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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訊 5月9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旗下的上海監管局與晉中監管分局接連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處罰信息顯示,上海與晉中兩地多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因違規行為受到不同程度處罰。
在上海地區,上海崇明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處罰焦點。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的滬金罰決字〔2026〕50號行政處罰信息,該行存在跨經營區域發放貸款、未按規定對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管理、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以及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多項違規行為,最終被處以16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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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該行多位時任管理層人員也因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受到嚴厲處罰。徐健,時任上海崇明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經理、市場部總經理,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郁俊,時任副行長兼市場部總經理、貸款審批委員會主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年;馬周,時任副行長,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施靜,時任市場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陳文斌,時任董事長、行長,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這些處罰力度之大,彰顯了監管部門對于銀行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也警示著銀行業從業者必須嚴守合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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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晉中地區,多家銀行也因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問題受到處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晉中市分行因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處以45萬元罰款。同時,閆智康(時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介休支行行長)、武濤(時任晉中分行直營部負責人)、張曉劍(時任晉中分行客戶部負責人),均因對該行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行為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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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同樣因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被處以30萬元罰款。張志南(時任和順支行行長)對該行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6萬元;劉鑄(時任太谷支行行長)、張進軍(時任晉中經緯支行行長)、江妍(時任晉中分行個貸部經理)也因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
銀行業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支柱,其合規經營不僅關系到自身的穩健發展,更關乎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此次多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被處罰,反映出部分銀行在業務操作和內部管理上仍存在漏洞。監管部門的嚴格執法,旨在督促銀行業機構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提升合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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