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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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戳中物業行業底線——你交的錢,到底花在哪兒了?
你家物業費一年交多少錢?你知道這筆錢花在哪兒了嗎?
別急著回答。先想想你有沒有在小區公示欄上看到過一份完整的物業費收支明細——不是貼著"收費標準"的那張紙,而是真正告訴你錢花在哪、剩多少、公共收益進了誰口袋的賬單。
5月7日,吉林省副省長劉偉在"十五五"規劃新聞發布會上說了一段話:
"每家物業收什么費、服務啥標準,都公示出來,讓大伙兒看得明明白白。"
一個副省長在省級發布會上專門點名物業公示問題,說明這事已經大到不能裝看不見了。
9名業主告贏物業,糊涂賬終見光
北京通州某小區,物業費比別人高一大截——周邊空調費9元每平方米,他們17.5元,可綠化衛生跟不上,漏水修玻璃沒人管。物業公司長期不公示服務合同、收支明細,電梯廣告、快遞柜收益更是一字不提。9名業主聯合起訴。
物業只愿公開近兩年數據,拒絕披露水電費和公共收益。最終北京三中院判決:物業須依法公布物業費收支、水電費詳情、停車場收益、電梯廣告收益、快遞柜收益、自動販賣機收益等全部明細。(來源:千龍網轉引新京報,2025年5月8日)
連法院都得出面才能讓物業曬賬,普通業主自己要查,難度可想而知。
住建部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物業糾紛案件同比激增27%,超七成跟費用不透明有關。有50%以上的物業投訴都跟公共收益不公開有關。(來源:第一財經,2025年10月21日)
物業曬賬不是"可選項",是法律義務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事項、收費標準、履行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向業主公開。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屬于業主共有。電梯廣告、快遞柜租金、公共停車費——這筆錢扣除成本后,每一分都是你的。
《物業管理條例》同樣要求,物業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支情況、公共收益等。不是"能公示就公示",是"必須公示"。
法律寫得明明白白,為什么多數物業還是做不到?一是不想讓你看到賬——看了就會質疑;二是很多小區沒有業委會,沒人盯著,不公示也沒后果;三是即便你要求看,物業也能搪塞拖延。
但事情在變。2025年中紀委將"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納入全國集中整治重點任務。福建、江西、西安、長沙、鄭州等地相繼出臺管理辦法。鄭州3400多個小區在智慧平臺上公示了公共收益,規范資金7400余萬元。
現在連省級領導都在發布會上點名了,方向已經明確:物業收費必須透明,不是商量,是要求。
作為業主,你能做什么?
第一,去小區公示欄看看。有沒有物業費收支和公共收益明細?只有總數沒有明細的,不叫公示。
第二,向物業提出書面查閱要求。《民法典》賦予你知情權,物業拒絕的,聯合其他業主向業委會或街道辦反映。
第三,參考北京通州9位業主——物業拒不公示,法院會站業主這邊。法律是你的底氣。
你家小區是不是也有一筆誰也說不清的糊涂賬?電梯廣告換了多少輪,錢去哪了?公共停車位的收費,有人算過嗎?
物業費透明,不該是業主求來的,而應該是物業最基本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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