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7.01萬件,同比增長1.8%,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16億元。在紛繁復雜的消費糾紛中,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領域成為投訴“重災區”。“學習AI做短視頻輕松月入過萬元”“考試包過,不過全額退款”“0元試聽,在家接單賺錢”……一句句誘人口號的背后,隱藏著虛假宣傳、誘導消費、服務縮水等問題,讓無數急于“充電”“上岸”的消費者經濟受損、維權艱難。
原本是想多學門技能、多一條出路,卻一不小心被“割韭菜”,職業技能培訓的消費陷阱究竟有多深?
想學技能反被坑
“學習抖音AI做短視頻、電商帶貨特別簡單,有智能手機就能操作。”這樣的宣傳語是不是很令人心動?去年10月,消費者劉先生被浙江西慧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這樣的宣傳吸引,當即支付2880元購買課程。課程進行到一半時,對方卻告訴他普通手機無法滿足學習要求,須額外支付2000元購買“專用機”。購買后,劉先生發現專用機與普通手機并無區別,遂向當地消保委投訴,要求退還全部費用。最終在市場監管部門與消保委聯合調解下成功退款,監管部門也對該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了警示。
近年來,隨著職業轉型需求增加及數字經濟發展,各類技能培訓迅速擴張,新型培訓模式不斷涌現,部分經營者借助新概念、新平臺、新營銷方式招生攬客,誘導消費、違規收費、履約不足等問題隨之增多。
中消協投訴部副主任郭耀宗介紹,當前技能培訓領域消費糾紛呈現出類型多樣化、營銷套路化、風險金融化等特點,培訓服務投訴主要集中在數字技能、配音、職業資格、考公考研、學歷提升、駕校、理財7個領域,平均涉訴金額超過7000元。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數字技能培訓類機構抓住一些消費者急于跟上時代、尋求副業變現的心理,利用“AI”“數字人”“短視頻帶貨”等概念進行包裝營銷。“學會即可接單”“輕松月入過萬元”“邊學邊賺”等話術頻頻出現,通過所謂的“成功案例”“高收入截圖”制造營銷假象。在消協315平臺近日接到的一起投訴中,消費者謝女士被四川某公司的“高薪兼職”吸引,在報名時被誘導辦理了12期分期付款,之后發現課程內容與宣傳嚴重不符,想要取消分期付款卻被告知無法解除。錢沒賺到,先背上了債務壓力。
職業資格培訓、招錄考試培訓、學歷提升服務……這些圍繞考試的培訓同樣有不少難以避開的“坑”。“不過退款”“快速拿證”“內部渠道”“免考代辦”等話術成為這類培訓機構的慣用套路。有消費者花費近13800元購買消防培訓課程,公司聲稱報名即可輕松通過考試,還謊稱“考前密卷”系通過所謂專家人脈資源整理而成。事后,消費者發現所謂“密卷”并無實際作用,但該公司拒絕退費,最終消費者只能向消協315平臺投訴。
網絡理財培訓則精準盯上了老年消費者。郭耀宗介紹,部分網絡理財公司借助直播間、短視頻平臺、社交平臺等渠道以免費學習、低價體驗為誘餌,以“高收益”“高回報”等內容吸引消費者報名,誘導消費者支付數千元購買“課程”。在相關投訴中,老年消費者占比較高。
入坑易出坑難
“梳理多起投訴案例發現,這些培訓服務投訴雖分屬不同業態,但普遍指向前端營銷失真、合同約定失衡、中端履約縮水、后續退款受阻等共性問題。”郭耀宗說。
從消費者投訴看,職業技能培訓類投訴主要是由于經營邊界模糊造成的。部分機構未取得相應許可、備案或者超范圍經營,仍長期面向社會招生。例如,有的機構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僅包含“咨詢服務”,卻開設職業資格、學歷提升等高單價培訓班;再如,部分學歷提升機構冒用“教委指定”“官方合作”等名義招生,消費者事后查詢官方渠道才發現,所謂“學習中心”根本沒有授權公示,而是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欺騙消費者。
除宣傳失實外,更嚴重的是后續服務的縮水。機構承諾直播授課、專屬輔導、報名代辦,實際卻變成錄播課、模板化資料、長期拖延,甚至“收錢后失聯”。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審判白皮書》顯示,教育培訓類爭議突出集中在宣傳承諾不符、退費糾紛、經營者無法繼續履約等方面。同時,退費爭議幾乎貫穿各領域,表現為已開課不退、有學習記錄不退、退費違約金過高等。郭耀宗表示,教育培訓合同中任何情況下的“不退”條款,屬于不合理免除或者減輕機構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不公平格式條款。
預付式消費與“套路貸”進一步放大風險。從職業技能類培訓投訴情況看,普遍存在“先收費、后服務”“一次簽約、分次履約”的預付式消費特征,部分機構還通過“先學后付”“分期繳費”等方式誘導報名。消費者往往在繳費后才發現,所謂“先學后付”實質上是分期貸款。一旦機構停業失聯,消費者不僅面臨預付款難以追回的問題,還可能繼續承擔分期還款壓力。
精準識別陷阱
針對技能培訓領域的突出亂象,中消協建議,行業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強化“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意識,把治理重心前移到源頭準入和宣傳招生環節,把監管措施延伸到履約、退費和售后處置全過程,推動形成事前規范、事中監管、事后追責相銜接的治理體系。
把好培訓市場“入口關”,要求行業主管部門壓實源頭準入和日常監管責任,健全培訓機構設立、備案、公示、年檢和動態核查機制,依法查處無證辦學、無資質培訓、超范圍經營、冒用官方名義招生等行為,推動培訓服務主體“底數清、資質明、邊界準”。
聚焦虛假宣傳等問題,要持續加大對培訓營銷亂象的監督力度,壓實經營者如實告知和全面履約義務,防止先承諾、后縮水,將課程類型、課時數量、授課方式、師資安排、報考服務、就業推薦、售后答疑、退款條件等內容寫入合同,并與宣傳內容保持一致。
預付式消費、先學后付和分期繳費等收費模式,應該納入重點監管范圍,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書面合同、收費公示、貸款屬性告知和退費說明義務,重點整治收款主體與服務主體不一致、故意隱瞞貸款屬性等行為。
“從投訴主體看,數字技能培訓、配音培訓、招錄考試培訓更容易吸引學生、待業人員和急于求職群體。”郭耀宗提醒,主管部門要圍繞這些易感人群,加強針對性消費警示、招生提示和風險教育,對利用就業焦慮、考證焦慮實施營銷誘導的行為加大整治力度。(經濟日報記者 李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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