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外媒都被那個“睡一覺要價100億”的華裔美女企業家刷屏了。
看完案件的報道,我不禁感嘆,這屆仙人跳已遠超我的預期,女主是直接盯上了NBA球隊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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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代好兩位事主身份:
受害者,韋斯利·埃登斯,(Wesley Edens),男。
身份: 華爾街頂級私募巨頭 (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的聯合創始人,NBA 密爾沃基雄鹿隊 (Milwaukee Bucks) 的主要大股東。
身價: 凈資產估值約 50 億美元。他正值離婚后的情感窗口期被女事主盯上。
被告:羅昌麗 Changli “Sophia” Luo,女。
身份: 46歲華裔女性,對外職業標簽為“高端訪談主持人”、“企業家”。
目前面臨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的起訴,罪名包括跨州傳播勒索信息、網絡跟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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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羅女士,拿捏富豪的手段堪稱教科書級別。
羅女士利用其“職場精英”的身份,在 LinkedIn(領英) 上給埃登斯發私信。
她并沒有表現得像個粉絲,而是以“探討環保與經濟領域專業訪談”為由,邀請埃登斯參與。
這種方式極高明——它利用了富豪對“知性溝通”和“自我價值輸出”的偏好,將第一步接觸從“搭訕”洗白成了“商務交流”。
兩人在2022年下半年開始頻繁互動。
當時埃登斯正處于婚姻破裂后的極度空虛期。羅女士不僅寫情書,還通過高強度的私信和短信進行情感轟炸。
調查顯示,她會根據埃登斯的行程準時發送關心。法庭記錄提到,她曾多次在信中強調自己“原本已經對人性失望,直到遇見了你”,這種“唯一性”的心理暗示,極大滿足了頂級富豪的自尊心。
還有一點,兩人實際發生的親密接觸大多發生在羅女士位于曼哈頓的公寓內。
羅女士并沒有選擇高端酒店,而是堅持帶富豪回自己家。事后才明白這樣做的是別有用心的。
羅在自己家里臥室安裝隱藏攝像頭,從技術上她可以辯稱是為了安保,但從角度(對著床)和后續的硬盤藏匿(衛生巾盒)來看,這被檢方判定為預謀錄制。
當埃登斯感到對方“控制欲過強”并試圖疏遠時,羅女士開始了名單式要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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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僅是發郵件威脅,她還展示了其驚人的背調能力。她給埃登斯的成年子女、甚至是在他的公司(Fortress Investment)內任職的高管直接發送不雅照片。
她甚至威脅要將視頻發給埃登斯的潛在商業競爭對手,試圖通過毀掉他的“資本信用”來逼其就范。
面對糾纏,埃登斯最初展現了商人的理智,止損。
雙方在前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650萬美元(約4500萬人民幣)的和解協議,埃登斯也依約支付了100萬美元的預付款。
但羅女士拿到錢后瞬間翻臉,聲稱自己感染了HPV(人乳頭瘤病毒)且精神受創,將價格直接飆升至12.5億美元(約100億人民幣)。
這個數字怎么來的?那是埃登斯所持雄鹿隊股份價值的一半!她不是在要分手費,她是分一半埃登斯的家產。
面對100億的天價勒索,埃登斯只好果斷直接固定證據及報警(律師聯系FBI)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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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士在簽署協議并拿到預付款后立刻提價,這在法理上構成了“欺詐誘導”和“持續性脅迫”。
證明她“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和平解決,而是以此為跳板進行更大勒索”的物證。
有了一系列的勒索溝通的關鍵證據,FBI取得了搜查令,突擊搜查羅女士公寓,并在衛生巾盒里翻出了藏匿的移動硬盤,還有勒索信草稿、視頻原件、利用AI數字合成的偽造視頻(有些內容疑似把埃登斯的臉合成到別人身體上)和埃登斯親友的聯系清單。
我猜埃登斯的規劃是,只要刑事能啟動,羅女士拍得的照片和視頻都成為刑事證據,不能公開;
如果羅女士最后被定罪了,自己就是受害者的身份,羅女士也啟動不了民事索賠,因為“任何人不得從其犯罪行為中獲利” (No one should profit from their own wrong)。
因為硬盤里不僅有視頻,還有親友聯系清單,這直接證明了她有定向擴散的意圖,符合聯邦“網絡跟蹤”罪名的構成要件。
羅女士現在應該后悔,當時應該見好就收,對于像埃登斯這樣的富豪來說,名譽受損是陣痛,但被勒索會被認為是無底洞。埃登斯選擇報警,是用一次性的‘名譽陣痛’換取了長治久安。
羅女士所面臨的四項聯邦指控中,勒索罪和電信欺詐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 20年。
她是拿著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若定罪,服刑后必然會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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