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Thaiger》 2026年5月15日報道,泰國一項全國性調查顯示,約九成企業曾遭遇政府官員索賄,其中污染控制廳(Pollution Control Department)被指單次索賄金額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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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調查由泰國商業、工業與銀行聯合常設委員會(JSCIB)及其“零腐敗”工作組聯合進行。JSCIB成員包括泰國商會、泰國工業聯合會以及泰國銀行家協會。
調查于2026年3月至4月期間展開,共收集來自全泰國401名企業經營者及私營部門代表的反饋。
結果顯示,89.1%的受訪者認為腐敗已對營商環境造成“中度至嚴重”影響;51.2%的人認為,相比三年前,情況變得更糟,僅有3%認為情況有所改善。
在曾申請政府許可證或審批的企業中,60.9%表示曾收到暗示或直接索要“額外付款或利益”的要求。其中45.9%承認曾支付現金、禮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另有37.3%的人表示,若想贏得政府合同,通常需要額外支付合同金額11%至15%的“回扣”。
調查顯示,現金仍是最常見的行賄方式,占46.6%;其次是禮品與招待,占23.1%;捐款或贊助則占18.7%。
在政府采購過程中,27.3%的受訪者表示,曾有人聲稱可以“保證中標”;同樣有27.3%的人表示,曾被要求通過特定中間人辦理相關事務。
與以往調查不同,此次JSCIB首次直接點名具體政府部門。
其中,污染控制廳平均單次索賄金額最高,達到102,160泰銖;其次為海事廳(Marine Department)10萬泰銖,消費稅廳(Excise Department)94,667泰銖。
之后依次為:
稅務廳(Revenue Department):89,498泰銖
司法程序相關部門(不含法院):88,750泰銖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公共衛生部門:74,643泰銖
公路廳(Department of Highways):70,167泰銖
公共工程與城鄉規劃廳:70,000泰銖
國家公園、野生動物及植物保護廳:68,000泰銖
皇家森林廳:67,500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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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索賄頻率”排名,高速公路與交警系統排名第一,比例達到100%,意味著每一次接觸都出現了付款或利益要求。
之后依次為:
司法程序相關部門:94.4%
鄉鎮行政組織(SAO):91.7%
海事廳:90%
公路廳:82%
盡管調查結果相當驚人,但52.3%的受訪者表示,對政府舉報渠道“完全沒有信心”;43.7%的人表示,即使親眼目睹賄賂行為,也不會選擇舉報。
企業愿意行賄的主要原因包括:
官僚程序復雜(29.1%)
法律賦予官員過大的自由裁量權(25%)
為解決企業自身違規問題(18.8%)
調查結果也與透明國際發布的2024年《腐敗感知指數》相呼應。
該指數給予泰國34分(滿分100),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07位,低于前一年的35分。在東盟國家中,泰國排名第五,落后于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和印度尼西亞。
報道稱,雖然泰國擁有較完整的反腐法律與制度框架,但調查顯示,現實中的執法情況與企業日常經營體驗仍存在巨大落差。
對于相關調查結果,污染控制廳已公開否認,并表示其工作流程透明、每個環節都可接受審查。該部門稱,將于5月15日在總部召開正式記者會回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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