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發布《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2023.12.0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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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4日09時40分許,在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國道301線1239公里400米處發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重型罐式半掛車與小型普通客車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及兩車受損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經過
2023年12月04日09時44分許,內蒙古牙克石市個體駕駛人梁某江駕駛蒙EXXXXX號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車(車內乘坐梁某嶺、于某、李某),沿國道301線由東向西行駛至1239公里400米處(牙克石市烏奴耳鎮路段)時,駛入對向車輛行駛路面內,與由西向東行駛由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金龍商貿有限公司駕駛人周某駕駛的蒙EXXXXX號三一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蒙EXXXX掛號盛潤牌重型罐式半掛車(罐式半掛車內無貨物)相撞,造成梁某嶺、于某、李某死亡,梁某江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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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認定
梁某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過錯較重,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
周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過錯較輕,應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乘車人梁某嶺、于某、李某無責任。
事故責任追究
梁某江,涉事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在本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責任。
周某,涉事三一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牙克石公安局因周某駕駛機動車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人民幣,扣9分的行政處罰。
來源: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
編輯:李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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