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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政策公布!這些人可以拿上海戶口!
應屆畢業生注意
上海市教委、市公安局等部門最新發布通知
事關應屆生落戶
202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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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教育
原文:
https://edu.sh.gov.cn/xxgk2_zdgz_xxxsgz_01/20260506/f4df3bb5b82747b893b1eb10ca2b1f8b.html
01
申請條件
01
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2025年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上海市戶籍:
1.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
2.在上海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方向、合法合規、信譽良好、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的,不受上述注冊資金和注冊登記時間限制);用人單位為法人企業的分支機構須提供相應材料;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在2026年5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
審核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疑似弄虛作假情形的,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鑒定。聯席會議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綜合考量后作出決議。情節特別惡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報資格。
用人單位2025年度與所錄用并辦理落戶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解除就業協議或勞動(聘用)關系的,該單位2026年提出的落戶申請將不予核準。
02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于2026年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并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02
申請材料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須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請材料。如落戶結果已公布,不再受理由其他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
1.《202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申請材料清單);
2.《202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推薦表;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5.成績單;
6.外語等級證書;
7.計算機等級證書;
8.用人單位為法人企業的分支機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9.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
10.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發明專利證書及相關材料;
11.最高學歷學習期間創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12.其他相關材料。
03
申報時間及流程
2026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時間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7月3日(工作日),博士畢業生受理時間可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
(一)受理經辦機構下屬(轄)用人單位按以下流程申報
1.各受理經辦機構須在2026年5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受理經辦機構基本情況及下屬(轄)用人單位登記表》(附件1)。
2.各受理經辦機構下屬(轄)用人單位通過“一網通辦”或登錄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https://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簡稱“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相應受理經辦機構。
3.各受理經辦機構下屬(轄)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派人事專員攜帶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至相應受理經辦機構進行現場申報。
4.各受理經辦機構確認相關網上填報信息和紙質材料一致,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信息并預約時間,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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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用人單位按以下流程申報
如用人單位無相對應的受理經辦機構,可通過“一網通辦”或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從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派人事專員攜帶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等相關紙質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2026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標準分為72分
202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評分辦法
01
一、畢業生要素分
01
基本要素
?1.最高學位、學歷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
碩士、研究生24分
(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其他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學士、本科生21分
?2.畢業學校
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15分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在滬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
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12分
[其他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8分
最高學歷階段在上海高校就讀,可另加2分在滬學習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2分
?4.外語水平
[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所在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
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八級8分
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四級7分
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7分
[本科畢業生專業為數學類、電子信息類、電氣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6分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6分
02
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經認定的校級及以上級別“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
國家級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1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
[經認定的“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全國大學生(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中國研究生創芯大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等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選拔賽及分組賽)獎項。申請人為跨校組隊成員的,須對項目創新做出實質性貢獻]
⑴ 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10分
二等獎8分
三等獎6分
⑵ 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5分
二等獎3分
三等獎1分
[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最高學歷就讀期間獲得;同類獎勵取最高分;榮譽稱號和競賽獲獎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3.科研創新
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參加學校科學研究活動并獲得相應的發明專利5分
[申請落戶的畢業生應為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后變更的發明人]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5分
[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評分辦法予以評分,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在校期間應征入伍按相關政策執行。
?5.本科階段為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及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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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二、用人單位要素分
01
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為符合誠信規范,并與畢業生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勞動派遣方式除外 7分
02
導向要素
?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畢業生6分
?2.重點區域引進人才
在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區域用人單位工作的,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用人單位為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區域范圍內教育、衛生等公益事業單位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區域所在區有關部門進行推薦,并報聯席會議確認]
?3.承擔重大項目
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3分
用人單位為上海市中小學、幼兒園2分
上海市中小學體育專任教師、上海市幼兒園專任教師1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并報聯席會議確認。上海市中小學、幼兒園與遠郊地區教育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不累計加分]
?4.自主創業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企業經營情況良好5分
[畢業生須為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原始投資人(不含股權轉讓后受讓股權的情況),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10%(需提供驗資報告)]
說明:畢業生學校及專業加分以學校及專業代碼為準。
來源:上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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