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5日晨,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緊急處置一起報警事件,該事件發生在轄區內的西營門趙莊子村,一出租屋內發生命案。
接到報案信息后,西青分局刑偵一大隊的刑警們迅速出動,火速趕往事發現場。
房東表示,其家中設有數間可供出租的廂房。然而,近期他發現其中一間出租屋內不時彌漫著一股令人作嘔的氣味,居住于此的外地租客似乎已有數日未曾歸家,隨著氣溫的升高,這股異味愈發濃烈。
房東心中隱隱覺得事有蹊蹺,于是決定強行打開房門。映入眼簾的是屋內一片狼藉,僅有的那張單人床被磚頭堆砌得高高的。床下隱約可見被褥中裹著不明物體,撥開被褥,里面軟綿綿的。房東心中涌現出不祥的預感,隨即報警處理。
![]()
圖片
警察抵達現場,揭開棉被,赫然發現其內藏有一具女子遺體。氣溫的炎熱使得尸體發生了變化,面部特征已難以辨識。經過法醫的詳細勘查與鑒定,確定該女子系遭鈍器重擊頭部致亡,推測死亡時間大約在五天之前。
據房東所述,起初,一位外地人曾以女子“劉香”的身份租賃了此房,因此房東最初誤以為遇害的女子便是“劉香”。然而,同住此處的其他租客透露,屋內居住的實為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男性。
這究竟發生了何事?
警方迅速撥通了“劉香”所留下的電話號碼,電話那頭果然是“劉香”本人。目前,她正在塘沽的一家單位就職。她表示,對于租住此地的具體人員,她并不了解,她的身份證曾一度被他人借用,用于購買手機等消費。
警方細致地檢查了現場,搜集到了若干關鍵的痕跡和物證。在屋內,他們還發現了一套物業保安制服及胸牌,胸牌上印有張杰的照片。據同租的房客們所述,此人確實曾居住在此屋內,但已多日未見其蹤影。胸牌上的信息顯示,該男子是紅橋區芥園道某居民小區的保安。
那么,這位逝去的女子究竟是誰?她來自何方?這一切,無人知曉。
當務之急是鎖定尸源,以查明該名女性的真實身份。警方迅速啟動了協查程序,并在網絡平臺上向全國警方報失人口數據庫發起查詢。經過比對,發現該名死者與五天前申報失蹤的一名女出租車司機的諸多信息高度吻合。
經過核實,女司機的親屬身份得以確認,DNA檢測結果表明,遇難者系35歲的女出租車駕駛員趙金蘭。
據查,趙金蘭為本市居民,居住在南開區。她與配偶共同經營一輛出租車。然而,自五日前出車以來,她便音訊全無,再未歸家。
自“5·15”專案組組建以來,負責案件的刑警迅速抵達了胸卡上標注的芥園道居民小區。通過與物業部門的溝通,確認了照片中的張杰曾在此擔任保安一職。保留的資料亦顯示,他的籍貫為陜西省紫陽縣毛壩鎮的瓦灘村,現年27歲。
警方對張杰的身份證信息進行了網絡核查,揭示出這是一張偽造的證件,其身份證號段并不屬于公安部門已登記的合法號碼。考慮到張杰身上存在的重大作案嫌疑,專案組民警迅速與陜西省紫陽縣公安局取得聯系,展開了對張杰的追查工作。紫陽當地警方對年齡相仿的男性進行了全面排查,但仍未找到天津市所要尋找的這名張杰。
2005年5月25日,公安西青分局針對名為“張杰”的個人及其照片,在網絡上發布了追逃令。此外,負責此案的警方深入張杰曾任職的物業小區進行了細致的調查。
通過廣泛走訪,他們得知張杰曾在西青區某別墅區擔任保安。警方隨后聯絡了這兩地的保安同行、物業管理人員及小區居民等,對張杰的個人信息進行了詳盡的搜集。以下是警方了解到的一些基本情況:張杰身材中等,偏愛身著西服搭配白色襯衫,給人一種英姿颯爽的印象。他平日里溫文爾雅,性格隨和。
2003年10月,張杰乘坐火車抵達天津,并在西站下車。隨后,他通過職業中介找到了在西青別墅區的保安工作。盡管他自稱曾服役,但他的外貌和生活習性并不符合常人印象中的軍人,且他從未主動提及自己的部隊經歷。與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不同,即使在節假日,他也未曾給家人撥過電話。有消息稱,張杰曾服用過抗癲癇藥物,且他自己也曾就醫。
張杰在西青別墅小區擔任保安職務近一年后,轉至芥園道的居民區續任此職。他性情溫和,深受孩子們的喜愛,周圍居民對他評價頗佳。然而,與他同住的保安透露,張杰夜晚常感難以入眠,偏愛收聽廣播,飲品僅限于啤酒。平日里,他話不少,但酒后卻變得沉默寡言,往往陷入沉思,低頭抽煙,所抽之煙為“紅山茶”。與其他年輕人不同,他鮮少上網。眾人僅知他來自陜西,說話帶有南方人學說普通話的腔調,但他從未提及過家鄉或家人的事,亦未曾有親朋好友前來探訪。
張杰在該小區工作直至2005年4月1日,隨后選擇離職。根據調查所獲信息,有價值線索并不多。專案民警發現,張杰曾使用過一部手機,隨后轉而借用他人的小靈通進行通訊,持續了一段時間。通過調取其通話記錄,民警發現張杰與超過一百人有過電話聯系。
在歷時兩個月的努力中,專案組民警逐一聯絡了所有與張杰有過通話記錄的人,并與他們見面。然而,這些人要么是在張杰外出打工期間結識的,要么是房屋中介等相關人員,均對張杰的背景一無所知。如此漫長的調查過程,再次讓專案組民警們感到失望,關于張杰的線索依然渺無蹤跡。
在調查的進展中,專案組的民警們愈發認識到,張杰絕非尋常之輩,其背后必然掩藏著某種不為人知的秘密。
在深入調查的過程中,專案民警掌握了一個關鍵信息。張杰曾在芥園道小區擔任保安,由于他常年在小區大門值守,與一位常在此處停靠的出租女司機建立了深厚的友誼。這位女司機被大家親切地稱為“的姐”,她與小區的保安們關系融洽,甚至偶爾會前往張杰的宿舍拜訪。
不久前,一同工作的保安員還曾聽聞張杰透露,他計劃辭去保安職務,與“的姐”攜手合作,開設一家保潔公司。在4月1日辭職前夕,張杰有時甚至不再回家住宿,聲稱已在別處租下了房屋。
據核實,所謂的“的姐”正是已故的趙金蘭女士。警方隨后查明,張杰在辭去此處職務后,轉至“水木天成”小區工作了一段時間。5月10日,他下班后向同事借得80元人民幣,此后便音訊全無,這也是張杰留下的最后線索。
偵破工作陷入僵局,專案組的民警不得不深入挖掘張杰所留下的地址信息。在他的保安招聘簡歷中,詳細記載了他曾在陜西紫陽縣毛壩鎮的瓦灘小學和瓦灘中學就讀的經歷,這些地點均為實有。盡管調查結果顯示他并非當地人士,但他所提供的地址如此詳盡,或許暗示著他與這些地方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系。
專案指揮部委派探長鄒志鵬攜相關資料抵達陜西紫陽縣展開調查。在當地派出所的緊密協作下,鄒志鵬等偵查人員跋山涉水,歷時十多日,對當地的小學、中學、應征入伍者等各個層面的人員狀況,以及散布于深山之中9個村落的人員情況進行了詳盡勘查。
隨后,調查范圍進一步擴大,對白廟、柳灘等周邊的6個鄉鎮也進行了細致的查訪。同時,將張杰的照片、DNA等證據材料與當地警方的信息庫進行比對,遺憾的是,仍未獲得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正當鄒志鵬等專案民警心灰意冷之際,他們途經一村落,一位村民對他們透露:你們所要尋找的、協查通報中提到的那個男子,此地確實有與之相仿之人,然而,他的家已搬遷。
民警再次攀登峻嶺,尋訪到一戶知情者家中。看過照片之后,該戶居民表示,照片中的人八年前已遷至鄰縣石泉。
終于獲取了一絲有價值的線索,專案民警喜出望外,立刻駕車沿著蜿蜒的山路急速駛向那人新遷居的石泉縣大河壩村。
當地警方審視完照片后指出,此人曾因前科而受到刑罰,頻繁游蕩在外。隨著專案組的民警越聽案情,越發感覺這位嫌疑人與線索中所提及的張杰極為相符,于是火速抵達村中,他們四處打聽,得知此人正忙于自家房屋的建設。
民警們現場觀察,越看越覺得其中存在疑點,于是要求當地派出所將其傳喚過來進行深入了解。然而,通過多方面的證實,此人顯然并非目標中的張杰。
歸途中,他們在西安與陜西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再次追蹤相關線索,卻依舊一無所獲。這次深入深山的艱難跋涉,帶著滿腔希望啟程,卻最終只能空手而返。
日復一日,盡管專案組的民警持續努力,進展卻始終未能有所突破。
盡管張杰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在內均屬偽造,然而,專案組的民警堅信,警方所獲得的胸卡照片以及從案發現場采集到的DNA等資料均屬真實。只要這些證據確鑿無誤,捉拿這位假“張杰”的機會依然存在。
2005年歲末,曾深入深山開展調查的鄒志鵬探長,突然接到毛壩鎮派出所教導員的來電。教導員告知,近期沈陽警方亦向他們所在派出所咨詢了張杰的相關信息,并正積極搜尋此人。鄒探長聞悉此訊,立刻與沈陽的辦案警方取得了聯系。
沈陽警方披露,2005年11月28日,在沈陽市大東區一公寓內,發生了一起令人發指的命案。兇手將一名歌廳女子殘忍砸死,并將其遺棄于床底。這一作案手段及藏尸方式,與天津西青區“5·15”案件如出一轍。
在調查過程中,當地警方發現一名名為“張杰”的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經核實,該張杰在當地相關部門登記的身份證號碼及籍貫,與天津警方所追蹤的假身份證號碼完全吻合。
天津警方迅速將張杰的照片通過網絡傳輸至沈陽警方。經過當地警方的細致辨認,確認照片中的男子正是同一人。隨后,津、沈兩地警方分別提取了該嫌疑人的DNA樣本,并進行比對,這一結果進一步印證了之前的判斷,成功將兩起命案串聯起來。
經沈陽警方深入調查,張杰自2005年6月抵達沈陽后,起初在一家化妝品店擔任搬運工,之后轉至空調店擔任安裝工。在此期間,他結識了來自吉林遼源的歌舞廳女子李平。
李平與張杰相處融洽,兩人關系日益親密,最終同居。不幸的是,李平同樣遭遇鈍器擊打頭部致死的悲劇。然而,案發后張杰的去向成了一個謎,警方至今未找到任何關于他的線索。
為了深入追蹤張杰的下落,專案組將張杰的照片、DNA等關鍵信息錄入公安部信息庫,以期在更廣闊的范圍內挖掘、搜集到有價值的線索。但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仍未有任何實質性進展。
2006年1月,浙江蘭溪市公安局向西青分局專案組撥來一通電話,告知當地公安技術人員在網絡比對過程中發現,西青分局“5·15”專案組正追蹤的張杰,其特征與蘭溪公安部門此前處理的一名嫌疑人高度相似。該嫌疑人的名字為“陳杰”。
陳杰受到了浙江溫州市公安機關的處理。通過聯系溫州警方,獲得了陳杰進入看守所時的照片。盡管他剃去了頭發,但專案組的民警僅憑照片便確認,此人正是他們所要尋找的張杰。
經調查,2001年3月17日,一名自稱“陳杰”的男子攜帶一個口袋,在溫州多所銀行的周邊街道漫步。當遇到民警例行檢查時,警方在其口袋中發現一把已經裝填的獵槍。該男子聲稱自己名為“陳杰”,來自河南省焦作市安陽城鎮,對于其他問題則閉口不言。盡管警方進行了多方面的核實,仍無法確認其真實身份,而他本人也承認所提供的信息均為虛構。
2001年12月25日,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依據“陳杰”的身份信息,對其作出判決,認定其犯有非法持有槍支罪,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此同時,溫州警方對其精神狀況進行了專業鑒定,得出的結論是:患有癲癇并伴隨精神障礙的個體,在法律上被認為具備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不容忽視任何一絲線索。于是,專案組民警前往焦作市的安陽,探尋張杰的蹤跡,并赴溫州——他曾服刑之地,竭力尋找所有可能的昔日獄友,試圖從他們口中獲取有關信息。盡管如此,仍未能發現任何有價值的信息。
2007年7月,針對在天津和沈陽相繼發生的兩起命案,其中犯罪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尚未明確,公安部緊急發布了協查通報。
2008年2月,春節的喜慶氣氛尚未完全消散,山西省太原市的公安機關向西青分局的專案組通報了一則重要信息。在日常工作比對照片的過程中,當地萬柏林分局的一名民警意外發現,一名山西籍的網上在逃人員與天津及沈陽警方正在追捕的命案逃犯“張杰”極為相似。經過核實,這名逃犯的真名實為吳緒成。
專案組領導對此線索給予了高度重視,隨即迅速將相關信息上報至市刑偵局。經對吳緒成的照片進行細致比對,照片中的面孔與嫌疑人如出一轍。
![]()
經向山西警方核實,吳緒成另有兩個化名,分別為王國紅和吳成緒。追溯至2002年8月19日,太原警方在萬柏林區鐵道旁的一塊玉米地中發現一名女子遇害。
經過全面深入的調查,警方鎖定兇手名為“陳杰”,亦稱作王國紅。經過多次核對身份信息,最終確認“陳杰”的真名實為吳緒成,隨即對其展開網上通緝。
專案組民警在公安網絡平臺上對吳緒成的資料進行了細致的檢索,結果證實了他們最初的判斷——此人的確非同尋常,他背后還隱藏著其他犯罪記錄。
吳緒成,生于1975年12月1日,原籍安徽省宿州市解集鄉吳樓村。1998年5月11日,他在遼寧省營口大石橋市的青花峪村殘忍地將其一同外出打工的妻子吳某殺害。行兇后,吳緒成銷聲匿跡,警方隨即對他展開網上通緝。
追溯至1998年,已有四起命案被他牽連其中。這位頗具“女人緣”的吳緒成變成了一個極度危險的人物,對社會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
形勢嚴峻。西青分局局長左建平對該案高度重視,責令專案組務必迅速搜集確鑿證據,并積極聯絡相關單位及各省市的公安部門,共同推進案件調查。
2008年2月29日,專案指揮部迅速派遣由刑偵局重案隊民警組成的小組,緊急趕往嫌疑人吳緒成的家鄉安徽,開展深入調查。
抵達安徽宿州后,專案組民警首先對吳緒成的周邊情況進行了秘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吳緒成的家庭在當地頗具特色,其父兄均擁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擔任學校教職,而其親友亦多在官方機構就業。
吳緒成自幼受到家庭嚴格管教,學業上表現出色,成績一直名列前茅。然而,在初中時期,他因不明原因,竟將書包和課本付之一炬,并誓言從此不再繼續學業。此后,他駕駛電動三輪車從事糧食買賣,生意頗為紅火,不久后,又與同村女青年吳某確立了戀愛關系。1993年,他告別故土,前往河南安陽挖煤,兩年后,他重返故鄉。
專案組民警在當地的武裝部進行了深入調查,確認了吳緒成于1995年曾服兵役的事實。他曾在東北的通化參軍,被分配至汽車連的衛生隊,但服役時間極為短暫。短短半年后,吳緒成在部隊中的異常行為引起了領導層的關注,隨后他被部隊退回。
1997年,吳緒成與同村女友吳某喜結連理,婚后二人一同前往東北營口大石橋尋求生計。然而,在此地,他竟對妻子痛下殺手,隨后攜款潛逃,從此音訊全無。
吳緒成犯下此等罪行,其家人在村中難以繼續生活,遂皆搬遷至縣城。
在地方警方的鼎力支持下,專案組成功采集了吳緒成父母的血液樣本。經DNA比對鑒定,最終確認,這名吳緒成正是曾在天津與沈陽連續作案的“張杰”與“陳杰”。這四起案件,雖發生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卻均為吳緒成一人所犯。
案情之重大,引起了天津市公安局及市刑偵局領導的高度關注。他們及時將專案組所搜集的詳實材料上報至公安部。
2008年3月13日,公安部在全國范圍下發了抓捕吳緒成的“A級通緝令”,新一輪的追捕開始了。
公安部將此案指定由天津負責管轄。在市公安局的領導下,一支由市刑偵局及相關部門共同組成的大案組應運而生。
2008年6月18日,天津市的吳緒成專案組特地邀請了遼寧、安徽、山西、河南以及浙江五省的刑偵部門領導及辦案精英齊聚天津,共同召開了一場案情協調會。由市刑偵局長親自主持,會議持續了兩天。
與會人員達成共識,一致承諾將竭盡全力、緊密協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各省市警方紛紛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劃,并建立了聯絡員機制,以確保信息的定期交流,所有相關信息均匯總至天津市。
初秋九月,隨著案情逐步明朗,安徽宿州公安局正式向吳緒成家屬通報了公安部發布的“A級通緝令”,并向他們闡述了案件的嚴重性,懇請他們予以警方協助。
公安部發出的“A級通緝令”已在中央電視臺播出,并在互聯網上廣泛傳播。此舉旨在震懾犯罪,盡管家屬反復強調吳緒成多年未曾與家人取得聯系,他們已將此視為他已故的事實。
9月中旬,警方接到線索,獲悉吳緒成曾通過一部固定電話,與大連方面取得過聯系。專案指揮部迅速派遣精英警力奔赴大連。
在地方警力的緊密協作下,專案組民警迅速在大連市一處即將拆遷的老城區內的小賣部內,發現了那部固定電話,它是一臺公用電話。
民警們發現,該區域周邊環境錯綜復雜,居住者多為外地從事廢品回收的從業者,這樣的環境既容易滋生不良因素,又便于逃犯藏身和生存。吳緒成很可能藏匿于此。鑒于此,專案組對這一區域實施了全方位的監控和蹲守。
專案組民警與大連警方攜手于當地展開了全方位的排查工作,對流動人口進行了細致的核查,并對車站、碼頭等關鍵區域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同時,針對吳緒成過往從事的保安、空調安裝等職業,特別加強了相關人員的排查力度。
在走訪一家洗浴中心時,專案民警向店主出示了照片。店主略加辨認后,對民警表示:“這位先生我確實熟悉,他曾在我的店鋪里工作過。記得他離去時頗為倉促,不慎將身份證遺落在了工具箱中,目前那身份證仍妥善保存在我們這里。”
出示此身份證件以供核查,發現照片中的人正是吳緒成,然而,身份證上的名字卻已更改為“吳沖”。
深入調查后得知,吳緒成自2005年年底起便在洗浴中心工作,期間結識了女服務員劉小青,兩人關系融洽。劉小青原籍丹東,自2007年起,兩人開始同居生活。此后,他們告別洗浴中心,自創門戶,專營空調安裝業務,如今生意興隆,生活美滿。據悉,吳緒成即將與劉小青一同返回故鄉,籌備婚事。
經過周密的調查,警方得知吳緒成在10月初與劉小青一同返回了女方位于丹東的家鄉。10月9日,他們在當地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場面熱鬧非凡,擺設了超過50桌的宴席。
![]()
婚禮慶典過后,11日,吳緒成與劉小青計劃乘車將租借的婚紗歸還至婚紗店。警方把握住這一絕佳的抓捕時機,在掌握確切情報的基礎上,于吳緒成與劉小青歸還婚紗途中,將其一舉擒獲。
在審訊過程中,吳緒成起初緘口不言,直至得知對方是天津警方,方意識到自己的罪行已無法隱瞞,這才逐漸開始詳盡無遺地供述。
吳緒成交代稱,1997年,他與妻子吳某背井離鄉,抵達遼寧大石橋市尋求工作,起初在一家磚廠辛勤勞作。然而,1998年5月11日的夜晚,他在睡夢中突然驚醒,對妻子的容貌產生了難以名狀的不滿,心中涌現出殺意。
他猛地用被子蒙住妻子,隨即用力掐死了她。作案之后,他內心充滿了恐懼,倉皇逃至山林之中。見一輛火車駛來,他毫不猶豫地攀爬上車。不知過了多久,他下車時發現已抵達鄭州。隨后,他花費20多元購得一張火車票,連續數日數夜顛簸,最終抵達新疆庫爾勒。在那里,他感到暫時的安全,于是開始從事裝修工作。憑借其精湛的手藝,他能夠勝任各種工作,每月收入穩定在2000至3000元之間。
2000年臨近尾聲,庫爾勒的裝修業務日漸增多,導致競爭激烈,生意變得頗為艱難。吳緒成在感受到生計的壓力后,決定再次踏上旅程,他乘坐火車來到了溫州。在溫州,他先后在鞋廠和紐扣廠找到了工作。
某日,他購置了一支獵槍,卻在途中被民警攔下。盡管如此,他并未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最終因這一行為被判刑入獄。
2002年,服刑期滿的他,帶著偽造的身份證,化名為陳杰,加入了一個來自河南的修路民工隊,四處漂泊至太原。在勞動過程中,他結識了一對慈祥的老夫婦,老人的獨子王國紅因病去世。看到吳緒成勤勞能干且儀表堂堂,老夫婦便將他收為干兒子。他們甚至以王國紅的名義為他重新辦理了身份證,并要求他以此為名。然而,吳緒成內心總覺得用逝者的名字不吉利,于是最終將那張身份證丟棄。
這對年邁的夫婦擁有一位18歲的外孫女,當時她正在太原師范學校就讀。按照輩分,這位女孩應當稱呼吳緒成為“舅舅”。她尤其喜愛吳緒成,在家中時常伴隨左右;即便在學校,她也經常通過信件與他保持聯系,兩人間的情誼頗為深厚。
2002年8月19日,女孩再次邀請吳緒成一同外出游玩。他們漫步在鐵道旁,吳緒成便至附近的小店購買了飲料。在散步途中,他自服了兩片用于治療癲癇的藥物,并將剩下的少量藥片混入了飲料中,誤導女孩飲用。兩人并肩坐在鐵軌旁交談,不久他察覺到女孩的狀況愈發危急,她陷入昏迷,口中不斷涌出白沫。就在這時,他聽到了遠處有人走近的腳步聲,于是慌忙逃離了現場。
歷經山西的逃離之后,他搭乘火車抵達了溫州,并在那里逗留了數日。2003年10月,他來到了天津。在芥園道居民小區擔任保安期間,他與常在小區門口等待客源的“的姐”趙金蘭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兩人甚至有過共同創辦一家保潔公司的構想。
那日,兩人步入西青區新租的住所,起初吳緒成并未察覺有何異常。他甚至外出購置了食材。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漸漸對那位“的姐”產生了反感,心中涌動著莫名的焦躁。他從床下撿起一塊磚頭,猛地向“的姐”頭部砸去,待見對方失去動靜后,方才停下手來。
2005年11月,在沈陽,與那位歌舞廳的女子同樣發生了類似悲劇。起初,兩人關系融洽,但不知何故,吳緒成內心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煩躁,他越看對方越覺得不順眼,于是,他拿起電錘,猛力擊向對方頭部,將其殘忍地砸死,并將尸體藏于床下。
探究吳緒成連環行兇的動因,似乎顯得頗為撲朔迷離。既非貪財,亦無顯著觸發事件的直接誘因。昔日,溫州警方對吳緒成進行了司法鑒定,認定其患有癲癇并伴發精神障礙。這一診斷,是否會導致他接連犯下殺人罪行?
鑒于此,專項組民警深入拜訪了相關醫學領域的專家。
一方面,他們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得溫順、隨和,但另一方面,他們對于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能產生劇烈的應激反應,情緒急劇波動,甚至展現出暴力或極端的傾向。
鑒于謹慎的原則,天津警方對吳緒成進行了第二次精神狀態的專業司法鑒定,最終認定其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
2009年10月1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對吳緒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死刑,并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
圖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