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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接上回。
4月29日,專案組開始著手調查莊亞鐵小組其他四個特務的下落。一撥人去了看守所,分別提審已被捕的盧學仁、李思寶兩人。二人都表示,莊亞鐵小組除莊亞鐵與他們兩人外,還有四個特務,分別叫潘大展、楚阿牛、洪春笙、紀博士。解放前他們一起活動過,但按照軍統的規定,他們互相之間是不允許發生橫向聯系的,所以除了姓名之外,其余一概不知,但那四人解放后都是被判了刑的。
隨后警察開始對籃橋監獄查閱是否有潘、楚、洪、紀四人的服刑檔案,查到了以下情況:潘、楚、洪、紀四人確實都因解放前的那段情報特務歷史而被捕判刑,由于罪行不算嚴重,交代得還算徹底,所以也就只判了四年至六年徒刑,至1956年均已獲釋。如果史瑾找到他們而且他們肯干的話,料想是完全能夠勝任臺灣方面的使命的。因此,估計史瑾不會放棄過四個最佳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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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警察分頭悄然查訪潘、楚、洪、紀四人的家庭住址和現實情況。可是,查下來的情況卻有些不妙。這四位被捕時的訊問筆錄中的確記錄了家庭住址,但管段派出所調查時,卻被告知這四人自被捕后就跟當初的家庭斷絕了來往。釋放后戶口還是應該遷回原籍居住地派出所管段的,可是,這四位的情況有些特殊——
潘大展原住徐家匯楓林橋,他服刑期間父母病亡,妻子帶著一對子女改嫁他人去了外地,原先的住房是潘家的,但臨走時被她賣掉了。這樣,他的戶口就沒法回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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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阿牛原住虹口區虹鎮老街,被捕時未婚,父母早已經雙亡。楚家有三個兒子,他是老三。以前當特務時掙的錢鈔沒少拾兩個哥哥花,可是他進監獄后,兩個哥哥就把他忘記了。等到快要釋放,監獄振人擊落實戶口時,老大老二早已把他原來住的房子給瓜分了,以最時髦的“劃分階級界限”為理由堅決拒絕落進戶口。
洪春笙原住楊浦區榆林路,不過在他服刑期間,老婆病死,孩子失蹤。加上他家房子緊鄰的工廠擴建,搞動遷時因為他家里沒人,就沒給安排,誰也沒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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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博士原住盧灣區馬當路,他是四人中唯一一位出獄時有房子可以棲身的,不過不是被捕時他居住的一幢花園洋房中的一個汽車間。不過已經讓軍隊征用了。監獄方面替他落實戶口時,街道讓他住進了附近的一間無主草房,不過戶口沒法解決,因為按規定沒有門牌的房子是不能上戶口的。
所以,這四人都是“袋裝戶口”——即監獄給了他們戶口遷移證明,但只有當他們有了可以遷入戶口的住房時才能遷入。這是1954年至1956年間他們釋放時的情況,現在已經是1959年了,這期間是否已經落實了戶口,那就不清楚了,所以調查起來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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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專案組分頭跑派出所查找潘、楚、洪、紀四人的現住址。上海當時有十個區,一百多個派出一個一個查,在5月1日這天竟然出現了一個意外情況:專案組收到了一封舉報信,舉報一個疑似史瑾的女人的下落!
這封舉報函件寄自蘇州,但奇怪的是,信中被舉報對象的地點卻是在杭州。信是手寫的,字體看著似乎有些奇特,但—時卻又無法說出奇特在哪里。寫信人稱,其近日在與一友人閑談時得知,上海有一專門倒賣票券的女子,最近好像受到了上海執法部門的調查,為此惴惴不安逃至杭州市,暫住于武林門一帶;寫信人作為一名守法群眾,深感有義務向執法機關反映。為此特地咨詢了懂行朋友,得知該女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律.應當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故特向上海市公安局反映,希望人民公安機關盡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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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以平郵形式寄給上海市公安局黃赤波局長親啟的,信的內容出現在當日的《敵情通報》上了。專案組長彭博歡讀到這個內容時,,就讓小鐘給市局辦公室打電話,請他們派人把該信原件送到專案組。
這是一封普通信件,信箋信封都是當時街頭小店都有供應的沒有特色的大路貨,信箋蓋的是蘇州市閶門郵局的日戳。彭博歡和小鐘分析了信件內容,覺得被舉報的對象似乎有些像史瑾。不過,使人不解的是,如果那個女人確是史瑾的話,寫信人怎么知曉其曾在上海倒騰票券之事?盡管信中稱系其聽別人說的,但“別人”又是怎么知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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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像史瑾這樣受過專門訓練的職業特工,通常對于自己的機密是絕對守口如瓶的,現在看很有可能有兩種可能:一是告訴寫信人的那位在接觸這個女人后根據什么跡象自己猜測的;二是這人確是史瑾,她把收購全國糧票的業務轉移到了杭州,為獲取杭州黑市人員的信任,故意放出了風聲。
對于專案人員來說,眼下既然有了這封舉報信,那就得去杭州作一次調查。于是,當天下午,諸葛仁、田家浩、老劉、老徐四名警察就開了輛吉普直奔杭州。在武林門派出所的協助下,對轄區內大大小小的旅館逐家進行了查訪。查到第六家“飛躍旅社”時,警察發現入住登記本上的一行記載似曾相識:江蘇省建湖縣建設公社采購員吳育玲。定定神,哎!這不是史瑾留在高橋鎮“迎賓旅館”那張介紹信上的假身份啊,這個旅客于4月24日九點四十分入住.4月27日十二點二十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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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于是立即把旅社包括經理在內的所有職工全部集中起來開座談會,了解到以下情況:
持該介紹信入住的女子的容貌、體態、穿著、口音與史瑾相符;史瑾入住期間,有時外出,有時待在旅社內,曾向服務員、食堂廚工打聽過在當地租房的情況,說她有個親戚要來杭州找曾大娘治療皮膚病,托她順便打聽一下在曾大娘家附近租房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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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大娘是當時杭州新冒出來的一個民間郎中,專治皮膚方面的疑難雜癥,已有不少患者治好了。后來曾大娘因為給人胡亂吃中藥治死了人,就給判了刑。
警察分析,史瑾打聽租房之舉,可能是準備在杭州這邊備一個應急住所;或者她擔心其介紹信可能已在上海兇殺案中被警方發覺,不久就會向杭州通報,所以不能再用這個身份入住旅館了,于是就用租房方式來解決在杭州活動期間的住宿問題。因此,警察有必要順藤摸瓜就可以查摸到她租的房子把這個女特務拘捕。 可就在這個時候,組長彭博歡從上海打來電話:“你們不必往下查了,連夜回上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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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彭博歡在指派四名警察赴杭調查那封舉報信之后,就在反復琢磨這件事,盡管對于收到這封信可以有說得通的解釋,可是,憑著一個老警察的經驗,他總覺得這封信的背后有問題。在得知入住“飛躍旅社”的那位女旅客就是史瑾后,突然意識到這件事似乎有過多的巧合:舉報信——杭州武林門附近——使用與高橋住宿旅館時相同的假介紹信(相同的姓名這一點最為可疑!)——住店三天內頻頻跟不同的員工接觸,不談別的,單單放出打聽租房情況的風聲,而且曾大娘的位置跟舉報信里點出的武林門這個坐標重合。
這些巧合,對于一個接受過正規訓練的特工來說,就不單單是什么低級錯誤了,而應該作為故布疑陣來考慮。彭博歡甚至懷疑,那封舉報信是史瑾自己炮制的,為的就是調虎離山,要把專案組詞往杭州去追查其行蹤,而她呢,則在上海迅速活動,完成使命后逃返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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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歡深信自己的判斷是準確的,因此,他決定集中力量追查原莊亞鐵小組潘、楚、洪、紀那四個特務的下落,守株待兔,拿下史瑾。因此,他立馬讓四個偵查員連夜返滬。
午夜時分,諸葛仁等四人返滬后,專案組召開全體會議。諸葛仁匯報了杭州之行的情況,彭博歡說了他的判斷,眾凡皆表贊同。彭博歡表示,明天全體出動,四人一組分頭去查摸潘、楚、洪、紀四人的下落,查到后立刻予以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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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二人專案組就找到了潘大展、楚阿牛、洪春笙、紀博士四人的下落。四人當中,兩個去了普陀區,一個去了南市區,還有一個則在長寧區,除潘大展外,楚、洪、紀三人都已經另外組建了家庭,四人都在從事體力勞動的活兒,分別在工廠燒鍋爐、碼頭裝卸貨物、火葬場焚尸和蹬三輪車。警察按照預先的方案,沒去驚動他們,而是對他們實行秘密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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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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