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河北邯鄲的楊女士在1688平臺銷售出一單價值2.36萬元的光伏制件。3天后,貨物經人接收并完成交貨。然而,買家之后以“未收到貨”為由申請全額退款。楊女士稱,因未能及時查看退款頁面,系統自動將款項全額退回買家。
多次聯系買家及平臺無果后,楊女士聯系上收貨人了解情況,她才得知買家系中間商,已將貨物售給第三方,且第三方已確認收貨。5月17日,楊女士一行4人,乘坐18小時火車前往上海報警維權。5月21日,當地警方及楊女士證實,買家已全額結清貨款。楊女士對此表示,該買家行為惡劣,將考慮起訴追究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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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具的受案回執
雙方確認送貨清單后
賣家發貨
楊女士家的公司在1688平臺開設店鋪,經營建材生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其丈夫牛先生,楊女士主要負責做平臺客服工作。4月20日,上海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通過平臺聯系上楊女士,表示有意采購光伏制件。4月24日上午,雙方確認了發貨清單,貨款總額為2.36萬元。
買家付款后要求楊女士需制作標注“上海xx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字樣的送貨清單,并將該清單張貼于貨物外包裝上。楊女士按照買家要求完成了包裝,并于當天下午將貨物發往寧夏。
根據楊女士向紅星新聞提供的聊天記錄,買家采購了75件鋁合金W水槽,每件長6米,共450米,同時還配套采購部分組裝所需零部件。
4月27日,該批貨物抵達寧夏一家物流中心,通過貨拉拉裝卸至寧夏當地一家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公司),驗收后完成交貨。次日,買家聯系楊女士,要求發送安裝教程,并表示貨物缺少角碼,無法正常安裝,要求楊女士補發600個角碼。楊女士回應稱,貨物總價是依據雙方確認的清單計算的,買家此前并未提及需要角碼,如需補發,應支付1350元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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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發起3000元退款申請
買家拒絕這一提議,并表示:“那不行,這個配件是你需要提供的,我本來就是虧本做的。”隨后,買家在1688平臺上以“少配件”為由,申請退款3000元,但被楊女士一方拒絕。
買家申請全額退款
商家錯過響應時間
4月29日,買家又以“未收到貨”為由,向平臺申請全額“僅退款”。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因自己剛接觸該平臺不久,對相關操作流程并不熟悉,未能及時注意到后臺的退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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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申請退款記錄
5月1日,楊女士發現平臺發來提醒:“因您未在規定時間內響應退款,依據退款超時規則,系統自動同意退款,退款成功。”經后臺查詢,她確認買家于4月29日再次提交退款申請。楊女士稱,這一次她未能及時查看并處理,最終因商家未在規定時限內響應,平臺自動將2.36萬元全額退還買家。
隨后,楊女士多次聯系平臺說明情況,平臺曾介入協商,但買家始終否認收貨。楊女士向紅星新聞提供了一條阿里巴巴平臺發送的短信。短信內容顯示:“買家表示您的貨物有問題當時是沒去收這個貨物的,具體貨物在物流還是哪里,需要您自行去聯系物流確認下,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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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截圖
隨后,楊女士開始聯系寧夏公司的收貨人,詢問貨物情況。據楊女士提供的多段通話錄音,自稱是寧夏公司收貨人表示,送達的貨物已完成安裝,但他們并不清楚這批貨物來自楊女士公司,實際上他們是從乙公司訂購的。
楊女士推測,甲公司從她家公司訂購了450米材料,后作為中間商,用乙公司的名義賣給寧夏公司。
5月21日,紅星新聞撥打上述寧夏公司收貨人的聯系方式,截至發稿暫未接通。
警方介入后買家結清貨款
賣家考慮起訴
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事后經查證,在1688平臺上下單的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為張某,兩家企業為關聯公司。
紅星新聞通過天眼查注意到,上述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確實均為張某,張某名下還有其他關聯公司。
5月17日,楊女士與牛先生帶著孩子,連同公司銷售員,一行4人從河北邯鄲出發,乘坐普速列車前往上海寶山區,全程約18.5小時。根據1688平臺上顯示的買家公司地址,楊女士找到了對方的經營場所,試圖當面協商。
楊女士稱,起初一男子回避接觸,稱對接人不在、法定代表人也不在。隨后,雙方發生沖突,男子主動報警,民警到場登記身份信息時發現,該男子正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經民警現場介入協商,該男子仍拒絕全額支付貨款。
5月19日,楊女士的丈夫牛先生向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報案,根據其提供的受案回執,牛先生報稱的合同詐騙案已被警方受理。
5月21日,紅星新聞多次聯系張某,對方均未回應。當日下午,紅星新聞通過楊女士提供的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受案回執所示聯系方式詢問案件進展,接線人員表示相關款項已退回。
隨后,楊女士向紅星新聞證實,其已全額收到2.36萬元貨款。“警方介入調查后,他就把錢給了。”楊女士表示,她對這種行為非常氣憤,這次維權接近一個月,從河北到上海的交通、住宿等花費上千元,雖然貨款已結付,她表示將考慮起訴。
紅星新聞記者 張靜 楊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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