當如何回應公訴人的提問,如何對關鍵證據進行質證,如何在最后陳述中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以及如何與律師在庭審中形成默契配合。只有這樣,當事人在開庭前才能做好充分的心理和策略準備,而不是在法庭上手足無措。
更進一步說,我們不僅要告訴當事人,也要讓家屬全程了解我們的辯護思路和方案。因為家屬可能是最了解案件背景的人,他們知道當事人的性格、工作環境、人際關系,甚至能提供一些案卷中根本看不到的“案外因素”。而這些案外因素,有時恰恰是撬動案件走向的關鍵。
在我們律所,有一項制度已經堅持了整整十七年,雷打不動。那就是每周五下午兩點半開始,全所律師集中在一起,集體討論手頭正在辦理的案件。我始終相信,集體的智慧一定大于單打獨斗。一個人的視角可能會有盲區,而多個經驗豐富的律師聚在一起,從不同角度提出質疑、補充思路、預判風險,可能會發現被忽略的突破口。
有時我們會邀請與案件無任何關聯的家屬旁聽我們的案件研討。律師團隊圍繞案件充分研討、各抒己見:有人提出無罪辯護思路,有人分析認罪認罰從寬路徑,有人著重梳理證據存在的疑點與薄弱環節。這樣的研討過程,既能讓家屬積極參與互動,也能讓他們及時了解案件可能存在的多種走向。
此外,家屬參與討論還有一個極大的好處:他們可能可以提供一些案里案外的因素。比如,當事人是否曾經主動退贓?是否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的行為?辦案單位在調查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違法?當事人身體是否患有嚴重疾病?這些信息,很多時候卷宗里根本不會體現,但恰恰可能成為我們提出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申請非法證據排除,甚至提出控告和申訴的重要依據。
當我們掌握了這些案外因素之后,辯護思路和方案就可以“對癥下藥”。有些案件,表面上證據確鑿,但背后可能涉及一些權力斗爭、舉報人的惡意誣陷,或者辦案過程中的變相刑訊。如果不了解這些,律師可能就只能被動地圍繞卷宗打轉;而一旦掌握了案外因素,我們就可以主動出擊,提出控告、申請調查取證、要求排除非法證據,從而真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職務案件的當事人到底能不能了解案情?律師的方案和辯護意見要不要告訴家屬?我的答案始終不變——可以。這不是什么“可以商量”的技術問題,而是律師職業倫理和委托合同義務的應有之義。家屬的知情權,不是律師施舍的,而是法律和契約賦予的。
最后,我想對所有正在經歷職務犯罪案件煎熬的家屬說一句話:請勇敢地向你的律師提出知情的要求。如果他仍然含含糊糊、推三阻四,那你完全有理由重新考慮是否繼續委托。因為一個不敢把辯護思路攤在陽光下的律師,很難想象他在法庭上能有多么堅定。
辯護,從來不是一個人的戰斗。律師、家屬、當事人,三方同心,信息互通,才能在最黑暗的時刻,為正義爭得一線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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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并率先在全國范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并屢獲殊榮,先后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連續兩屆斬獲“重慶經典刑事案例”獎項。
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并重”,擔任西南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余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污、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余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借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于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持,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執業以來,他始終信奉艾倫·德肖維茨的格言:“只要我們決定受理這個案子,擺在事實面前的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不管這樣做會產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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