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離婚率的上升,離婚協議的規范性與法律風險問題日益凸顯。近日,貴州省遵義市發生一起因離婚協議書寫疏漏引發的嚴重財產糾紛案件,給廣大群眾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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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事人張某(男方)與王某(女方)于2008年登記結婚,后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于2023年11月27日在桐梓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置的兩套住房,位于遵義市新蒲新區的住房139平方米歸男方所有;另一套位于貴州省桐梓縣的住房面積約94平方米,雙方原本約定歸女方所有。可是,由于離婚協議遺漏了至關重要的“歸女方所有”五個字,僅僅寫明“位于貴州省桐梓縣的住房,該房屋的現有按揭余款歸男方償還”,以致引發財產權屬爭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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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這一疏忽,卻埋下了巨大的隱患。離婚后,男方因故欠下50多萬元的銀行債務后不幸去世。由于離婚協議中未明確約定位于桐梓縣的房屋產權歸屬女方,該套房產被銀行視為男方的個人遺產。隨后,銀行等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要求以該房屋清償男方生前所欠債務。
據知情人士透露,當事人在辦理協議離婚時,為了省事,就在政務大廳樓下的一家法務公司隨便請人代為書寫了一份離婚協議。誰知,代書人員竟然套用事前準備好的模板,草草修改就寫成了該離婚協議,以致尚未聘請專業律師審查把關。正是“歸女方所有”五個字的缺失,將導致價值幾十萬元的住房,最終“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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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張紹明、王小紅律師提醒:離婚協議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等多個方面的重大權益,任何一處表述不清或遺漏,都可能引發嚴重后果,甚至造成經濟損失。切莫因小失大,務必聘請專業律師起草或審核協議內容,確保產權歸屬、債務責任等關鍵條款明確無誤,避免日后產生不可挽回的法律風險。
同時,此案也再次警示公眾:法律文書無小事,一字之差,可能損失上萬,甚至賠上一套住房。(魯瑤瑤 袁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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