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廣州互聯網法院的判決書,就舉瓶把自己灌醉了。剛醒,涂涂鴉。
因為寫文章,被訴名譽侵權,但是無一例外打贏。這是第三回了。
第一回,是2019年,和“企鵝”法務,在深圳南山區法院開打。“小馬哥”訴請四項,如賠款100萬,等等。我飛去深圳應戰。打到節骨眼上,他們要求撤訴。因為承辦的女法官老是打我電話,而且說話聲音很好聽,后來我就同意讓他們撤訴了。總之,打跑了“南山必勝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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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是2024 年。之前一年,我在南通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代理我父、我姑,打繼承糾紛官司。承辦法官夏建華,主要判分割了撫恤金等。但被告嚴有華堅持獨吞不肯分割。雙方都上訴了。南通中院二審維持后,嚴有華依然不肯分割。另行起訴,說我老是撰文抨擊他,名譽侵權,索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說要和前案判他給付的5萬元抵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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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著急申請強制執行他。先到本地管轄侵權案的唐閘法庭掐一架。承辦法官周勇強。周勇強一板一眼的審理后,駁回其訴請。老渣滓在訴訟中居然提交感冒病歷主張精神損失費。笑死人也。我爺爺怎么就生出這么個孽障!
之后,我才去申請強制執行,崇川法院執行局的王永亮法官,還算有點小本事,執掉了。
當時,我和王永亮有個簡短的對話,我的大意是:像王永亮這樣法律科班出身的中青年法官辦案,一般還是靠譜的;但是,夏建華是另一類人,也不知道接受的什么教育,判個案子四六不通,還自吹自擂老牌大學生。
比如,被告嚴有華耍賴說沒看見、支取二老任何存單,結果司法調查確證都他支取的。
而司法調查前,原被告都說,老人不存在贈與行為,這就通過無爭議事實限制了裁判。但夏建華非但不懲戒虛假陳述行為,相反卻違反“禁反言”原則,推定贈與老人錢款給嚴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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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此類的硬傷,比比皆是。
崇川法院老院長陸燕紅月前灰溜溜的回中院了,來了個新院長“谷研究”谷昔偉。建議谷院長協調協調,把夏建華弄到崇川區紅十字會或慈善會什么地方搞贈與去。
第三回,就是今年,被人起訴到廣州互聯網法院,跟我索賠5萬元。事兒卻是舊事,2016年,我給廣東新快報評論版寫了篇評《個人愛好”豈是放縱學術抄襲的理由?》,炮打了廣州某高校的“文抄公”李濤。當時對接的,是評論版編輯張凱陽兄(筆名凱風,也是我2010年至2011年工作于湖南紅網時的精銳作者。他現是網絡大V,主理“國民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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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后,我跟早已離職的張凱陽兄,以及新快報總編輯馮樹盛老師了解了點情況,也沒當回事,就按部就班的寫了份答辯狀,后來參與了足不出戶的在線開庭。挺好玩的。
廣州互聯網法院(2025)粵0192民初24844號民事判決書,判我抨擊李濤“文抄公”雖言辭激烈但不侵權,駁回了李濤的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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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判決書送給朋友,重慶大學搞媒介法規、倫理研究的劉海明教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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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開始,我有點閑空,就抨擊四六不通瞎判案的夏建華。今年農歷過年前,我在工農路崇川法院新的立案地點玩——夏建華已退休,在那做調解員,他叫我別再寫他了,不然要反制我。
我懟他,是不是想去唐閘法庭嚴永宏那告我?趕緊去!
后來,想不到崇川法院還發函給公安,屬地派出所民警約我聊天。據崇川法院公函里統計,說我寫崇川法院夏建華等法官,前前后后一百多篇了。我火冒三丈,我和崇川法院的事,礙公安啥事?后來答應人,開大會期間不寫。
夏建華懂不懂法?如果認為我寫的不對,侵犯名譽權,有本事,有魄力,就去唐閘法庭嚴永宏那告我。
找幫手,找公安,算什么本事?算什么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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