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律師就是在法庭上唇槍舌劍,只要能贏得官司就是好律師。實則不然,周楊輝律師,武漢大學法學學士,湖北朗潤律師事務所核心骨干,擁有十數年執業經驗,承辦過千余件訴訟及非訴案件,他對律師工作有著更為深刻的理解。
"在一起職務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李X原系鄖西縣某供銷社留守人員,受委托管理供銷社集體資產。在案涉房產拆遷過程中,李X領取補償款后,擅自挪用部分款項歸個人使用,還隱瞞截留剩余款項據為己有,公訴機關指控其分別構成挪用資金罪、貪污罪,建議數罪并罰。周楊輝律師接受委托后,圍繞認罪認罰、全額退贓、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等關鍵點開展辯護,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追贓挽損。最終,法院采納辯護意見及公訴機關量刑建議,被告人李X數罪并罰后被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雖然這起案件勝訴了,但整個過程中,被告人及其家屬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案件的處理也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另一種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徐X投保后因疾病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主動脈竇動脈瘤”屬于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中的“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為由拒賠。周楊輝律師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精準抓住保險公司“說明義務”的履行瑕疵,積極調取有利證據對抗病歷編碼,充分運用舉證責任規則。最終,法院認定保險公司未能就“先天性畸形”這一免責情形的具體范圍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判決保險公司向原告支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合計90000元。這起案件通過調解結案,各方都比較滿意,既維護了投保人的合法權益,也避免了雙方陷入漫長的訴訟過程。
周楊輝律師認為,“贏”不僅僅是在法庭上獲得勝訴判決,更重要的是為當事人謀求最優解。有時候,勝訴可能會讓當事人付出巨大的代價,而通過調解等方式,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還能減少時間和精力的消耗,實現各方利益的平衡。他始終秉持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理念,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負責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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