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數起關于消費者利用網購售后規則實施詐騙的案件相繼宣判,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其中,最引人深思的莫過于上海女子盧某(化名)因“心情不好”想發泄,多次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實施“以假換真”騙取退款,最終被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無獨有偶,在此之前的上海青浦區,被告人夏某通過“只退空包或贈品”的方式,在五個月內騙取平臺退款13萬余元,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我在處理日常法律咨詢時發現,許多人對這類行為的性質存在嚴重誤解。很多人認為,“薅羊毛”只是占點小便宜,頂多算是不道德,甚至還有人認為這是利用規則的“技術流”。然而,在法律的天平上,當“行使權利”的外衣下包裹著“非法占有”的目的時,性質就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越過了民事權利的邊界,迎來的將是刑事法律的制裁。
本文將從律師的專業視角,深度解析“惡意退貨”為何構成犯罪,以及我們應當如何守住法律底線。
事實回溯
發泄情緒還是非法牟利?
根據法院公開信息,近期宣判的盧某一案具有典型的警示意義。
案情簡述:
被告人盧某因家庭瑣事心情煩悶,在一次購買價值300余元的手機配件后,突發奇想購入低價仿品,將正品調包后退回給商家,成功獲得退款。此后,盧某將這種“以假換真”的手段當成了發泄情緒和牟利的手段。在短短幾個月內,她通過本人及母親的賬號操作18筆訂單,涉案金額累計1萬余元。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她起初辯稱“正品被我扔掉了”,后經檢察機關調取交易明細發現,其早已將正品掛上二手平臺出售變現。
而在另一起上海青浦區的案件中,被告人夏某的手法更為“簡單粗暴”,她利用“只退空包”或“只退贈品”的方式,甚至將正品通過二手回收商賣出進行二次獲利,涉案金額高達13萬元。
律師解讀
為什么是“詐騙罪”而非“民事糾紛”?
這是公眾最核心的困惑。網購中的退貨糾紛,通常屬于《合同法》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范疇,為何會上升到《刑法》的高度?
作為律師,我認為區分“民事違約/侵權”與“刑事詐騙”的關鍵在于兩點: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與客觀上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1.主觀目的具有“非法占有性”
正常的消費者退貨,目的是解除合同拿回貨款,商家收回商品。而在前述案件中,行為人并沒有真實的退貨意愿。
在盧某案中,她想要的是“正品”,同時還想拿回“貨款”。她通過調包,實際上未支出一分錢就占有了正品,這就是典型的“非法占有”。
在夏某案中,她甚至沒有退貨的意圖,寄出空包或贈品,本質上就是“空手套白狼”,非法占有目的更為明顯。
2.客觀行為具有“欺騙性”
“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適用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且確實退回。
隱瞞真相:行為人隱瞞了“寄回的商品是假貨”或“寄回的是空包”這一真相。
虛構事實:行為人通過快遞單號、寄回動作,向平臺和商家虛構了“已履行退貨義務”的事實。
平臺和商家正是基于這種“以為商品確實退回了”的錯誤認識,才作出了“退款”的財產處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律師提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及司法實踐,在上海市,詐騙罪的“數額較大”標準通常為5000元以上。夏某的13萬元屬于“數額巨大”,法定刑期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盧某的1萬余元已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故被判處實刑(有期徒刑六個月)。
從“職業吃貨”到“情緒發泄”
法律絕不保護投機者
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我注意到除了“以假換真”,還有幾種常見的行為同樣面臨刑事風險,值得警惕:
惡意注冊賬號“薅羊毛”:利用虛假交易、批量退貨、惡意退款,甚至通過“退貨”騙取運費險差價。
利用規則要挾敲詐:以差評、投訴為由,向商家索要“封口費”或僅退款不退貨。
這些行為的本質,并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保護的“生活消費需要”,而是利用平臺規則作為犯罪工具。
上海漢陽區法院曾審理過一起案件,消費者因糾紛連續惡意下單250件睡衣后秒退款,雖然因金額未達刑事標準僅承擔了民事賠償,但法院明確認定其行為違背誠信原則,屬于濫用權利。
從民事的“濫用權利”到刑事的“詐騙犯罪”,中間只隔著一個“以非法牟利為目的”的距離。如果你通過虛假退貨獲取了財物,且累計金額超過5000元(各地標準略有浮動),公安機關就可以依法立案偵查。
律師建議
守住誠信底線,莫讓“小聰明”釀成“大禍患”
法律不保護權利睡眠者,但也絕不保護權利的濫用者。“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后悔權,旨在解決網購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而不是給不法分子開設的“提款機”。
在此,我以律師身份向廣大消費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敬畏法律,不越紅線:無論是“心情不好”還是“貪圖小利”,都不是突破法律底線的理由。盧某辯稱“因為心情不好發泄”,但這并不能阻卻犯罪的構成,情緒不是違法的豁免牌。
切勿“積少成多”:很多詐騙者起初只是嘗試一次,發現未被追究便心存僥幸,導致積少成多,最終累計金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一旦案發,即便退贓退賠,刑事案底也將伴隨終身,甚至影響子女的政審。
區分“貪便宜”與“合理維權”:商品確有質量問題,或者商家發錯貨,請通過正規渠道、保留證據進行維權,這是你的合法權利。但如果你動起了“既要貨又要錢”的念頭,請務必懸崖勒馬。
商家應積極維權:對于商家而言,遇到此類“調包”“空包”退貨,不要自認倒霉。應保存好開箱視頻、物流憑證,及時報警并提起民事訴訟索賠,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誠信是市場的基石。上海盧某案的判決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規則之內是保護,規則之外是嚴懲。
當你在利用“漏洞”暗自竊喜時,可能已經在滑向犯罪的深淵。請記住,你退回去的是假貨,換回來的可能是真“手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