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揚子晚報
近日,陳克明食品“手搟”商標及有關話題持續引發消費者關注。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5月25日晚,陳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手搟”商標相關問題的聲明,表示公司在產品名稱及宣傳表達上的不嚴謹,給消費者帶來了困擾和誤解。公司深刻反省,并采取如下行動:第一,即日起,全面停止生產、銷售帶有“手搟”相關表述的產品;第二,同步啟動相關產品包裝、宣傳內容及傳播物料的整改;第三,成立專項小組,對全品類商標及宣傳物料進行全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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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克明食品發布聲明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此前曾報道,今年4月底,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發布商標治理典型案例,并持續更新被依職權宣告無效的帶有欺騙性的商標名單。該名單包括“千禾0+”“陳克明 手搟”“東鵬0糖”等商標,同時,“美的省電王”“120W”“白象多半袋”等商標被作為典型案例進行分析。
5月26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看到,上述名單已列舉1174個無效商標。記者梳理發現,除“陳克明 手搟”外,名單內還有多個含“手搟”字樣的商標,包括“聶大姐手搟面”“老大手搟”“康師傅 手搟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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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依職權宣告無效帶有欺騙性的商標名單
據央視新聞此前報道,知名掛面品牌陳克明一款手搟大寬掛面的產品包裝上,“手搟”二字用大字標在居中醒目位置,其下方配有搟面杖搟面的圖案,廣告語中還寫有“就像兒時媽媽做的手搟面”。無論是視覺還是文字,都讓人很容易將其與傳統手工搟制工藝聯系在一起。
陳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稱,這款手搟面實為機器制造,“手搟”只是一個名稱。
經查詢,“陳克明 手搟”于2020年2月20日申請注冊為商標,于2025年10月24日“依職權宣告無效”,即無需第三方申請、由商標管理部門依法直接對該注冊商標予以無效。根據法律規定,被宣告無效的商標在決定生效后不得再作為注冊商標使用,更不得誤導消費者。5月10日,記者再次瀏覽電商平臺陳克明旗艦店發現,該款產品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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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專家指出,“心機商標”已構成欺詐,可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并根據情況處以罰款。
除違反商標法外,部分企業將描述工藝、品質、功能的詞語注冊為商標后,在其包裝宣傳中突出使用,已超出商標“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構成了商業宣傳行為。在此過程中,如果造成消費者的錯誤認知,或將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多項法律,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見習記者 魯玥
校對 吉啟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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