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互聯網法院審了個案子,看完我只能說:有些人的操作,比游戲里的"演員"還離譜。
事情是這樣的。2024年4月,一個17歲女孩把某視頻平臺告了,說自己"未經授權"用母親的手機號注冊了3個賬號,其中兩個實名認證人是母親,一個實名認證人是自己。從2022年11月到2023年11月,她用這3個賬號在平臺打賞了310多位主播,總共刷了310多萬,母親對此"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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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主張是:自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些大額打賞行為沒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要求平臺全額退款。
結果法院一調查,發現事情完全不是這么回事。
這3個賬號實際打賞金額不是女孩說的310多萬,而是560多萬。更離譜的是,除了這3個賬號,還有另一個實名認證人為女孩父親的賬號,也打賞了90多萬。全家加起來,總共打賞了650多萬。
而且法院調取的證據顯示,這幾個賬號多次進行過人臉識別驗證。換句話說,父母倆人都"配合"過刷臉。賬號的聊天記錄里甚至還有一句:"要不我去申請未成年人退款,用個未成年人申請,退錢。"
這操作,懂的都懂。
法院最終認定,女孩無法舉證證明打賞行為是未經父母同意的,駁回了全部訴訟請求。650萬,一分沒退。
說實話,這個案子讓我想到游戲里那些"被盜號"的經典劇情——號主說自己沒充錢,結果是親兒子拿手機氪了648,最后找客服鬧退款。只不過這家人升級了:不是孩子偷偷充,是全家一起充,充完讓孩子背鍋。
650萬是什么概念?按Steam國區3A游戲298塊的定價,能買2萬多份。按《原神》一單648算,能抽整整1萬單。哪怕是在直播打賞這個無底洞里,這也是個能讓平臺運營半夜驚醒的數字。
但最諷刺的不是金額,是那句聊天記錄:"用個未成年人申請,退錢。"
這家人顯然研究過規則。平臺對未成年人充值有退款通道,于是他們打算讓17歲的女兒當這個"工具人",把成年人的消費包裝成未成年人的誤操作。可惜法院不認這套——人臉識別記錄、聊天證據、資金流向,哪一樣都經不起查。
直播打賞這個機制,本質上和游戲抽卡一樣,設計出來就是為了讓人上頭的。禮物特效、排名榜單、主播感謝,一套組合拳打下來,理性消費?不存在的。但成年人得為自己的上頭負責,這是底線。
這案子判下來,對直播行業算是個信號:想用"未成年人"當擋箭牌鉆空子,難度越來越大了。平臺的風控在升級,法院的審查也在細化。那些想著"先打賞再退款"的家庭,最好想想這650萬的教訓。
至于那310多位收到打賞的主播,現在估計也挺懵——到手的禮物錢,平臺會不會追回去?合同怎么算?這瓜還能再吃幾輪。
反正我作為一個圍觀群眾,只覺得一句話說得對:不是自己的錢,花起來確實不心疼。但花完之后想賴賬,就得看法院答不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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