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頭鎮東翁村村民,侵占相鄰的三山鎮樓下村村民自留地違建超大規格墓地。經現場勘查,該墓地占地面積超108平方米,用混凝土建有靠背、扶手、屏風等設施,猶如一把偌大的“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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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座未經審批、擅自占地建設、且嚴重侵占其他村民自留地的“超標墓”。目前,關于該違建超標墓的問題已轉交三山鎮、港頭鎮政府處理。村民戲稱:這是現實版“死人跟活人搶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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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三山鎮樓下村九組村民魏杰反映,他在本村狗頭山擁有一塊集體分配的自留地,該自留地四至范圍:東至樓下村集體山地,南至樓下村集體自留地,西至山間公共小路,北至樓下村集體林地。土地權屬清晰,無任何爭議,并長期由他一家人獨自使用、管理。
2019年,魏杰一家人從國外回來,發現該自留地已被他人用于擴建墳墓,但因沒有墓碑信息,墓主人身份無從得知。直至今年清明節有人前來掃墓,才找到墓主后人。然而,不管怎么協調,對方均置之不理,接著就根本聯系不上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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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土地確權和弄清違建墓的前因后果,魏杰找村委會和村民進行求證。經三山鎮樓下村九組廣大村民及村委會實地核實確認:上述地塊確為魏杰一家人的自留地。近十年來,港頭鎮東翁村村民未經三山鎮樓下村委會及魏杰同意,擅自占用該自留地私自擴建墳墓,屬于非法占用他人自留地的違法行為,相關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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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違建墓為合葬墓,在未取得民政、自然資源、規劃等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占用土地開工建設并肆意擴建。整個墓地占地面積達108平方米,遠超《福建省殯葬管理辦法》規定的“獨立墓穴不超過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過0.8平方米”的法定標準,超標面積高達法定上限的135倍,屬于典型的“豪華大墓”、“超標墓”。
執法人員專業人士指出,上述違建墓地涉嫌多重違法:
其一、違反殯葬管理規定:未經民政部門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違反2012年《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八條規定。
其二、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擅自占用土地建設墓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于土地用途管制、建設用地審批的相關規定。
其三、違反城鄉規劃要求: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開工建設,屬于違法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
其四、墓位面積嚴重超標:108平方米的占地面積,嚴重超出國家關于墓穴面積的強制性規定,違背節約土地、文明殯葬的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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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為:
首先,違反《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門可取締、恢復原狀,并處10萬—100萬元罰款。
其次,違反《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自然資源部門可責令拆除、恢復土地原狀,并處耕地開墾費5—10倍罰款;情節嚴重涉刑的,追究刑事責任 。
再次,違反《城鄉規劃法》,規劃部門可責令限期拆除、沒收實物,并處工程造價5%—10%罰款。
最后,違反《福建省殯葬管理辦法》,未經民政審批建墓地、合葬墓面積超0.8㎡上限的,民政部門可責令整改、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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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針對上述違建墓,魏杰已向福清市人民政府進行反映。4月27日,福清市信訪局向魏杰作出的告知書稱,該信訪事項已轉辦三山鎮、港頭鎮處理。4月30日,港頭鎮政府回復,對魏杰的訴求“予以受理”,目前正在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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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關系黨風政風民風。國家明確規定,嚴禁未經審批擅自建設墓地、嚴禁建設超標豪華墓穴、嚴禁占用耕地林地等禁建區域建墓。
嚴守殯葬管理紅線,堅決遏制違法占地建墓行為,是地方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法定職責。
為此,希望福清市有關部門及時對上述超大規格違建墓地問題予以查處,在切實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攜手守護綠水青山的同時,將“死人跟活人搶地盤”的基層矛盾化解于萌芽狀態。
關于該“超標墓”被查處的情況,我們將進一步關注!(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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