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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6年)》的通知
各市(地)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龍江森工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社會保險部、大慶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保險中心、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醫保醫用耗材管理,切實保障群眾醫用耗材臨床使用需求,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3號)等文件精神,省醫療保障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6年)》(以下簡稱《耗材目錄》),已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備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錄構成
《耗材目錄》實行“準入法”管理,以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為基礎,采用“三級分類+醫保通用名+材質特征”(15位碼)實施醫保支付管理,確定醫保支付類別。具體由醫用耗材分類代碼、一級分類、二級分類、三級分類、醫保通用名分類、材質、特征、醫保通用名、醫保支付類別等組成,共計耗材4115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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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范圍
《耗材目錄》適用于全省各級定點醫藥機構,是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醫用耗材費用的政策依據和標準。全省執行統一的《耗材目錄》,各統籌區醫保部門應嚴格執行,不得自行調整《耗材目錄》內醫用耗材支付范圍和支付類別等。
三、支付政策
(一)支付范圍。經醫療器械主管部門注冊或備案,獲得上市資格且納入《耗材目錄》,屬于我省現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規定“基本物耗外、允許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耗材,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未納入《耗材目錄》的醫用耗材,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耗材目錄》中所列醫用耗材僅在以疾病診斷或治療為目的時,基金予以支付,用于保健、按摩、美容等屬于國家和省明確規定不予支付范圍的,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定點醫藥機構根據參保人病情提供醫療服務、使用醫用耗材,不受《耗材目錄》限制。
(二)支付比例。《耗材目錄》內醫用耗材統一按照乙類管理,由參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費用,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支付。各統籌區醫保部門應結合基金承受能力、參保人負擔等因素合理確定先行自付比例。
(三)支付標準。支付標準是我省參保人使用《耗材目錄》內醫用耗材時,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用耗材費用的基準。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穩妥有序推進支付標準制定工作,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按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確定支付標準;對功能和用途相同、材質和特征相似、臨床可相互替代、醫保管理趨同的醫用耗材,可制定統一的支付標準;對價格或費用較高的醫用耗材要合理設定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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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動態調整。《耗材目錄》將根據醫療科學技術發展和我省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結合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國家立項指南落地進展、醫療服務項目調整、支付管理政策調整以及國家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庫更新等情況,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五)結算管理。定點醫藥機構應嚴格執行《耗材目錄》內15位編碼對應醫用耗材的醫保支付范圍和支付類別。醫保經辦機構按照校驗完整27位“國家醫保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與參保人和定點醫藥機構直接結算。統籌考慮醫用耗材政策與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協同推進,及時完善總額預算、病種/病組付費標準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制定《耗材目錄》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對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提高人民群眾醫療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認真做好《耗材目錄》的組織實施和落地執行工作。
(二)嚴格執行,保障政策銜接。原各統籌區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用耗材與全省統一的《耗材目錄》不一致的,設置6個月過渡期,2026年10月31日前,醫保基金可按照原支付政策繼續支付,過渡期內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銜接,指導定點醫藥機構及時進行醫用耗材替換使用。
(三)及時更新,強化協議管理。定點醫藥機構應加強內部管理和費用審核,及時做好醫用耗材新增、變更、退出等信息維護工作;根據參保人病情提供醫用耗材時,應優先使用《耗材目錄》內耗材。各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醫用耗材信息業務編碼映射和更新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醫用耗材按程序維護至醫保信息系統,指導定點醫藥機構完成信息對照和維護、及時準確上傳醫用耗材醫保編碼,確保政策按時落地執行;將定點醫藥機構執行《耗材目錄》情況納入定點服務協議管理范圍。原則上,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和通用名調整優化后,對照國家下發的調整映射關系表,按平移原則確定醫保類別。
(四)加強監測,做好宣傳引導。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建立健全醫用耗材使用監測機制,對《耗材目錄》調整帶來的醫保基金支出變化、異地就醫費用結構變化、患者負擔變化以及線上采購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用量大、費用高的醫用耗材開展重點監控和數據分析。同時,要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業務培訓和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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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耗材目錄自2026年11月1日起執行,既往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國家政策執行。《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4年)〉的通知》(黑醫保發〔2024〕72號)、《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5年)〉的通知》(黑醫保發〔2025〕50號)同時廢止。新版耗材目錄執行過程中如有重大情況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告。
附件: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6年)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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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目前沒有統一的醫保耗材目錄,正處在各省分別建立自己目錄的階段。根據國家要求,各省必須在“十四五”期間完成制定,但目前各地進展不一。
根據各省已發布的官方文件,目前至少有 7個省份 明確采用了 “15位編碼+三級分類+甲乙類” 的管理模式。
· 黑龍江省(2026年):4115種。實行“三級分類+醫保通用名+材質特征”(15位碼),支付類別含甲類、乙類。
· 遼寧省(2025年試行):3388種(甲類67,乙類3321)。以醫保編碼前15位作為醫保通用名。
· 云南省(2025版):4337條(甲類308,乙類4029)。按15位編碼編排。
· 貴州省(2025年試行):3211條,統一按乙類管理。實行“三級分類+通用名+材質特征”(15位編碼)。
· 山西省(2026年第一批):3786類(乙類3538,丙類248)。實行“三級分類+通用名+材質特征”(15位編碼)。
· 河南省(2025年):4796個,統一按乙類管理。一般耗材按15位編碼管理。
· 安徽省(征求意見):2937個。按15位編碼管理并公布最高支付限價,區分職工與居民自付比例。
需要特別留意的是:上述統計僅覆蓋已明確公布并采用該模式的省份。目前還有十余個省份也發布了目錄,但在編碼位數或分類標準上存在差異。雖然各省目錄在數量和類別上略有差異,但管理邏輯基本一致。
· 管理方式:普遍采用“準入法”,即列明“能報銷”的具體清單,原則上全省統一,各地市不得自行調整。
· 報銷類別:通常分為甲類(全額納入報銷)和乙類(需個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報銷),也有省份設立基金不予支付的丙類(如河北、山西)。
· 支付標準:醫保支付有最高限價,超出部分需自費。集采中選產品一般以中選價為支付標準。
· 動態調整:目錄不是固定的,會根據技術進步、集采結果和基金運行情況定期調整。
目錄之外的收費模式:
各省的“可單獨收費耗材目錄”與醫保目錄緊密掛鉤,主要有兩種模式:
· 立項指南驅動型(廣東、四川等):直接明確“除外內容”耗材清單,與具體手術項目掛鉤,清單外的不能收費。
· 目錄銜接型(北京、上海等):依托原有的可收費耗材目錄,通過更新編碼來適應新政策。
隨著年底前后醫用耗材通用名陸續完善出臺,未來有望全國一張表,一盤棋,廠家也不要糾結這個省能收費,那個省不能收費的事,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發新產品、品質控制、供應鏈完善,而不是精于營銷,醫藥代表管理辦法執行后,耗材代表的管理已經提上日程,藥品的今天就是耗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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