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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柳葉
1
我媽生我的時候,她才二十一歲。
我應該稱之為爸爸的那個人,他沒來。事實上他永遠都來不了,因為他死了。
肝癌,查出來就是晚期,拖了三個月,人沒了。他有老婆,有孩子,我媽是他的小三。
他死的時候,我還在我媽肚子里。
這些事我是后來才知道的。小時候我只知道我沒有爸爸。別人問起來,我媽就說他出國了,在國外工作。我信了。小孩子什么都信。
我媽把我放在她干弟弟家。我叫他舅舅,其實沒有血緣關系。舅舅人挺好,舅媽不太喜歡我。我住他們家,睡客廳的折疊床,每天早上要自己把床收起來,被子疊好塞進柜子里。
吃飯的時候我坐在角落里,夾菜只夾面前的,不敢站起來夠遠處的盤子。舅媽夸我懂事,我知道那不是夸,那是客套。
寄人籬下的孩子,沒幾個不懂事的,因為孩子再小,也明白自己的處境。
我在那個家住了五年,從八歲到十三歲。
學習成績是我唯一能抓住的東西。每次考試我都考第一,不是因為喜歡讀書,是因為只有拿著成績單的時候,媽媽才會給我打電話。
舅舅會摸摸我的頭,舅媽會對我笑一下。
那種笑跟對表妹的不一樣。表妹的笑是往外淌的,我的笑是擠出來的。但擠出來的也是笑,總比沒有強。
十三歲那年,我媽來接我。
她開著一輛白色的車,穿著我沒見過的衣服,頭發燙了大卷,涂了口紅。我站在門口看她,覺得她像個陌生人。她蹲下來抱我,身上有股香味,不是舅媽用的那種花露水味。
“跟媽走吧,”她說,“咱們去深圳。”
我回頭看舅舅。舅舅站在門口,笑著跟我告別,囑咐我聽媽媽的話。舅媽沒出來。她不喜歡媽媽的為人。
“去吧,”舅舅說,“你跟著你媽去大城市才會有出息。”
我上了那輛車。車子開出巷子的時候,我從后視鏡里看見舅舅還站在那兒,他的身影越來越小。從此,他們就從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深圳的家里有個男人。
我媽讓我叫他叔叔。他給我騰了一間房,買了新的床,新的書桌,新的臺燈。臺燈是粉紅色的,我從來沒用過粉紅色的東西。我媽說喜歡嗎,我說喜歡。叔叔在旁邊笑著,說喜歡就好。
叔叔對我挺好的。給我交學費,給我買衣服,給我請家教。他話不多,回家也少,但每次回來都會給我帶點東西。一盒巧克力,一本參考書,一支好看的筆。我媽說他忙,生意上的事。我點點頭,沒問是什么生意。
后來我知道,叔叔也有老婆。老婆在香港,不回來。我媽還是小三。
我在深圳讀了初中,讀了高中。成績一直第一,考上了上海那所大學。全國出名,說出來誰都點頭那種。叔叔很高興,給我包了個大紅包。我媽也很高興,抱著我哭了一場,說孩子,你總算給你媽爭了一口氣。
大二那年,叔叔的生意出了問題。他說要去加拿大待一陣,問我們要不要一起去。我媽看我。我說去。
溫哥華是個很安靜的城市。我繼續讀書,我媽陪讀,叔叔偶爾回來。他回來的日子,家里才有飯菜香。他不回來的日子,我媽就坐在客廳看電視,從早看到晚,也不知道看進去沒有。
2
就是在學校里,我認識了卡文。
他是交換生,荷蘭人,比我大一屆。在圖書館認識的,我找一本書,夠不到最上面那層,他幫我拿下來。金頭發,藍眼睛,笑起來露一排整齊的牙齒。他用中文問我,你是中國人嗎?我說嗯。他說我也是,我是荷蘭中國人。
他中文不太好,但他說他喜歡中國,以后要去中國工作,生活。我說中國歡迎你。他笑得更開心了。
我們在一起三個月。他教我荷蘭語,我教他中文。他教我吃奶酪,我教他包餃子。他教我說“lekker”,我教他說“好吃”。那時候我覺得,喜歡一個人好像特簡單。
我媽知道了。
她把我叫到客廳,電視關著,叔叔不在。她坐在沙發上,看著我,臉色陰沉。
“跟他分了,不準談戀愛。”
“為什么?”
“他是外國人。”
“外國人怎么了?”
她不說話。沉默了很久,她開口,聲音忽然軟下來。
“滿寧,你不能走我的老路。”
我不懂她什么意思。
“外國人靠不住的。”她說,“你得找一個靠譜的,正經的,能給你未來的。最好是華人,有錢,對你好。你別像我,一輩子……”
但我還是說:“我不分。”
她站起來。
“你不能跟他結婚。”
“我沒說要結婚。”
“談也不行。”
“為什么?”
“因為我是你媽。”
那天晚上我們吵了很久。吵到最后,她撂下一句話:你要是不分,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
我回到房間,關上門,在窗邊站了很久。
溫哥華的夜很黑,遠處有幾盞燈,不知道是誰家的。我想起卡文,想起他的笑,想起他說以后要去中國工作。我又想起我媽,想起她說一輩子怎么樣,想起她坐在沙發上難過的樣子。
滿腦子的傷心與失望。還有我怎么摁都摁不住的痛苦,它洶涌而來。
凌晨三點,我吃了半瓶安眠藥。
后來的事是我媽告訴我的。她早上來敲我的門,敲不開,撞開門,看見我躺在床上,叫不醒。她打了急救電話,在醫院守了三天三夜,沒合過眼。
我醒過來的時候,她趴在床邊,頭發亂蓬蓬的,臉上的妝花了,一下子老了十歲。我看著她,忽然想哭。
她抬起頭,看見我醒了,愣了一下,然后抱住我,嚎啕大哭。
“媽錯了,”她說,“媽錯了。你想跟誰談就跟誰談,你想嫁誰就嫁誰。媽只要你活著。”
我虛弱的靠在了她的身上,沒說話。
3
后來我和卡文又談了一年多。我們一起去過維多利亞,去過班夫,去過很多地方。他對我很好,好到有時候我覺得不真實。但后來還是分了。原因在我。
我太需要他了。
我需要他每天跟我說愛我,需要他每時每刻都在我身邊,需要他的眼睛一直看著我。
他稍微晚回一條消息,我就開始慌。他跟朋友出去吃飯,我就問是男的女的。他解釋,我相信,但下次還是問。他累,我知道他累。但我控制不住。
分手是他提的。他說滿寧,我愛你,但我快喘不過氣了。
我說好。
我沒有哭。收拾好了東西,買機票,回了上海。
我在上海找了份工作,在一家廣告公司做平面設計。我租了個小房子,離公司不遠,每天走路上下班。公司的人說我話少,活兒好,長得漂亮。
我把這些話當成背景音,左耳進右耳出。
設計部經理叫周辭遠。
他比我大兩歲,長得像年輕時候的梁朝偉,很溫和,話不多,很照顧我,像家人,不像領導。他總是會讓我感覺到有他在,什么事都不是事。
我們在一起是他先開口的。
那天下班,他叫住我,說一起吃個飯吧。我說好啊。吃飯的時候他話還是不多,但一直給我夾菜。吃完他送我回家,站在樓下,說晚安。我說晚安。他轉身走,我看著他走,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有個人也是這樣走掉的。
第二天他給我發消息:昨晚睡得好嗎?
我說還行。
他說我不好,我想你。我楞了一會,回了三個字,我也是。
一個小時后,他來到了我樓下,見了面,我們擁抱在了一起。
先是接吻,后來沒忍住,滾了床單。
我和他在一起兩年。
那兩年是我過得最好的兩年。他對我好,是真心的。記得我愛吃什么,記得我哪天來例假,記得我提過的每一件小事。
周末我們窩在家里看電影,他摟著我,我看一會兒電影,再看他一會兒。他問你看我干嘛。我說你好看。
他笑了一下,低頭親我。
我說過我的事。小時候,我媽,干舅舅家,所有的事。他都聽著,聽完不說話,只是把我抱緊一點。
“你以后不用怕了,”他說,“有我。”
我信了。
4
第三年,他想辭職。
他在公司待得煩了,想做點自己的事。他家里有錢,不用靠工資吃飯。他想投一部短劇,自己當主演。我說行啊,想做就做。
他投的那部短劇叫《夏夜》,都市愛情片,他演男主,女主是個新人,叫林寶兒。我見過照片,年輕,漂亮,眼睛很大,笑起來甜甜的。
開機那天他去橫店,待了一個月。
每天收工前給我打電話,說今天拍了什么,吃了什么,想我沒。我問女主怎么樣,他說還行吧,挺認真的。我說哦。他笑了,說你想什么呢。我說沒想什么。
掛掉電話,我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看了很久。我想一男一女在戲里表演愛情,戲外也很容易產生愛情。
后來他的電話少了。
從每天一個變成兩三天一個,從晚上打變成有時候中午打,從聊半小時變成聊五分鐘。他說忙,我說好。我相信他。但我不相信我自己。
我開始刷他的微博,刷那個女主的微博。他們發劇照,發花絮,發一起吃飯的照片。評論里有人說好配,有人說在一起。
我一條一條看,看到凌晨三點,然后睡不著了。
那些留言,我會反復琢磨。
他回來那天,我去機場接他。他看見我,抱了我一下,說想你了。我聞他身上,有股陌生的味道。不是香水,是別的。
晚上我問他和女主的事。
他說什么什么事?
我說你和她。
他看著我,愣了幾秒,然后笑了。
“你吃醋啊?拍戲而已。”
“你們吃飯的照片我看見了。”
“劇組聚餐,都在。”
“她摟著你那個呢?”
“花絮,剪輯的。”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他的眼睛還是那雙眼睛,但我忽然覺得,里面很多東西都變了。
“滿寧,”他握住我的手,“你要相信我。”
我說我想相信你。
但是我真的不信。
接下來那幾個月,我把自己活成了一個偵探。
翻他手機,查他行程,看他每一個社交平臺的點贊。他解釋之后,我會相信,過兩天又開始查。他煩了,我也煩了。但是我停不下來。
有一天他跟我說,滿寧,我們談談。
我說好。
“你最近怎么了?”
“沒怎么。”
“你是不是還是不信我?”
我看著他不說話。
“我跟林寶兒真的沒什么,”他說,“她就是個同事。你要我怎么說你才信?”
“你什么都不用說。”
“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了想,說:“你每天給我打三個電話。”
他愣了一下。
“早上一個,中午一個,晚上一個。每個不少于十分鐘。”
他沒說話。
“不行嗎?”
“滿寧,”他慢慢地說,“這樣下去,我們都會累死的。”
我知道。
我知道我不可理喻。但我控制不住。
那種感覺就像小時候在舅媽家,每次表妹有新衣服新玩具,我就躲在角落里,告訴自己沒關系。但其實有關系。
一直都有關系。
后來那部短劇播了。反響不錯,林寶兒火了,微博粉絲漲了一百多萬。劇組的宣傳越來越多,她和周辭遠的同框也越來越多。
有個采訪,主持人問他們拍戲有沒有動過心。林寶兒笑著看周辭遠,說這得問他。周辭遠也笑,說都是專業的。
我看了那個采訪,看了二十遍。
那天晚上我給他打電話。打一個,不接。打兩個,不接。打三個,不接。我打了二十三個。最后一個,他接了。
“滿寧,”他的聲音很疲憊,“你能不能別這樣?”
“你跟林寶兒什么關系?”
“我跟你說過了,沒有關系。”
“那她為什么那樣看你?”
“那是節目效果。”
“你騙我。”
“我沒騙你。”
“那你為什么不接電話?”
他沉默了一會兒。
“滿寧,”他說,“我們分手吧。”
我愣住了。
“你說什么?”
“我累了,”他說,“真的累了。我愛你,但我撐不下去了。”
“我不分。”
“滿寧——”
“我不分。”我說,“你要是敢分,我就死給你看。”
那邊沉默了很久。
“你別這樣。”他說。
“你回來。”
“滿寧——”
“你回來,我們就當沒這回事。我以后不查你了,我相信你。你回來。”
他沒說話。然后電話掛了。
我再打,不接。再打,不接。再打,關機。
5
那天晚上我坐在出租屋里,從九點坐到凌晨四點。窗外的燈一盞一盞滅掉,最后只剩路燈還亮著。我想起很多事。想起舅媽家的折疊床,想起我媽說一輩子,想起卡文說分手,想起周辭遠說有我。想起每一次被人放下,每一次看著別人的背影走遠。
我給周辭遠發了條消息:我愛你。
沒回。
我又發了一條:我真的愛你。
沒回。
第三條:你回來,我改。
沒回。
第四條:你知道我從小就沒有人真正要我。你是第一個說會一直在的。
沒回。
第五條:對不起。
沒回。
凌晨四點二十分,我走到衛生間,打開藥柜,那一刻,我真的感覺此生無戀。
(上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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