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媒體曝光稱,奧地利國籍(護照)是可以通過所謂的“快速程序”拿到的。在普通人申請加入奧地利國籍等待三五年都是常態的同時,某些所謂的知名運動員和藝術家,卻可以在極短時間內獲得奧地利國籍。
奧地利《皇冠報》就此向一位著名的憲法法學家咨詢了相關標準——以及為什么那些在奧地利創造就業機會、愿意納稅的企業家卻常常在加入奧地利國籍這一事務領域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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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報》報道稱,網球模特安娜斯塔西婭·波塔波娃(Anastasia Potapova)和女高音歌劇演唱家安娜·涅特列布科(Anna Netrebko)已經獲得了這種奧地利護照,而其他同樣希望在奧地利發展事業并納稅的人,往往需要等待很長時間,甚至徒勞無功——這里說的正是備受追捧的紅白紅護照(der rot-wei?-rote Pass),也就是所謂由政府在部長會議中決定的“名人入籍”。
因為奧地利國籍也可以因特殊貢獻而被授予。原則上,這同樣適用于對企業的投資以及在本國創造就業崗位。這一事務由奧地利聯邦經濟部負責。這本來是一種相當重要的手段,可以在當前被認為的持續經濟危機中強化奧地利的地位。
《皇冠報》評論稱,當其他國家正在積極招攬各類人才時,奧地利卻似乎仍在“睡美人般地沉睡”。《皇冠報》就此詢問了著名憲法學者彼得·布斯耶格(Peter Bu?j?ger),到底相關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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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第10條第6款(憲法性條款)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某位外國人“已經作出并且未來預計還將作出特殊貢獻,并且這些貢獻符合共和國的特別利益”,則可以簡化授予其國籍的程序。
眾所周知,這一規定主要惠及運動員和藝術家。然而,這一條款同樣適用于科學或經濟領域的貢獻。
“(奧地利)聯邦政府對此擁有唯一的裁量權,并制定了一套標準目錄。從我的角度來看,這是相當合理的。評估的重點包括該人士所領導企業的實力、是否在相當規模上創造了就業崗位,以及是否進行了投資”,這位大學教授分析道。
相關要求還原則上明確指出,單純的資金流動(例如在奧地利銀行存入一大筆錢或購買房地產)是不夠的。
不過,這位憲法學者也指出,不能把這些要求理解得過于嚴格:否則最終任何投資都會被視為“資金流動”。關鍵在于最終產生的效果——例如是否進行了可持續投資、是否創造了就業崗位,或者是否為具有創新能力的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
他說:“在這些情況下,這也是對未來的一種投資,而人們并不知道它是否真的會取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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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為什么幾乎沒有外國企業家獲得奧地利護照,盡管他們同樣創造就業、繳納稅收,而獲批的卻大多是藝術家和運動員?
“據我的觀察,當涉及企業家時,這些要求會被非常長時間、非常細致地審查,而且標準顯然被解釋得特別嚴格。相比之下,在運動員方面,人們似乎更愿意接受一種不確定性,即他們最終能為奧地利體育發展帶來多大貢獻尚不明確”,布斯耶格表示。
那么,奧地利是否因此錯失了一個在國際競爭中展示自身吸引力的機會?
這位憲法學者給出了批判性的結論:“我的印象是,人們有時過于謹慎!當然,不能淪為發放‘黃金護照’,即無差別地優待富人。但必須以適當的尺度來適用這些規定。”
不過,很明顯,立法者本意是希望那些在奧地利進行可持續投資、通過在創新型領域或出口導向行業創造就業崗位來增強經濟實力的人,也能夠像運動員一樣容易地獲得奧地利國籍。
“在這些情況下,這也是對未來的一種投資,而人們并不知道它是否真的會成功”,布斯耶格說。
因此,在經濟貢獻方面,不應因為過度保守而嚇退那些“我們為維持繁榮所需要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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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來自《歐洲時報》中東歐版Tafart編譯,部分內容參考自ORF、奧地利《新聞報》《信使報》《奧地利報》《今日報》等,部分圖片來自新華社、APA及網絡,轉載請注明《維城》Eu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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