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年家暴、離婚被駁、打暈拋崖:陜西女子苗苗的絕境與致命 13 天
2026 年 5 月 26 日,陜西咸陽永壽縣法院將開庭審理一起震動全國的家暴殺人案。1993 年出生的女子苗苗,在 9 年婚姻里長期遭受丈夫張某家暴,離婚訴訟被駁回僅 13 天后,她被張某活活打暈,隨后被扔下十幾米高的土崖,最終因高墜致多臟器損傷死亡。
“他們一家子有預謀的。” 苗苗的哥哥站在案發的土崖邊,望著下方幽深的溝壑,聲音哽咽。這里是妹妹生命終結的地方,也是一場長達 9 年的家暴噩夢,最終走向毀滅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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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 年家暴:從月子里開始的地獄,道歉與保證書從未停止
苗苗與張某同為陜西永壽縣人,張某比她大三歲,還是苗苗哥哥的昔日同學。2015 年 4 月,兩人登記結婚,沒人想到,這場婚姻從一開始就埋下暴力的種子。
婚后不久,苗苗生下第一個孩子,月子期間就遭到張某第一次家暴。此后 9 年,家暴成了家常便飯:一言不合就扇耳光、拳擊頭部、掐脖子,甚至持刀威脅苗苗的母親和侄兒。每次施暴后,張某都會下跪道歉、寫保證書,痛哭流涕請求原諒,可轉頭又會再次動手。
“他那邊的想法就是: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 苗苗的哥哥說,張某控制欲極強,不準苗苗外出社交,不準她與娘家聯系,稍有反抗就是一頓毒打。為了躲避家暴,苗苗曾偷偷跑到山東投靠哥哥,可被張某找到后,又是變本加厲的毆打。
長期的家暴讓苗苗身心俱疲,身上常年帶著傷痕,精神瀕臨崩潰。她曾多次想逃離,卻因張某的威脅和兩個年幼的孩子(案發時分別為 7 歲、5 歲)一次次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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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離婚被駁:絕望中的最后抗爭,13 天后悲劇降臨
2024 年 11 月 6 日,忍無可忍的苗苗以 “感情破裂、長期家暴” 為由,向永壽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是她逃離家暴的最后希望,可命運卻給了她最殘忍的一擊。
2024 年 12 月 11 日,法院駁回了苗苗的離婚請求,理由是 “證據不足,感情未完全破裂”。這個判決,徹底掐滅了苗苗的求生欲,也讓張某更加囂張 —— 他篤定,法律無法將兩人分開,妻子永遠逃不出他的掌控。
沒人料到,僅僅 13 天后,12 月 24 日,平安夜,悲劇發生。
三、致命施暴:扇打、拳擊、踩頭、撞石墩,直至昏迷
2024 年 12 月 24 日早上 8 點,張某獨自駕車來到苗苗在永壽縣的租住地,以 “談婚姻問題” 為由,強行闖入屋內。
起訴書詳細記錄了施暴全過程,手段殘忍到令人發指:
- 爭執中,張某多次扇打苗苗面部,重拳拳擊頭部,打得苗苗頭暈目眩、嘴角流血;
- 苗苗倒地后,張某用腳狠狠踩踏其頭部,每一腳都用盡全身力氣;
- 最后,張某拽著苗苗的頭發,狠狠往路邊水泥石墩上撞擊,導致苗苗頭骨開裂,當場失去意識,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人已經打得重度昏迷了,還要拽著頭發往石墩上碰,頭骨都裂了,躺在地上不動了,還用腳踩頭,他得多惡毒啊!” 苗苗的哥哥回憶起妹妹的遭遇,泣不成聲。
施暴后,張某看著昏迷在地、頭部流血的苗苗,沒有絲毫憐憫,反而冷漠地將她拖到車后排,駕車離開租住地。
四、拒絕救治:家屬多次勸阻送醫,他執意帶離,一步步推向死亡
駕車途中,張某發現苗苗頭部大量出血,意識全無,卻沒有第一時間送醫,反而聯系自己的大姐,讓她準備酒精、紗布,打算自行包扎。
大姐趕到后,見苗苗傷勢嚴重、瞳孔擴散,強烈要求立即送醫,張某才勉強同意將苗苗送往咸陽市秦都區某醫院急診科。醫生檢查后明確告知:“病人瞳孔已擴散,傷情極其嚴重,必須立即轉院搶救,否則有生命危險。”
可張某卻拒絕配合,聲稱 “自己可以轉院”,執意將重傷的苗苗帶離醫院。一路上,大姐反復勸阻 “趕緊送醫,不然人就沒了”,張某始終不為所動。
返回永壽縣城途中,張某又聯系自己的三姐,三姐同樣多次哭著勸他送醫,張某依舊固執己見,拒絕任何救治。他甚至讓三姐準備生理鹽水、理發推子,打算回家后自行處理傷口,完全無視苗苗的生命體征正在快速消失。
五、拋崖埋尸:誤以為死亡,扔下十幾米土崖,事后謊稱 “跳崖自殺”
回到張某家中后,他摸了摸苗苗的鼻息、脈搏和心跳,發現沒有反應,手腳冰涼、指甲發青,誤以為苗苗已經死亡。
沒有絲毫恐懼,沒有絲毫愧疚,張某做出了一個泯滅人性的決定 —— 拋尸滅跡。
他再次將苗苗抱上車,駕車來到永壽縣麻院溝一處十幾米高的土崖邊,毫不猶豫地將昏迷的苗苗扔下懸崖。冰冷的土崖下,是深不見底的溝壑,而此時的苗苗,或許還有一絲微弱的氣息,卻被徹底剝奪了生存的機會。
做完這一切后,張某淡定地駕車離開,隨后主動報警,編造謊言:“夫妻吵架,妻子想不開,自己跳崖自殺了。”
可謊言很快被戳破:法醫鑒定顯示,苗苗系高墜致頭部、胸腹腔多臟器損傷死亡,但身上有明顯的生前鈍器傷(扇打、拳擊、踩踏、撞擊痕跡),絕非自殺。檢察機關最初以故意傷害罪批捕,后查實張某全程拒絕救治、故意拋崖,罪名變更為故意殺人罪。
六、家屬控訴:“一家子有預謀”,拒絕諒解,只求死刑
“他們一家子有預謀的!” 苗苗的哥哥憤怒地說,從施暴到拒絕救治,再到拋崖,張某的家人全程知情,卻始終縱容,甚至幫著隱瞞、造謠。
案發后,張某的直系親屬從未向苗苗家屬道歉,反而多次找到苗苗家人,試圖用 “兩個孩子還小” 求情,要求出具諒解書,甚至造謠 “苗苗家人要把她二次嫁人收彩禮”。
對此,苗苗家屬態度堅決:絕不諒解,不要任何賠償,唯一訴求就是判處張某死刑。“別拿兩個孩子道德綁架我們!我妹妹 9 年受盡折磨,最后被活活打死扔下懸崖,憑什么原諒?”
為了給妹妹討回公道,苗苗的哥哥放棄工作,奔走一年半,收集家暴證據、尋找目擊證人、配合警方調查,整個家都被這場悲劇拖垮。他后悔當初讓妹妹從山東回到陜西,可再多自責,也換不回妹妹的生命。
七、悲劇反思:家暴不是家務事,沉默與縱容只會滋生罪惡
苗苗的悲劇,不是偶然,而是 9 年家暴、法律救濟受阻、家庭縱容的必然結果。
長期以來,家暴被錯誤地視為 “家務事”,受害者往往因恐懼、為了孩子、礙于情面選擇沉默,而施暴者則在一次次縱容中愈發殘忍。本案中,張某從月子家暴開始,一次次施暴、一次次道歉,卻從未真正悔改,而家人的縱容、離婚請求被駁回,讓他徹底失去敬畏之心,最終釀成殺人拋尸的慘劇。
更令人痛心的是,當苗苗試圖通過法律逃離家暴時,離婚請求被駁回,成為壓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這也提醒我們: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對家暴的縱容,就是對生命的漠視。
2026 年 5 月 26 日,庭審即將開始。苗苗的哥哥說,他不求別的,只求法律能嚴懲兇手,讓妹妹安息,也讓所有家暴受害者看到:沉默換不來救贖,唯有勇敢反抗、法律撐腰,才能終結家暴噩夢。
而那個被扔下懸崖的 1993 年女孩,用生命敲響警鐘:婚姻從不是牢籠,更不是地獄,任何時候,都不要為了所謂的 “完整”,放棄自己的生命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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