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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國家上億元補貼、政府重點項目、
銀行無息貸款、高價回收材料……
江蘇省新沂市某鄉鎮一家公司
正在推廣一個名為
“數字化農業科技示范園”的
訂單農業項目
聽起來這是一個既能幫農民增收
又能讓企業賺錢的好機會
于是,9家企業簽約并墊資進場
熱火朝天地搭起了溫室大棚
然而,這個號稱投資1.6億元的項目
從一開始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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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人的“大餅”
“訂單農業”是一種“先找市場、再抓生產、產銷掛鉤、以銷定產”的新型農業產銷模式。項目的核心是打造數字化農業科技示范園,通過搭建智能化溫室大棚來培育中草藥、有機果蔬。 項目的發起方是一家農業發展公司,由于公司沒有施工隊,需要對外招攬承建企業。于是,項目經理金宗安帶領團隊在鎮上的多個工地豎立了項目廣告牌,用于項目宣傳。
消息很快傳開,多位建設工程企業老板均表示對此項目感興趣。2024年3月,某建設工程企業老板李高益帶人進行了實地考察,接待他的不是農業發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笑然,而是金宗安和土地出租方龔保強。龔保強覺得這個項目很有前景,且已將一片林地出租給農業發展公司,約定項目正式運營后自己可分得盈利總額的30%。因為搭建大棚需要清理林地,所以農業發展公司還承諾給他90萬元苗木補償款。
金宗安給李高益描繪了一幅誘人藍圖:“我們的項目來自中國農業科學院,屬于政府重點扶持項目,享受國家上億元的補貼和銀行的無息貸款。項目規劃預計可達2000畝,審批手續已經辦完了。”
李高益的建設工程公司規模較小,這兩年公司效益不佳,得知可以接手如此大型的“政府扶持”工程項目,他十分激動,不想錯過這千載難逢的機遇。
2024年3月29日,李高益與農業發展公司簽訂了項目施工合同,雙方約定建設工程面積720畝、共建設40個溫室大棚,并以每10個大棚作為一個結算標段。因為建設工程量較大,李高益還找來其他建設工程企業共同分包。
合同要求施工方先行墊付工程款,且必須到農業發展公司指定的供應商處進購材料。按照一般市場定價,建設材料的價格在每平方米70元左右,而材料供應商給出的報價卻高達每平方米170元。對此,農業發展公司的解釋是:“這個是‘政府工程’項目,用指定材料供應商的材料可以保證工程質量,后續領導來檢查才能夠驗收合格。”他們還透露,多出來的差價,正好用來打通關系,方便拿到國家補貼和銀行貸款。
農業發展公司還向李高益等建設工程企業承諾,項目結束后,他們將以每平方米306元的高價回收大棚材料。聽到有如此可觀的利潤回報,建設工程企業的老板們心動不已。但李高益還是留了個心眼,他要求與農業發展公司簽訂一份補充協議:建設材料入場后,農業發展公司需要先支付搭建大棚材料款的10%。農業發展公司答應了。
2024年4月26日,李高益的建設工程公司正式進場施工,陸續完成了8個大棚的鋼結構搭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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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款遲遲不到
施工期間,李高益多次向農業發展公司申請建設材料的預付款。雖然農業發展公司在審批報告上簽了字、蓋了章,但是錢款卻遲遲沒有到賬。
除李高益的公司外,還有8家建設工程企業也與該農業發展公司簽署了施工合同,且同樣遭遇了拖欠錢款的情況。不僅如此,還有人注意到,僅過了2個月,農業發展公司的項目經理就從金宗安換成了另一個人。
2024年端午節后,李高益再次催款,可農業發展公司要求其先上交簽訂的補充協議或者聲明補充協議作廢才能支付相應的工程款。李高益立刻意識到對方是在耍花招,堅決不同意。農業發展公司隨即拒絕付款。
消息傳開,分包企業紛紛感到受騙。2024年6月26日,施工方紛紛來到新沂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報案。警方調查發現,這家農業發展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并非明面上的魏笑然,而是一個叫吳起南的人。
吳起南,1995年曾因犯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滿釋放后,吳起南一直從事各種建設工程類業務,后又因為經濟原因持續拖欠施工工人的工資。
2023年11月,吳起南聯系手下施工人員的兒子魏笑然,稱他手上有個農業數字大棚的項目,只要把項目搞起來,就可以歸還欠其父親的工資。“啟動項目需要成立公司,但我現在是黑戶,在銀行貸不了款,營業執照也辦不下來。要是你來當公司法定代表人,這些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吳起南說道。魏笑然同意了。
于是,2023年12月15日,吳起南在沒有任何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安排魏笑然擔任法定代表人,注冊成立了農業發展公司。之后,吳起南躲在幕后,與材料供應商相互勾結,共同吞食施工企業的工程錢款。截至案發,材料供應商共計收取材料款800余萬元,給吳起南返款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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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終不存在的項目
公安機關立案后第一時間到相關行政單位調查取證,發現2024年5月9日,農業發展公司確實在新沂市行政審批局備案了一個“新建數字化果蔬大棚項目”,總投資1.6億元。但行政審批局明確告知:備案行為本質上只是一種信息收集和存檔管理的手段,不產生法律權利,也不賦予申請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許可資格。如果后續發現備案主體有違法行為,相關行政機關仍然可對其進行查處。
新沂市農業農村局也證實:自始至終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數字化農業科技示范園”訂單農業項目,該農業發展公司也從未遞交或獲批過任何相關的申請許可。
2024年10月21日,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至新沂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吳起南自到案后一直以“項目能運作起來”為借口掩飾詐騙事實,還將拖欠施工工人工資辯稱為普通的欠薪行為。檢察官仔細審查了合作協議內容:9家被害企業共需要搭建350個大棚,按照吳起南承諾的建設規模,至少需要幾千畝的土地。但根據吳起南與龔保強簽訂的租賃協議,他只租賃了610畝土地。
實際上,其租賃土地的費用也是通過騙取他人簽訂項目合同而得來的。綜合前面已經查實的證據,包括吳起南虛構“數字化農業科技示范園”訂單農業項目、國家上億元補貼、銀行無息貸款等內容,吳起南虛構了全部事實,在完全不具備履行合同約定的能力下,仍然騙取他人簽訂項目合同從而獲取被害企業的墊付工程款,其行為已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考慮到被害企業的經濟損失,檢察機關將辦案的工作重點落在追贓挽損方面。最終,檢察機關協同公安機關為被害企業追回經濟損失90余萬元。2025年2月,新沂市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吳起南提起公訴。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吳起南犯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50萬元。
判決后,新沂市委政法委組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加快案件執行,并及時查封涉案大棚,進一步為被害企業挽回損失。當地鎮政府協調租金,安撫出租土地的村民。隨后,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多次召開聯席會,針對涉案材料供應商開展進一步偵查取證工作。此外,公安機關在周邊其他鄉鎮也發現了以“訂單農業”項目為幌子的詐騙行為,正在開展合力打擊行動。
2026年3月,新沂市檢察院法治宣講團走進企業、鄉村,將此案納入法治宣講課程,圍繞騙局識別、維權途徑等內容開展專題講解,發放防騙手冊,提醒大家參與農業項目時務必多方核實項目真實性與政策合法性,切勿被“高額補貼”的噱頭迷惑。依托新設立的“地理標志保護聯絡站”,檢察機關還深入轄區多個鄉鎮、街道,全面摸排“訂單農業”項目相關情況,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嚴防類似詐騙案件再次發生。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4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國家上億元補貼”項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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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語斯雯頔
通訊員丨沈方 胡新偉 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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