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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庭審中,廖俊松的多項證詞直接戳破了檢方起訴書的核心控訴,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三個關(guān)鍵破綻:
1.合并開發(fā)“不符合期待”,圖利動機不成立檢方起訴的核心主張認為,桃園市政府將華亞重劃會申請的9.12公頃與樂善寺周邊40公頃合并為一個都市計劃,是為了“迎合廖俊松的期待”。廖俊松當庭推翻此說法。他明確表示,合成一個都市計劃“根本不符合他的期待”。他指出,那9.12公頃土地早在2014年吳志揚縣長時代,就已取得在內(nèi)政部變更的資格,可以直接申請自辦市地重劃,根本不需要經(jīng)過桃園市政府,更不想與有兩萬門墳墓的樂善寺地區(qū)合并。這一證詞直接動搖了檢方指控市府“量身打造”圖利動機的基礎(c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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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否認“重大建設(shè)”請托,對價關(guān)系存疑檢方指控桃園市政府配合廖氏父子,將該案函報行政機構(gòu)爭取核定為“重大建設(shè)”,以此作為收賄的對價關(guān)系。對此,廖俊松在庭上直言,區(qū)區(qū)9.12公頃的土地根本不需要送重大建設(shè)計劃,且以該案規(guī)模“不可能通過”,通過或不通過結(jié)果都一樣。他明確表示,重大建設(shè)的提出“不是他的要求”,這與檢方起訴書的論述完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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