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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法律的出臺,經(jīng)歷了艱難的9年。2024年,在又一次受挫之后,我曾在專欄中寫道,法國正以一種“可悲”的方式拖慢向非洲歸還藝術(shù)品的進程。走到今天,意味著法國乃至整個歐洲在觀念上都發(fā)生了深刻變化。公眾、博物館界以及各派政治人物,都在轉(zhuǎn)變。這正是馬克龍此前所預(yù)見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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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框架法的力量,在于它為面向所有大洲的歸還原則賦予了正當(dāng)性。歸還決定不再由議會和法律本身作出,而是交由兩個委員會處理,其中一個是雙邊委員會,由法國和相關(guān)國家共同參與,最終再由國務(wù)委員會以法令形式確認(rèn)。
博物館界人士譴責(zé)“不可讓與性”終結(jié),本身就說明這是一個重要時刻。極右翼則在兩種態(tài)度之間搖擺:一方面將其斥為投降,另一方面又樂見這一原則被廢除。綠黨則遺憾地指出,這部法律沒有提及法國的殖民歷史,而正是這段歷史催生了這些掠奪行為。即便如此,這項法案之所以有效,恰恰在于它達成了共識。
薩伏瓦最近出版了《1815,歸還的時代》。她對一部力度不及自己當(dāng)年報告的法律表示歡迎,這一點很能說明問題。她說:“一道閘門已經(jīng)打開,河流如今可以奔涌向前。”
歸還范圍僅覆蓋1815年至1972年這一時期,因此不包括許多國家在拿破侖時期遭受的掠奪,也排除了戰(zhàn)爭戰(zhàn)利品,因此許多戰(zhàn)利品,尤其是阿爾及利亞的相關(guān)物品,并不在內(nèi)。歸還申請只能由政府提出,不能由某個族群提出,而且必須針對具體物件。不過,這部法律也有大膽之處。議會將不再擁有否決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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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歸還”的政府可以自行決定如何處置這些物品,將其放在哪里、以何種方式保存,都應(yīng)由其按照自己的標(biāo)準(zhǔn)決定。它甚至可以把這些物品贈與他人或出售。2022年,德國將青銅器歸還尼日利亞,后者又把它們歸還給當(dāng)初被盜走這些物品的那個家族。德國對此提出抗議:“你們憑什么這樣做?”
有人擔(dān)心,法國博物館會因此被搬空。法國各博物館收藏著150000件來自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物品,其中一半在巴黎凱布朗利博物館,因此仍有相當(dāng)大的騰挪空間,尤其考慮到兩個委員會本身也會起到一定制衡作用。
問題在于,一年后上臺的新總統(tǒng)是否會打亂這一進程。馬克龍在內(nèi)羅畢稱這場運動“不可逆轉(zhuǎn)”。最令人驚訝的是,他也許真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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