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陽法院經濟開發區法庭依托審前調解工作機制,僅用65分鐘,便成功化解一起拖延五年的貨款糾紛,實現案件快調快結、矛盾高效化解。
案情回顧
“案件本身并不復雜”
“卻讓昔日好友從此心生嫌隙、形同陌路”
原告賈某與被告李某系多年好友,李某因生意經營長期向賈某采購材料,累計拖欠6萬元貨款,這筆債務一拖便是五年。賈某無奈之下向法庭尋求解決辦法。
若走常規訴訟程序,不僅會增加當事人訴累,更可能徹底割裂雙方多年情誼。為兼顧法理與情理,法庭當即啟動審前調解程序,將案件交由駐庭調解員劉備、特邀調解員葛以云聯合開展調解工作。
分工明確
接到調解任務后,兩位調解員立足專業優勢分工協作,快速完成前期籌備。
特邀調解員葛以云:第一時間對接原、被告雙方,梳理訴求、化解對立情緒,敲定現場調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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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庭調解員劉備:同步梳理案情、厘清欠款事實,提前擬定調解協議初稿。
默契配合
二人銜接緊密、配合高效,為糾紛快速化解打下堅實基礎。
調解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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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當日上午
9:55
雙方當事人準時到庭參與調解。調解過程中,葛以云從雙方多年情誼入手,引導雙方理性溝通、換位思考,化解彼此心結;劉備則現場釋法明理,明晰債務責任與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兩名調解員精準把握人情關隘與法律癥結,快速推動雙方當事人就還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11:00
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從啟動調解到協議簽訂,全程僅用65分鐘。這起拖延五年的糾紛得以快速化解,雙方瀕臨破裂的友情也得到有效修復。
此次高效調解,是人民法庭“特邀調解+駐庭調解”多元解紛模式的生動實踐。通過審前聯動協作,既節約了司法資源、提升了糾紛化解效率,也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編輯 | 徐子涵
校對 | 王 洋
審核 | 翟麗麗、朱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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