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在四川廣安華鎣市瑪琉巖探險公園,16歲女孩劉某某準備體驗“瀑布秋千”。網傳視頻顯示,她身著黑色上衣、短褲,身披藍色應援旗,在懸崖邊的滑道戴著頭盔張開雙臂。身穿帶有“重慶探險營”字樣馬甲的工作人員在一旁忙碌,她被緩慢送出平臺。視頻畫面里傳出幾聲“沒綁緊”的呼喊,工作人員并未停頓。女孩隨即墜落。
兩天后,華鎣市“5·3”事故調查組發布通報稱,游客劉某某(女)在體驗瀑布秋千項目時受傷,在送醫途中死亡。目前,事故方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
近年來,懸崖秋千、瀑布大擺蕩等新興高空游樂項目在全國各地井噴,危險如影隨形。2023年1月,浙江寧波象山縣靈巖火山峰景區懸崖秋千突發故障,一名游客腿部骨折。2024年8月,廣西崇左德天瀑布景區登高觀瀑魔毯項目發生故障,造成1人死亡、60人受傷。
需要追問的是:被貼上“勇敢者游戲”標簽的設施,生產、運維是否脫管?當設備在幾百米高空運轉時,游客的生命安全面臨著怎樣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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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安華鎣市瑪琉巖探險公園內的“瀑布秋千”項目 圖/視頻截圖
致命的下墜
“五一”假期,唐銘一家四口在瑪琉巖瀑布風景區游玩,準備挑戰飛拉達項目(利用鋼扶手、腳踏、固定纜索等器械在巖壁上行進的攀巖運動)。不過,因為年齡超標,唐銘沒能參與挑戰,而是留在瀑布秋千降落點附近休息。也是在此,他用手機意外記錄下了女孩墜落前的最后畫面。
瀑布秋千啟動后,唐銘看見女孩離開出發平臺,隨即身體向下墜落。失去牽引后,她在空中翻轉,撞到了凸出的大塊崖壁,安全帽碎裂的悶響清晰可聞。女孩隨后繼續往下翻轉,被繩索往山谷中央擺蕩。整個墜落只發生在數秒之間。
事故的消息在高空游樂行業內部群流傳。西南某高空極限景區安監部工作人員李濤對涉事項目感到心驚,“如果對照現行標準,這個項目在建造時就埋下了隱患”。入行該領域十余年的開發商王海同樣認為,設備存在先天缺陷,缺乏防止提前釋放的“防呆設計”。
懸崖秋千有明確的設施裝置要求。2023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將懸崖秋千納入特種設備中大型游樂設施實施監管。該規程以及實施于2025年3月1日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懸崖秋千安全技術要求》都提出,提升裝置應當設有限位和極限位置保護裝置。也就是說,合規設備不允許將安全完全寄托在操作員的“手感”或狀態上。“正常的設計是,游客掛上去后,只要沒有滑到最前端的指定釋放點,哪怕操作員失誤去拉釋放機構,鎖也打不開,人絕對不可能脫落。”王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即使聯鎖失效、人被意外釋放,如果繩索處于繃緊狀態,女孩也不會徑直下墜。在西南某高空極限景區運營部工作近六年的宋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游客正式出發前,繩索繃緊的好處在于,就算發生意外、脫扣器提前掉落,人也會被吊住,順著原有的安全軌跡做一個正常的鐘擺運動,不會碰到崖壁。
而在本次事故中,游客被送出去時,身上的繩子處于松弛狀態。這意味著在脫扣發生的瞬間,她經歷了一段毫無保護的自由落體,直到繩索被拉直。多出來的這段距離,成了女孩撞擊崖壁的致命距離。
李濤還提到,事故也暴露了項目方選址不夠謹慎的問題。高空項目風險評估的第一步,是要預設“如果游客在推出去的瞬間直接掉落,會落在哪里。安全的懸崖平臺,釋放點垂直下方必須是完全凈空的。但涉事女孩觸碰到了凸出的山體”。
“他們連墜落軌跡都沒有預判清楚。”李濤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如果在設計時將出發平臺向外再懸挑幾米,避開下方凸出的山體,哪怕繩索松弛導致下墜,女孩也會落在半空中,悲劇原本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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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某在“瀑布秋千”項目墜落前的畫面 圖/視頻截圖
“只抄到一個殼子”
每天,國內有多少高空游樂設施在懸崖峭壁間運轉?即便是深耕多年的從業者,也無法給出確切的數字。
陳鑫在河南新鄉經營一家體育游樂設備廠已有十年,公司主營飛拉達、懸崖秋千、軌道爬山車等項目。他記得,從2016年起,在過山車、大擺錘等傳統高空游樂設施之外,行業開始依托自然地形開發極限項目,初代引爆點是玻璃棧道和玻璃橋。之后十年,行業在流量和收益的刺激下,走向更高、更險的維度——2018年出現了鋼架結構的懸崖秋千,2019年出現了更為驚險的軟繩類項目“極限蕩繩”,業內也稱空中飛人或魔鬼秋千。到了2024年,借助短視頻平臺,這類極具視覺沖擊力的高空大擺蕩項目迎來了爆發式增長。央視2025年報道,截至2025年1月,全國在用懸崖秋千超過300臺。
中部某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工程師吳曉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監管部門針對創新項目作出明確的“特種設備”定性前,它們容易游走在監管的灰色地帶。
他解釋,如果某類設備被劃入特種設備的“大型游樂設施”范疇,其設計、制造、安裝、使用以及后續檢驗,都有一套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制。然而,新興網紅項目在初期往往缺乏清晰的類別界限,導致一線檢驗機構沒有專門技術標準和法規可作為查驗依據。
因為沒有針對項目的具體規制,王海說,許多開發商和景區將這些高空項目包裝成“高危險性體育運動”來申報運行。“廠家也是憑感覺做,安全措施靠各自判斷。有良心的廠家可能會做三四倍的安全系數和雙重備份,但有些廠家為了壓縮成本,根本不管這些。”王海坦言。
2021年前后,李濤所在景區首創了一款名為懸崖蹦極的項目,很快在網上爆火。這個項目后來被網友戲稱為“窩囊版蹦極”,因為它的繩索非常短,只有10米左右,且核心設備并非傳統蹦極的彈力繩,而是一套類似于攀巖的速降裝置。
項目剛火不久,外地某景區就上線了同款。在這一行,部分投資方會這樣走捷徑——派幾個懂施工的工人,去熱門景區觀摩學習,回來后依葫蘆畫瓢“山寨”一套,但“卻沒明白這個項目真正的內核”,李濤說。
李濤還提起了幾年前景區推出的懸崖秋千,在設計之初考慮了機械失控風險,因此在卷揚機上加裝了自動斷電的限位裝置,一旦操作員失誤將秋千拉得過高,設備會斷電自鎖,防止鋼絲繩斷裂。
而來“取經”的景區只抄走了外形,不知道內部還隱藏著限位器。在相關國標出臺前的幾年里,盲目跟風導致的懸崖秋千事故已有發生。“底層的安全邏輯和環境評估,光靠拍幾張照片是復刻不了的。”李濤說。
2025年,懸崖秋千的國標施行。國標對懸崖秋千的設計、制造與安裝、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規范,包括乘人裝置承載人數不超過兩人、需設置防止吊掛結構失效的保險裝置、應設安全柵欄、惡劣氣候條件下停止運行,以及每日須對鋼絲繩等關鍵部件進行檢查并記錄。
按照國標規定,存量設備被要求整改,不合規的不得使用。宋起回憶,2024年底,景區對照國標進行評估,發現原有的鋼架懸崖秋千項目已經無法滿足最新要求。他解釋,早年的鋼架結構依山而建時,在承重和機械空間上沒有為多重保險、電氣聯鎖等裝置預留位置,若要強行整改加裝,幾乎等同于推倒重建。最終他們沒有選擇整改,而是將該項目永久關閉。
這也引發了宋起的擔憂:頭部景區的初代項目尚且因無法滿足新規而面臨淘汰,那么其他仿制的存量設備,真實的運行狀況和合規進度又如何?
與不合規的設備同樣危險的,是人。根據《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從事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和作業的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持證上崗;大型游樂設施運行時,每臺至少配備一名持證操作人員。
但在一些景區,王海見過不少亂象,“不培訓,也不考證,只要找個膽子大一點的人,看著別人怎么操作,跟著學一下就直接上手了”。宋起注意到,在一些小景區,教練不僅要操作設備,還要用手機幫游客拍視頻。這在其景區是絕對紅線,“迎合游客的拍攝需求會分散安全操作的注意力”。
湖南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高級工程師肖化明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人員資質的培訓體系相對松散,更多依賴景區內部“傳幫帶”式的實操經驗傳承,難以保證培訓內容能夠及時跟上設備更新和安全標準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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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許多蕩繩類項目已經落地,卻還沒有走完特檢流程、拿到合法證件。圖/視覺中國
如何監管創新項目?
外界習慣將從懸崖邊蕩出的項目統稱為“懸崖秋千”,但在行業內部,近兩年火爆的軟繩懸吊高空大擺蕩項目,并非真正的“懸崖秋千”。按照《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的現行分類,該類結構產品被稱為“蕩繩”,與剛性“懸崖秋千”并列歸入“空中飛人系列”。
多名業內人士觀察到,“蕩繩”項目迅速風靡,一方面因其帶來更極致的自由落體感,在短視頻平臺上更有傳播優勢,吸引資本下場復制;另一方面,當懸崖秋千的合規門檻大幅抬升,形態靈活的軟繩項目成了部分投資方尋求變現的新出口。
不過,推薦性國家標準《空中飛人通用技術條件》自2026年3月1日起實施。北京權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推薦性國標屬于法定最低安全技術要求,違反即構成“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可直接關聯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對從業者而言,納入特檢意味著要走一套漫長的流程——先將設備圖紙送交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進行設計鑒定,鑒定通過后才能生產,生產完還要進行型式試驗,拿到報告后才能到項目地進行安裝。全國的特種設備鑒定人員數量有限,而等著排隊的設計方案可能多達兩三百個,僅排隊等待鑒定就可能耗時三個月。
最近一年,王海都在為拿到“空中飛人”項目的特種設備鑒定證書而奔忙。據他所知,目前國內已經落地的蕩繩類項目約有100個,但“真正走完特檢流程、拿到合法證件的,一個都沒有”。
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把關須格外慎重。吳曉說,需對設計的合理性與安全性做設計文件鑒定,再通過型式試驗對實體的安全性進行驗證。這兩個環節都需要反復驗證,因此耗時較長。
肖化明也提到,國標實施后,大量存量設備處于合規改造期,受制于現場條件、改造成本和制造單位配合程度,“合規推進速度較為緩慢”。此外,具備大型游樂設施型式試驗資質的檢驗機構數量有限,“檢驗資源的排期成為合規進度的制約瓶頸”。
按照以往的監管經驗,規范發布后,市場監管總局會下文要求同類產品全部停業,整改取證合規后再運營。但這一次,針對性的停業文件并未下發。于是,已建成的項目還在繼續運行。
更讓業內人士覺得心驚的是,蕩繩類項目尚在排隊等合規,復合創新項目已經出現了。陳鑫發現,此次發生墜亡事故的瀑布秋千在物理結構上混合了滑索和秋千兩種形態,目前找不到對口的國家強制標準。“當地監管部門如果按照秋千監管,結構對不上;如果不監管,它又確實載著人在幾百米的高空飛。”李濤說。
在規則落后于市場創新的“空窗期”,如何防范懸崖邊緣的失控?王奇建議,對于無對應國標的“非標”創新設備,必須強制委托國家級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在設計階段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設備圖紙、安全計算書與風險評估報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評審通過后方可施工,未經備案的項目不得投入運營。”
肖化明也表示,當前飛天魔毯等大量網紅游樂設施尚未被納入特種設備監管,對于這類設施,監管須遵循“從嚴不從寬、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當多個標準對同一參數有不同的要求時,按最嚴格標準執行”。他建議,在標準缺失時期,“特檢院可以作為技術支撐中臺,為基層監管執法提供專業判斷支持,協助監管實現‘類別模糊但安全不模糊’的兜底效果”。
此外,即便國標出臺,監管執行能否到位更需被關注。懸崖秋千的國標已落地,為什么仍有業內人士覺得不合規的項目在心照不宣地運行,未經培訓的操作人員仍在上崗?
一方面是其豐厚的利潤。王海算了一筆賬:一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規范要求進行取證、建設、驗收的懸崖秋千設備,整體造價在150萬到200萬元。以國內某知名項目為例,單人體驗票價398元,加上128元視頻拍攝費,客單價超過500元。在滿負荷運轉的節假日,一臺設備一天能接待120到130人,單日營收達五六萬元,一個月能回本。
“如果按照不合規的搞法,建一臺設備只需要三四十萬元。算下來,十天半個月就能收回全部投資。”王海觀察到,巨大的利潤空間,讓一些從業者在利益與安全之間,選擇了前者。
另一方面,各地對整改的執行尺度并不一致,落實中仍有監管盲區。“牽扯利益方太多。”陳鑫說。王海也提到,“網紅極限項目多是景區引流、吸金的主力”,如果關停重整,營收將大幅縮水,地方整改易陷入被動。
關于涉事瀑布秋千是否存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四川省廣安市華鎣市市場監管局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具體情況以官方發布為準。
目前,該事故已被初步認定為企業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王奇表示,這一認定對應刑法中多個罪名,最核心的是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刑法第134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即可構成此罪;死亡一人以上即達立案標準。
事故發生后,瑪琉巖探險公園被當地責令全面停業整頓,河南、湖南多個景區的蕩繩項目都相繼暫停運行。
(除肖化明、王奇外,其余人均為化名)
作者:余初
編輯: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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