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五五規劃綱要,全文公布。實際上在規劃綱要當中,已經給我們帶來了關于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向和積極信號。明確指出了要健全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退休人員養老金向較低人員傾斜。也就意味著養老金調整或將會成為事實,那么2026年如果能夠迎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具體又該如何來進行調整呢?
高于6000元的人漲50元,低于2000元的人漲100元可行嗎?
我們如果單純的從這樣的一個表面來理解,似乎是非常可行的,因為是有助于縮小養老金待遇之間的差距,尤其是待遇相對較高的人群來說,他們所獲得養老金的調整待遇本質上就會更低一些。而待遇相對較低的人群來說,比如說低于2000元的人每個月都能夠達到100元的增長,一方面可以增加自己的養老金待遇水平的速度,另外一方面也有助于向較低人群傾斜。可以說是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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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現實中,其實是很難這樣做到的,因為從表面看,似乎是有助于縮小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但本質上這里面牽扯很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最主要的就是違背了養老金,多繳多得的基本原則,什么意思呢?就是說當你的累計繳費年限,越長平均繳費指數越高,原則上應該獲得更高的退休養老金的收入,但是偏偏無法獲得一個更高的退休收入,實際上就會大大降低人們參保的積極性。
所以我認為總體的調整原則,三結合是不會改變的
這種所謂的三結合調整原則里面,包括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那么也就是說這樣的調整方式,它既兼顧了低收入群體的切身利益,因為如果有一個更好的定額調整水平,相對來講,作為低收入群體來講就是比較有利的,而也兼顧了高收入群體的切身利益。這是因為作為高收入人群來講,那么他們在掛鉤調整的過程中,實際上是比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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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工齡相對較長,平均繳費指數相對較高的人群,對于這一部分人群來講,實際上,依然也能夠獲得一個更好退休養老金的收入,所以在這樣的背景因素下,那么實際上養老金的調整,我們說今年可能在具體的調整方向上,要注重向較低人群傾斜,但這并不意味著,直接會取消掛鉤調整,可以說在三階和調整的原則方面適當的來進行優化,這是非常關鍵的,因為可以做到相應的提高,定額調整和傾斜調整的比重,而降低掛鉤調整的比重都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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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如果2026年職工養老金迎來繼續調整,我認為在整體調整的原則背景下,大概率是不會改變三結合的調整方式,也就是說在這樣的背景因素下,實際上依然會實施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那么想要獲得一個更高的退休養老金的調整,其實,重點還是在于個人的參保繳費條件,而不是說2000元以下的人獲得100元的增長,6000元以上的人僅僅只獲得50元的增長,很顯然這是不現實的,只是。理想化的一個狀態,在現實的調整過程中,對于那些工齡較長,且養老金相對偏高的個人來說,依然是能夠有一個更高的調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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