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害人害己
但總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幸
從而導致事故的多發
“酒”與“駕”,勿“混搭”
延吉公安交警持續嚴查酒駕
近日
延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就查獲了一起酒駕違法行為
本期案例:
2026年5月11日8時30分許,延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延吉市大興路附近開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查處行動。一輛三輪摩托車朝查緝點駛來,民警依法攔截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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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駕駛人進行快速酒精篩查,篩查棒顯示該三輪摩托車駕駛人體內含有酒精,隨后,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人體內的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已經達到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且該駕駛人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因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延吉公安交警依法對駕駛人合并處以罰款2500元的處罰。
在很多人的觀念里
喝酒不能開的車指的是汽車
其他車型酒后駕駛都沒關系
今天要告訴你
如果你有這種觀念就大錯特錯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三輪、四輪電動車屬于機動車,駕駛人需持有相應駕駛證,在酒后駕駛此類電動車,將被視為酒駕,同樣會受到處罰。
所以不管是喝酒后駕駛電動三輪車還是開機動車,這都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不僅會給他人造成傷害,同時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希望每一位司機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喝酒后駕車上路。
法律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5日以下拘留+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并處罰金。
延吉交警提示
無論你是駕駛二、三輪電動車 還是汽 車
無論你是駕駛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
都不可以酒后駕駛
請廣大駕駛員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拒絕酒后駕駛行為
來源:中國吉林網綜合自延吉市交警大隊
編輯:王偉光 審校:劉怡彤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統籌: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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