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倍的超標污水,直接排入農田溝渠,這樣的“灌溉水”,你敢用嗎?
5月7日,央視《焦點訪談》的一則報道,讓江蘇徐州賈汪區的一條“黑色水溝”走進了公眾視野。
畫面觸目驚心:全長12公里的農谷大道路邊溝,水體發黑發臭,淤泥堆積,氣味刺鼻。這不是什么工業廢水集中排放區,而是緊鄰農田、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灌溉水源”。
檢測數據更讓人后背發涼:COD、氨氮等指標超出地表水Ⅴ類標準70倍,屬于劣Ⅴ類。專家解讀說,高COD會讓水體缺氧“窒息”,高氨氮則有毒性,影響地下水和大氣——簡單說,這片區域的水生態,已經瀕臨崩潰。
而這“毒水”的來源,竟是藏身于附近村莊的羊皮加工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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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作坊”用出“大劑量”:兩年用了140噸雙氧水、100噸火堿
報道中的一個細節,值得所有人深思。
執法人員在一家羊蹄子作坊里,發現了近百桶雙氧水——60多桶已使用,30多桶還未開封。鍋里還殘存著火堿。購銷記錄更讓人震驚:近兩年,這家作坊購買了約17萬元的雙氧水,折合約140噸;購買了約32萬元的火堿,折合約100噸。
100噸火堿、140噸雙氧水,是什么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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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堿,即氫氧化鈉,強腐蝕性;雙氧水,強氧化劑。它們都是危險化學品。正規化工企業使用這些原料,都需要嚴格的環保處理設施和危廢處置流程。
而這些小作坊的操作流程是什么?火堿水泡、雙氧水漂白——產生的高濃度混合廢水,不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水溝,匯入農谷大道主河道。
也就是說,流進農田溝渠的,不只是羊血、羊脂等有機污染物,更是高濃度的化工殘留廢水。
有機污染物可以自然降解,但化工污染物會滲透土壤、污染地下水,甚至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這也是為什么水質超標70倍——這不是簡單的“臟水”,而是名副其實的“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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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訴三年”不如“曝光一夜”:監管究竟是什么水平?
更讓人憤怒的,不是污染本身,而是這個問題的“壽命”。
報道明確指出:該問題已存在多年,當地村民不斷投訴,但始終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賈汪區生態環境局也承認:兩年前就已經知情。然而,兩年來,村民看到的是什么?是作坊與執法人員“打游擊”——白天關門、夜間生產;是整改“流于形式”——檢查組來了就停幾天,走了繼續排。
直到央視曝光。
節目播出當天(5月7日),徐州市迅速成立由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提級調查。
當天夜里,當地政府調配10輛槽罐車,轉運污水68噸,同步開展清淤。
5月8日凌晨,執法人員進入作坊取證,查封冷庫、扣押3.5噸成品,確認作坊超范圍經營、無環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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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存在多年的污染問題,為什么在48小時內就能實現抽污、查封、立案、成立聯合調查組?
是能力問題嗎?顯然不是。是技術問題嗎?也不是。
答案只有一個:是認識和重視的問題。
當投訴只是“投訴”時,它停留在基層的流轉單上,可以被拖延、被敷衍。而當它成為《焦點訪談》的報道時,它就變成了一道必須立刻作答的“政治題”。
這揭示了一個令人悲哀的現實:很多時候,解決問題的不是制度本身,而是輿論的介入。村民三年的堅持,不如央視一小時的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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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污染更可怕的是“治理疲勞”
我們見過太多類似的新聞:某地污染多年,村民反復投訴無果,媒體一曝光,領導連夜批示,問題“火速”解決。然后呢?過一段時間,問題又悄悄復發。
這一次,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工作組已趕赴現場,省級提級調查。這當然是好事。但我們必須警惕一種現象:“運動式治理”。
所謂運動式治理,就是平時不管,出事才管;投訴不理,曝光才理。結果是,每次都要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去收拾爛攤子,而問題的根源——小作坊為什么能長期存在?監管為什么長期缺位?——卻很少有人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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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汪區的這些小作坊,超范圍經營、無環保手續、非法使用危化品、私設暗管排污……每一項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這些作坊能在村莊里“存活”多年,周邊的村民都心知肚明,監管部門卻說“不知道”?
就算“不知道”,村民三年的投訴也早就指明了方向。
所以問題的本質不是“監管不到位”,而是監管的意愿問題。是想不想管、愿不愿管、敢不敢管的問題。
四、“毒水”之后,還有更深的一層拷問
讓我們把視野再拉大一點。
這些羊蹄、羊皮加工的小作坊,生產的最終產品去了哪里?報道中提到,現場查封了3.5噸羊蹄成品。賈汪區市場監管局也啟動了全區餐飲商超、農貿市場的熟食排查。
這就引出了一個公眾更關心的問題:我們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嗎?
火堿和雙氧水,在食品加工中是明確禁止用于生鮮和初級農產品的。工業級火堿含有重金屬雜質,雙氧水殘留會對人體消化道造成損傷。用這些危化品處理過的羊蹄,如果流入市場,就是對消費者健康的直接威脅。
所以這不僅僅是一個環保問題,更是一個食品安全問題、一個公共衛生問題。
從這個意義上說,賈汪區的“大排查”是必要的,但僅僅排查本地市場遠遠不夠。這些非法加工的羊副產品很可能已經通過多種渠道流向周邊地區甚至更遠。省級乃至全國的追溯機制,亟需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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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后
12公里的黑臭水溝,68噸的轉運污水,70倍的超標倍數,3年的漫長投訴,1夜的“閃電”執法——這些數字放在一起,構成了一幅令人五味雜陳的圖景。
我們為問題的曝光得到快速響應而欣慰,但也為這種“媒體驅動型治理”而悲哀。
真正的治理,不應該是“曝光—回應”的應激模式,而應該是常態化的、制度化的日常監管。它不需要記者蹲守,不需要攝像機的威懾,而是靠一雙雙基層執法人員的眼睛、一張張依法開出的罰單、一次次不走過場的檢查。
我們期待徐州聯合調查組能給出一個經得起時間檢驗的處理結果。但我們更期待,下一次再有污染,不需要再等到《焦點訪談》播出。
因為公平正義、碧水藍天,不應當如此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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