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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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嚴正聲明,本該是厘清事實、終止謠言的維權文書,卻成了新一輪傳播的“擴音器”。5月20日,國家電投集團中央研究院針對“樊某某與院領導有親屬關系”的網絡傳言發布聲明,嚴肅辟謠、保留追責權利。從維護自身聲譽的角度看,這樣的反應并無不妥。然而,當這份聲明將一名年輕在校學生的全名赫然在目地公之于眾時,人們不禁要問:一個剛因不誠信行為受到處分的年輕人,應不應該這樣被指名道姓地置于聚光燈下?
樊同學的錯誤行為已經查明,其在競賽獎金分配中偽造收款記錄、瞞騙金額,高校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并取消轉專業資格。錯就是錯,依規處理,理所當然。校方公告及媒體報道中,沒有披露其全名。但新的辟謠聲明帶來了問題:當犯錯者已經承受了應有懲戒,是否有必要將其全名再次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甚至,一些地方的官方媒體在轉發時毫無顧忌,直接將“樊某某”的全名做上標題——這究竟是澄清事實,還是流量的收割?
我們常說,現代文明的標尺,不僅體現在對弱者的同情,更體現在對犯錯者權利的尊重。法治觀念的核心,恰恰在于“罪刑相當”與“程序正義”——即便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隱私權、名譽權依然受到法律保護,更何況一名尚有漫長人生道路的在校學生。此前,相關高校在“情況通報”中隱去其全名,遵循就事論事的邊界和“保護原則”,這正是現代教育理念與法治精神的體現——懲戒的目的不是毀滅,而是教育與挽救。
然而,一家應該具備一些法治觀念的機構,卻在辟謠中打破了平衡、失去了準星。聲明要切割的是“領導親屬”的謠言,極力澄清的是院領導“樊勝”與“樊某某”無親屬關系。按理說,只要說明“我院某領導與某校涉事學生無親屬關系”即可,公眾完全能夠理解。但聲明偏偏要指名道姓,將學生的全名與院領導的名字并列。這客觀上造成了一種“捆綁效應”:那些原本不知道學生姓名的人,因為這份聲明記住了;一種也應該得到保護的權利,可能受到了侵害。
這種“急吼吼撇清關系”的辟謠,少了些對一個大過之后年輕人的基本善意。而那些急匆匆全文轉發聲明、甚至刻意將“樊某某”放入標題的媒體,則是在流量與倫理之間,分明選擇了前者。
當下網絡公共討論空間的一些地方,須警惕一種“墻倒眾人推”的戾氣。一旦某人犯了錯,似乎任何人都可以對他無限開火,并且無需擔心什么風險,因為“反正已經塌房”。這種傾向看似解氣過癮,實則背離了法治精神。我們當然支持被“惡意關聯”傷害的無辜者堅決維護自身權益,但反對謠言的方式,不應該是讓另一方當事人的名譽進一步貶損。
請給一個犯錯的年輕人留下改正的空間,而不是為了撇清關系就罔顧公民權利將其推出去示眾。這不僅是對一個學生的保護,更是我們這個社會應有的文明底線。
原標題:《文匯時評 | 樊同學不應該這樣被指名道姓》
文字編輯:張裕
來源:作者:文匯報 邢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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