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審計大學通報“學生涉嫌偷拍他人隱私”:已成立專項工作組
偷拍裙底的研究生,擬錄為國家公務員?校方和稅務局回應后,網友更怒了
如果一個人尚未走出校門,就已被派出所立案調查,偷拍事件基本事實清晰,人證物證俱在,那么他還能不能被錄用為“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公務員?
5月11日,一起發生在南京審計大學校園內的事件,將這名正在辦理“擬錄用”的準公務員,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一次,扔向他的不是鮮花和掌聲,而是曾經低頭摁下快門時,必定閃現的那一記刺眼的閃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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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對準裙底時,正在對著誰的錄取公示?
事件始于5月11日下午5點50分。
南京審計大學澤園超市內,一個尋常的傍晚。貨架前人來人往,其中一名身穿黑色短袖和短褲的年輕男子,正悄悄靠近一名正在選購水果、身穿裙裝的女學生。他手持手機,緊緊貼靠在對方裙邊,似乎意圖拍攝裙底。可就在他自以為隱蔽的時刻,旁邊的熱心學生看穿了異常,當即上前大聲喝止,并要求其當場刪除所拍照片。然而,當被問及身份時,該男子卻自稱“校外人員”。
他真的是校外人員嗎?
很快,更多的細節被網友扒了出來。就在事發前一天,即4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發布了2026年度擬錄用公務員公示公告。一個同時滿足“2026屆南京審計大學畢業生”、且“姓名與網傳男生一致”的名字赫然在列。
一個已經通過公務員筆試、面試、體檢等重重難關的“準公務員”,在錄用公示期內被爆料在學校超市偷拍他人隱私。手機鏡頭對準裙底的“快門”,和他名字出現在稅務局錄用榜單上的“公示”,出現在近乎相鄰的時間軸上——這種刺眼的荒誕感讓輿論瞬間炸開了鍋。
“正開會研判”“正調查核實”:兩個機構的回應都沒有否認
5月12日,南京審計大學率先打破沉默。
學校發布正式情況通報:“2026年5月11日晚,有網友在網絡平臺反映我校某學生涉嫌偷拍他人隱私。目前,學校已成立專項工作組,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學校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校方還透露了一個關鍵信息:該男生確系今年畢業生,負責處理此事的老師正在開會研判。學校宣傳部門則表示,警方已介入,學校正會同公安部門處理此事。此前網絡傳言稱該男子自稱“校外人員”,校方通報中將其定性為“我校某學生”,不動聲色地揭穿了這個拙劣的謊言。
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也給出回應:已關注到此事,正在調查核實,會按規定處理。
細看這兩份回應,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兩個機構均未否認該男生是稅務局擬錄用人員的事實。倘若是“同名同姓”的烏龍,澄清或許只在分秒間。
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偷拍發生于5月11日,而稅務局擬錄用名單公示是4月24日。換句話說,這名準公務員在公示期內進行了偷拍——倘若事件沒有曝光,他極有可能在公示期結束后順利入職。一件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可能在職場場合理所當然地被劃入“無人知曉”的舊賬。
校方與稅務局的回應現在都停留在“正在處理”的階段。那么涉事男生的公務員身份究竟會保留,還是撤銷?
“停職審查”比“入職叫停”更難嗎?
這才是本案最觸及公共情感的根本問題:一個即將走上公務員崗位的人,其道德品行應該接受什么標準的審視?
《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應當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際操作中,招錄單位需通過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考察對象檔案、社會信用記錄等,全面評估其道德品行和遵紀守法情況。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明確包括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但問題在于——考察環節通常在公示之前完成。而本案的惡劣之處在于,違法行為發生在公示期內、入職之前。偷拍事件雖然性質惡劣,但除非構成刑事犯罪并被定罪,否則其行為是否會“提前定罪”?如果在法律程序完結前,錄用流程仍在推進,就極有可能出現“戴著令箭上崗”的尷尬局面。
也有網民指出,即便法律層面尚無法立刻定性,公務員作為國家公權力直接執行人,一個重要的道德評判標準就是 “不能有嚴重突破倫理底線的行為記錄” 。試想:如果稅務局的干部在學校公然偷拍女學生裙底,這樣的公職人員能否有效取信于民?難道“為人民服務”的出發點,和滿足個人齷齪私欲的手機快門之間,不必有任何約束?
公務員“準入關”面臨的追問,不止一個偷拍的個案
這已經不是公眾第一次對公職人員的道德準入門檻產生質疑。2025年,稅務部門檢查文娛直播等領域高風險個人4223名,查補收入71億元;前黃鎮原黨委書記龔新宇因在工作群發布不雅言論被免職——這些案件都指向同一個問題:公職人員的道德審查不僅存在盲區,而且在入職前、入職后兩個階段之間存在斷裂。
在公務員錄用上,“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并非一句空話。但在錄用公示前,是否對擬錄用人員的現實表現、在校記錄進行全覆蓋審查,包括考察期內是否有引發社會質疑的行為,現行機制似乎留下了大量模糊地帶。尤其是在“公示期內”出現違法行為,有法律專家指出,相關招錄單位有權根據道德品行標準重新評估錄用資格,而非機械等待法律終結——畢竟,無犯罪記錄證明無法覆蓋尚未定罪的行為,但這并不意味著此類行為可以免于德行層面的審查。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錄用體系下,偷拍裙底的準公務員如果是“政審后出問題、入職前沒人管”,那暴露的就不是某個審查環節的疏忽,而是整個公務員選拔體系中一個奇怪的“真空地帶”:對法律定罪前、但道德嚴重失范的預備公仆,缺少一個高效的“資格重評”機制。
結語:為公平正義補上制度的“攝像頭”
當一群優秀的應屆畢業生因為這場風波,可能被誤讀、集體被“污名化”時,真正需要承擔的代價,更應當被追問該由誰來買單。
該事件還尚在調查之中,但一石激起千層浪——事情的真相究竟是如何,還需要法律機構、校方和稅務單位共同還原。然而,它的價值已經凸顯:讓招錄標準和道德底線更好地掛鉤,實現公共崗位的準入可問責、可回溯、可暫停。
攝像頭曾經被偷拍者舉在手上;現在,倒逼制度補錄公平和秩序的“第三只攝像頭”,也許才是走向公正執行的唯一索引。
畢竟,手機拍到的地方,不應該比制度的眼光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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