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魯婷 通訊員 賀艷芳)近日,市教育局發布《湘潭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等文件,明確今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有關政策,并在自主招生、中考加分、志愿填報、錄取規則等方面作出新調整。
《方案》明確,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按屬地教育行政部門依規核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全市使用統一招生錄取平臺,統一發布招生信息,統一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進度,統一依規有序錄取。
全市分為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湘潭市城區4個招生區域。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在所屬行政區域內招生,湘潭市城區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面向湘潭市城區招生。
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招生對象為學校所在招生區域內的在籍(學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具有湘潭學籍但未在其相應縣(市)區的戶籍地就讀的隨遷子女,可以在初中學籍地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錄取,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錄取。招生類別分為自主招生、指標生招生、常規生招生。
與往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普通高中創新班、海航班招生計劃調整。湘潭市一中、湘鋼一中、湘鄉市一中、東山學校、湘大附校、九華中學創新班招生計劃由45人調整為50人;湘潭縣一中招收2個創新班,招生計劃由45人調整為100人。海航班招生計劃由55人調整至50人。
二是中考加分政策調整。全面取消少數民族加分;“三僑子女”、臺灣地區籍考生加分由10分調整為5分。
三是自主招生新增體育后備人才招生類別與錄取程序。具備招收資格的學校為國家級、省級體育傳統特色學校,以及經國家、省級體育和教育部門認定的體育后備人才基地校,可在全市范圍內招收與認定項目一致的體育后備人才。2026年招生計劃安排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1‰。
四是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數量的調整。指標生志愿填報調整為“允許填報1至2所省示范高中”;城區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明確增加城區普通高中常規招生志愿填報數量。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常規招生志愿數量由2個增加至4個,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常規招生志愿數量由2個增加至6個。
五是錄取規則的調整。區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招生計劃總數劃定;補錄時對學生成績新增要求:“相應學校常規錄取分數線降低30分作為補錄最低控制分數線,且不得低于區域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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