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信圈里有個事挺熱鬧。可能有人已經注意到了,英國法院判了——三星侵犯了中興的4G、5G等專利,得賠3.92億美元,折合人民幣大概26.8億元。
這還沒完。緊接著,5月7號,德國慕尼黑第一地區(qū)法院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三星該給中興7.986億美元專利費,算下來約54.4億元人民幣。
更早之前,咱們重慶的法院也認定,中興要求的7.31億美元報價是合理的,符合FRAND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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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場官司,三個國家,三星全輸了。
說實話,這場官司的起因其實挺簡單,就是錢沒談攏。
以前三星和中興之間一直有專利授權合作。中興在通信領域積累的專利確實不少,尤其是4G、5G這塊,實力很強。大家翻翻5G專利的排名就能看到,中興排在全球前列。至于4G、3G,那就更不用說了,專利數(shù)量比三星還多。而三星呢,手機銷量全球第一,手機里大量用到中興的專利。按道理,用別人的東西就得付錢,所以三星之前一直老老實實地給中興交專利費。
但到了2024年,事情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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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大概是覺得交得有點心疼了,開始“耍賴”。它提了一個新方案:從2024年到2029年這六年,我最多給2億美元,多了免談。
中興一聽,這哪兒行?你用的可都是我實打實的技術。中興的報價是7.31億美元。兩邊差了好幾倍,根本聊不到一塊去。那怎么辦?只能上法院。
三星倒是很積極,或者說有點“急眼”了。雙方在英國、德國、美國、巴西,還有咱們中國和歐洲的UPC法院,前前后后發(fā)起了至少17起訴訟。三星的訴求是中興的要價太高,違反FRAND原則,中興則認為自己的價格合理,三星應該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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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里,簡單解釋一下FRAND原則。就是專利持有人不能仗著自己有專利就漫天要價,得給個公平、合理、不帶歧視性的價格。三星的意思就是:中興,你開價不厚道。
結果呢?
德國慕尼黑法院先裁定了,中興贏了,要對三星搞銷售禁令。這等于直接掐脖子。
接著英國法院也判了:三星你說的2億美元,沒道理。但中興要的7.32億美元,英國法院也覺得稍稍高了一點點,最后折中判了3.9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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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院態(tài)度更明確:中興的要價合理,就該給7.31億美元。
最讓人意外的是德國慕尼黑第一地區(qū)法院的第二次裁定——三星得付7.986億美元。這個數(shù)字甚至超過了中興自己當初要的7.31億美元。法院的意思是,中興你報價還報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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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場判決看下來,其實已經給這場持續(xù)了幾年的全球專利大戰(zhàn)定了個調子。三星想用2億美元打發(fā)六年,基本不可能了。而中興的專利價值,也得到了實實在在的認可。尤其德國法院的判決,可以說是給中國通信專利在全球市場上“撐了腰”。
當然,這些案子說到底都是同一件事。只要三星和中興同意其中某一個法院的判決,全球其他地方的官司就可以都撤了。
接下來就看雙方怎么選了。我個人覺得,大概率還是會和解。三星手機還在賣,中興的專利也擺在那里,硬剛下去沒意思。但最后的數(shù)字,肯定不可能是三星提的那2億美元了。具體是多少,那就只能等著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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