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18.8萬,退婚一分不退?廣州出租車司機求助《律師說法》:沒領證依法應退!對比廣東‘撕角紅包’,天價彩禮該休矣。
河南周口的焦先生目前在廣州開出租車,他向廣東交通之聲《律師說法》節目求助:兒子訂婚時給了女方18.8萬元彩禮,后因感情不合要退婚,女方以“男方先提出解除婚約”為由拒絕退還彩禮。節目中對比了廣東順德“紅包撕角、分文不收”的零彩禮習俗,律師指出:訂婚不等于領結婚證,18.8萬元彩禮依法應全部或絕大部分退還。焦先生還痛心地提到,當地有的男孩為結婚買房加彩禮,還沒結婚就已負債180萬元。節目通過真實個案與普遍現象,直擊“天價彩禮”給農村家庭帶來的沉重負擔,倡導移風易俗,兼具普法價值與社會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